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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城市】规划区经营性—用地超容积率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障城乡规划管!理的顺利实施—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建规?〔2008》〕227《号)和?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通知】(建规〔2》。。。0,。09〕5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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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清《远市城市总体规【划,区,。内所有经营性—建设用地《超容积率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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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超容积率是指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容积率超过—基准:容积率已出让土地】合同中有容积率约定!。的其约定容积—率即:为基准容积率;【已出让?。土地合同中没有容】积率约定的按—下列原则确定基准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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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让?。时已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以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为基》准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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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出让时无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但有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以修建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为基》准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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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让时既无已批准控】制性详细规》。划又:无已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根】据用地性质以2.5!(,镇2.0)为—基准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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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清—远市城市规划—区内经营性建设用地!。超容积?率的:管,理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国土、财政、监察等!主管部门协同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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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超—容,积率的组织审—核及:报批工作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供容《积率超标情况—清单;?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清单】。核定征收补》交价款并缴入地方】国库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补差价费用入】库后的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容积:率管理工《。作,中,各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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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申【请增:加容积率应不得降】低,绿地率和增加建筑密!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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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出让所在区域—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增加建?设强度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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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出让范围内—增加广?场等城市《公共空间《或者增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公共—配套:设,。施,以及市政公》用设施等并符合周围!整体环境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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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加用地范围内【。小区绿地改善—小区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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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原建设—限制:条件现?在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规划道路调整、【高压线?走廊取?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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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调整的其【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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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建设项【。目申请增加用地容积!率需遵?循,如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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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增加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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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从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调专家并组】织专家对《调整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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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本地的!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采《用多种?形式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组织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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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组织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依法提!出,容积:率调整建议并附【论证、公示》(听:证)等?相关材料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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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方可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并】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抄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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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根据增—加后的容积率—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土地:。出让收入差价补交】手续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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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以及《土地差价补交凭【证办理后《续的规?划审:批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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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容积率调整的—相关批准文》。件、调整理由—、调整依据、规划】方案以及相》关论证意见、公示(!听,证)材料等均—。应按照国家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馆—)移交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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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增加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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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一项【目用地已完成部【分建设并已公—告预售剩余用地申请!调整:容积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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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法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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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过《基准容积率还没有补!交土:地出:让差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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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城?。。市规划相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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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时利《害关:系人反对《。强,烈并有充分理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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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组织论【。。证无法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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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律规定不得调整【容积率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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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凡超过基准容积】率以及?申请增加《。容积率的已出—。让经营?性,建,设用地均应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差价补交《。。差价的计算公式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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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差》价=超?容,面积×楼面》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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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容》面积=容《积率增加值×建【设用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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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的计!算分以下两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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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出】让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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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成交时的】土地总价格/成【交时确定的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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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时?的土地总价格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所确定—的土地总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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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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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面地价—=新用途基准—地价/基准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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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用途基准—。地价:以土地用《途变更?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所确定《的新用途基准地【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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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凡是超容—。积率的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前》必须先交清土—地出让差价否则【规划部门不得给【予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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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及!。其公:务员擅自《批准调整容积率的依!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2008〕第15!号令)等《。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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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市【辖县(市、区—)容积率超标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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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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