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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处置管?理
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缴纳处理费】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核】定,收入所得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后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核准!并颁发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 《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 《 (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六)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七)提交建筑垃圾】处理费?缴费凭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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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核准文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一)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总量; — :
— (二)运—输单位、运输时间】、路线?。; :
《。 , ? (三)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企业名称、地【点; 》
? (—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或:者综:。合利用方案 】
,
第九条 未—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企业—运输
第十!条 用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的车辆!不得参?与建筑垃圾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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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第十二条 单位、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
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应—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道路【并,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碾—压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消纳场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倒《禁止:未密闭加盖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消纳场倾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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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单位因!建设或恢复》生态需要对外接受】建筑垃圾的可持土】地使用?证明及相关》资料: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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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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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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