安全验证
。 ? 【 雅安市市》区城建监察》执法规定《(试行) 【 , 第一条 》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 ,。 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执法是—指市建设局依法对城!。市规划区管》辖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民政、文化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分工协同搞好城】建,监察执?法 第五条— ,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具体》实施和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标志、执法证—件和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 , ,第六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简单直观现场!可以判断不》需要作技术鉴定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 —   ?。  :。城建监察协管组织】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责令:改正:对情节恶劣或不听】劝,阻者: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10元以下的】罚款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沿街流—。动销售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的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涂写、刻画或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 (二)经》营,食,品、:饮料:、瓜果的从业者污】染占用场《地周边环境卫生的;! ,    (三】)经营者越店铺门】摆,设,。。招徕顾客宣传—标牌的?;  —  (四)设置标牌!和指路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  ?  (一《)经营者越店铺门】。出摊:占道或摆《桌经营的; 【    (—二)临街建筑阳台】、,。窗外吊挂、堆—放、安装《影响市容的物品的;!    【(三)经营中—产生:的炭:灰和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 】。   ?。(四)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的; 《    (五)!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各类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废《弃,物的; — ,   (六)临街设!置的广?告,牌等残缺《、不洁在期限内未维!修、更新《的,;   【 (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    (【。。八)进入城区的交通!车辆车容《。。不整影?响,市容且拒不清—洗的 第十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损坏赔偿金额【在25元《以内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园林绿地》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的; ! ?   ?。(二)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的 —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绿地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砂、铲草的;】 《   ?(二)在绿地—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圈围树木—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个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单位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整!。修树木、《。绿地、修剪草坪遗留!的枝:叶、草木、渣土【。未按规定的》时间清运的;— ?  :  :(二)?临街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沿街—溢流的?; :   》 (三)占用城市道!路清洗车辆、经营】修车:。业务的; —    (四)无!占道经营许》可证摆?。摊设点的; 【    (—五)临街工地未设】置打围作《业,的;  【  :(六)停工场地【未进行整理》和,覆盖的; 】   (七)施【工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渣土未》及时清运的》 第十三》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 !。  《。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 【    (三—。)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擅自《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或安装》其它设施《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 【   (二)向河】道、排洪《道或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 —  《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 】 第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宾—馆、科研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生?产,的废:弃,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二)把【特种: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容器的;【  》  (三《)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元1000!以下的罚款 —   》 (一?)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    (—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和【恢复原状的 第】十七条 《 城:建监察?队伍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城建—监察队伍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携带执法!证件、?佩戴:城建监察标》志;在进《行调查、检查或【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当事人》 第二十》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罚款》的应当?场给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对物品、》工具进行《登记保存的应出具】凭证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以外应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 第二十三》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协!助不得阻挠和妨碍】拒绝阻碍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遵守—法纪、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民《对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城,建监察?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二0》0,二,四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