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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处置—管理
【第六条 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收费》制,度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在处】置建筑垃圾》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缴?纳处理费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核定收入所得全额】上缴财政专项—。用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 》
第?七条: 建设单《位,。办,理,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后: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核准并颁发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 》。
(!一)提交书面—申请(包括建筑【垃圾运输《的时间、路线—和,处置:地点:、施工单位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合同、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土地用途【证明); 》
【 (《二)有消纳场—的场地平面图、进】场路线图、具有相】应的摊铺、碾压【、除:尘、照明等机械设】备有排水、消防【等设施有健全的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三)具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的方案和对废混【凝土:、金属、《木材等回收》利用的?方案; —
》 (四)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
》 (五《)具有?健全的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
: (—六)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和相应的建》。。筑垃圾?。分类运?输设备; 【
,。
(七!)提交?建筑垃圾处理费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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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核准文》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一)建设!项目的建筑垃圾【总量;
【
? , ?(二)?运输单?位、运输时间、路线!。;
【 (三)】建筑垃圾中》转、消?。纳场或?者综:合,利,用企业名称、地点】;
【 (四)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或者综?合利用方案 【。 ,
第九条 未经】市城市管《理部门?核准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经核准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的【企业运输 【
第十条》 用于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应!当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不得出租、》出借、倒卖、转让】、涂改、伪造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车准运证的车!辆不:。。得参与?建筑垃圾运输— , ,
第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不得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 《
第《十二条 《单位、居民应当将】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并《堆放到市城》市,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处置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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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会同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规划建筑垃圾消】纳场应有完备—的排:水设施?。和道路并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照明】设施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推!平碾:压建筑垃圾消纳场】。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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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消】纳场应当服从场【地管理人员的指【。挥按要求倾》倒禁止未密闭—加盖:或,。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进入消纳场倾】卸 ?
第十五条 】单位因建设或恢复】生态需要对外—接受建筑垃圾的可持!土,地使:用,证明及相《关资料向市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危:险废弃物、生—活垃圾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采】取,建,筑垃圾分类收集【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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