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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市【区城建?监,察执法规《定(: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雅安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 本规定适用于【雅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城建执法是》指市建设局依法对城!市规划区管辖内违】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四条 【 公安、工商、【卫生、交通、—民政:。、文化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法按职责》。分工协同搞好城建监!察执法
第—五,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具体实施和!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城—建监察?队伍的装备、标志】、执法证件》和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 !市建设局城建监察】队伍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中简单直观现】场可以?判,断不需要作技术鉴定!的违:法行:。为,可当场作《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
: , 城建【监察协管组织—开展:城建监察执法活【动
第七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二条《责令改正对情节恶】劣或不听劝阻者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10元以下的罚!款,。
(】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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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沿—街流动?销售农副产品和其】。他,商品的?
第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物、行道树!上涂写、刻画或【擅自悬挂、张贴宣】。传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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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营食品、饮【料、瓜果的从业者】。污染占?用场地周边环境卫】生,的;
【 (三《)经营者越店铺门】。摆设招?徕顾客宣传标牌的】;
(!四)设置标牌和指】路标志不符合要【求的
第九条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处【以,2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经营:者越店铺门出摊【占道或摆桌经营【的;
《 (二)】临街:。建筑:阳台、窗外吊挂、堆!放,、安装影响》市容的物品的;【
【(三)经营》中,产生的?炭灰和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渣》土未:按指定地点》。倾倒的;
— (四)占!用,。城市道路堆放物品】的,;
》 (五)经批】准占用?城市道?路开展各类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清除废弃物的】;
【 (六)临街设【置的广告牌》。等残缺、不洁在期】限内未维修、更新】的;
》。 (》七)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
? (八【)进入?城区的交通车辆车容!不,。整影响市容且拒不】清洗的?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损坏赔偿金!额在25元以—内,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视情?节给予50》元,以下的罚款》
《 ?(一)在园林绿【地穿行绿《篱、爬树摇》树、攀枝《、采花、剥皮—。、刻:划竹木的;》
【(二)在树上钉【钉子、拴铁丝、架电!线、拴绳挂》物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第四十《三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 ? (:一,)在绿?地倾倒垃圾、污物、!取土、挖砂、铲草】的;:。
: (—二)在绿《地内停?放车辆、堆放—物料、倚树堆物【搭棚:、圈围?树木的
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个人50】元以上?100元《。以下单?位,2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整修《树木、绿地、修【。剪草坪?遗留的枝叶》、草木、渣土未【按规定?的时间?清运的;
— (二【。)临街?建筑施工工地—污水沿?。街溢流?的;
— (《三)占用城市—道路清洗车辆、经】营修车业务》的;
【 , ,(四)?无占道经营许—可证摆摊设点的【;
— , ,(五)临街工地【。未设:置打围作业的;
! 《 (六)停》工场地未进行整理】和覆盖?的;
— (七)施工现!。场材:料、机具乱堆乱放】。渣土未及时清—运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市政设施损坏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一)直接在路!。面,上拌合水泥砂—浆或以重物撞损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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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的;
【 : (三)在道路照】。明设施上《擅自拉接广播线、】通讯线、接用电源】或安装其它设—施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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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装卸《、,运输中撒漏或—乱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
】 (二》)向河道《。、排洪道或排水设施!内倾倒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
》。。 (三)》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
第十五条 !。医院、疗养院、宾】馆、科研《单,位、屠宰《场、生物制品厂等生!产的废弃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和采取—补救措施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
】 (《二):把特种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容《器的;
》 》(三:)任意排放、—。。遗弃、污染环境【的,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处!以1:0,0元:以上元100—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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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未!经批准?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
!(二)城市道路建】设、养?。护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及《防护设施的;—
(】三)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期》满未及?。时清理现场》。和恢复原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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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城】建监察队伍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事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对当事人—从,事违法活《动的:工具:、物品?。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八条 》城建监察队伍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2《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十九—。条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不!得少于两人并按【规,定携带?执法证件《、佩戴城《。建监察?标志;在进行调查】、检查或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当事?人
第二十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对》当事人实施罚款的】。应当场给《当事人出具》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对物品?、工:具,进行:登记:保存的应出具凭证】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没《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除:依法可?以当场收缴的以【外应:按照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协助不得阻】挠和妨碍拒绝—阻碍城建监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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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遵守法纪、!文明执?。法、秉公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公民对》。。城建监察执法—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依,法查处
— :。 ,城建监察执法人员在!城,建监察执法活动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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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二【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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