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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雅安市市区城建监察!。执法规定(试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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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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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 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执法是指市建设局!依法对城市规划区管!辖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民政》、文化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分工协同搞好—城建监察《执,法
?第五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具体实施【和,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标《志、:执法证件和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简单直观现!场可以判断不需要】作技:术鉴定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
【 》城建监?察协管组织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七《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责令改正对情】节恶劣?。或,不,听劝阻者《。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10元以下!的罚款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
》 (二)沿街【流动销?售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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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涂写、】刻画或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 (二)经【营食品、饮料、瓜果!的,。从,业,者污染占用场地【周边环?。。境卫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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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经?营者越店铺门摆【设招徕顾客宣—传标牌的《;
(!四)设置标牌和指】路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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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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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营—者越店铺《。门出:。摊占道?或摆桌经营的;
! (二)临!街建:筑阳台、窗外吊挂、!堆放、安装影响市】容的物?品的;
! (三?)经营中产生的炭】灰,和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
! (四)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的》;
【。 (:五)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各类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废弃》物的;
! (六)临》街设置?的广:告牌:等残缺、《。不洁在期限内未【维修:、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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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 (八)进入城区!。的交通车辆》车容不整影》响市容且拒不清洗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损坏赔偿《金额在?2,5元以内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园》林绿地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的,;
? (—二,)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的
第十一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绿地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砂:、铲草的;》
?。 ? (二?)在绿地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圈围树【。木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个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单位—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整修》树木、绿地、修剪草!。坪遗留的枝叶、草】。木、渣土未按规定】的时间清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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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街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沿街溢流的;!
《 (三)占用】城市道路清洗车辆】、经营?。修车业务的;—
》 (四)无占道经!营许可证摆》。摊设:点的;
! (五)临》街工地?未设置?打围作业的;
! , (六)停工场!地未进行《整理和覆盖的—;
》 (七)施工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渣】土未及时清运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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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
《 《(三)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擅自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或安装其它【设施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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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向河道、排洪—道或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
— ,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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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宾馆《、,科研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生】产的废弃《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二《)把:特种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容器的;】
: 《 (三)《。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元【1000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 (》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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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和恢?复原状?的
第十七条 】 ,城建监察《队,伍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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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建监察!队,伍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携带执法【证件、佩戴城建监】察标志;在进—行调查、检查或【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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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罚款的应当场给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对物品、工具进!行登记保《存的应出具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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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以外应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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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协助—不得阻挠《和,妨碍拒绝阻碍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遵守法?纪、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民对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城建监?察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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