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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市区城】建监察?。执,法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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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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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执】法,是指市建设》局依法对城》市规划区管》辖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民政、文【化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分工《协,。。同搞好城建监察执法!。
第五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具体实施和!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标志、?执法证件和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简】单直观现场可以判】断不需要作技术【鉴定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
】 城建监察协管组】织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责令改正对情【节恶:劣或不听劝阻者【。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1?0元:以下:的,罚,款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
(!二)沿街流动销【。。售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的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涂写、【。刻画或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 (二)】经营食品、饮料、瓜!果,的从:业者污染占用—场,地周边环境卫生的;!
》 (三)经营者】越店铺门摆设招【徕,顾客宣传标牌的;】
: (四【)设:置标牌和《指路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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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经】营者越?店铺门出摊占—道或摆桌经》营的;?
: (—二)临街建》筑阳台、窗外吊挂】、堆放?、,安装影响市容的【物品的;
— , (三)【经营中产生》的炭灰和《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
【。
》 ,(四:)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的;
】 ?。 (五)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各类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废】弃物的;
【。 (六)临】街设置的《广告牌等残》缺、不洁在》期限内未维修、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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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 (?八,)进入城《区,的交通车《辆车容不整影响市】容且:拒不清洗的
第】十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损《坏赔偿金额在25元!以内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园!林绿地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的;
—。
(【二)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绿地!。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砂】、铲草?的;
》 (二)【在绿地?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圈围树】木的
第十二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个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单位2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整修树【木、绿?地、修?剪草坪?遗留:的枝叶?、草木?、,渣土未按规》定的时间清》运的:;,
— ,(二)临街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沿:街溢流的《;
《 , (三)占【用城市道路清洗车辆!。、经营修《车,。业务的;
【 《(四)无占》道经营许可》证摆摊设点的—;
? (—五,),临街工地《未设置打围作业的;!。
》 (六《)停工场地》未进行整理和—覆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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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施工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渣土—未及时清运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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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
!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
《 , (三)—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擅!自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或《。。安装其?它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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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
!。 (:二):向河道、排洪道或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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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
》第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宾馆、!科研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生产的【废弃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二)【把特:种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容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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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元1:00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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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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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和恢复原状》的
第十七条 】 城建监《察队伍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城》建监察队伍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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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携带执—法证件、佩戴城【建监察标志;在进行!调查、检查或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当事人
》第二十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罚款:的,应当:场给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对物品】、工具进行》登记保存的》应出具?凭证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以外!应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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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协助不得《阻挠和妨碍拒—绝阻碍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遵守法纪【、,。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民对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城建监察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二00二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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