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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区城建监察【执法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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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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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本规定所称—。城建执法是指市建设!局依法?对城市规划区—。管,辖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民!政、文化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分工协】同搞好城建监察执法!
第五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具体实施和—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标志、?执法证件《和,。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简—单直观现场可—以判断不需要作技】。术鉴:定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
【 , ? 城建监察协管【。组织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责令改正对情节恶劣!或,不听:劝阻者?。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1,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
【。 (二)沿—街流动销《售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的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涂写、刻画或—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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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食品、饮料、瓜果】的从业者污染占用场!地周边环境卫—生,的;
!(三)经营者越店铺!门摆设招《徕顾客宣传标牌【的;
《 (四)】设置标牌和指路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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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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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经营者越—店铺:。门出摊占道或—摆桌经营的;—
》 (二)临街【建筑阳台、窗—外吊挂、堆放—、安装影响市容的】物品的;《
(】三)经营中产生的炭!灰和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
】 (四《)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的;!
(五!)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各类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废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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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临—街设置的广告牌【等残缺、《不洁在期限内—未维:修、更新的;
! (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 (八)进入城区】的交:通车辆车容不整影响!市容且?拒不清洗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损坏赔—偿金额?。在25元以内—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园《林,绿地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的;【
(】二)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的
《第十一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绿地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砂、铲!草的;
《
: (》二)在绿《地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圈】围树木的
》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个【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单位: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整修!树木、绿地、修【剪草坪遗留的—枝叶、草木、渣【土未按规定的时间清!。运的;?
》 (二)临街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沿街溢《流的;
《
》 (:。三)占用城市道【路清:洗车辆、经营—修车业务的;
】 (—四)无占《道经营许《可证摆摊设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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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街工地未】设,置,打围:作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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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停工?场地未进行》整理:和覆盖的;》。
(七!),施工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渣土未及!时清运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
《
? (三)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擅自》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或安装其】它设施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
: : (二)向【河道、排洪道或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
》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
第十五》条 : 医院、疗养院【、,宾,馆、:科研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生产的废弃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二)把】特种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容器的;《
《 (三)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元1?00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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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 :(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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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和恢复—原状的
第—十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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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城建:监,。察队伍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携带执法证】件、佩戴《城建监?察标志?;在进行《调查、检查或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当事人《
:第二十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罚!款,。。的应当场给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对物品、工具进行】登记保存的应—出具:凭证
《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以外—应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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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协助【不得:阻挠和妨碍拒绝阻】碍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遵守法纪!、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民对?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城建?监察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二00二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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