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建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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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向】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手【续时:需提供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方案批复、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
第十九条】 供电企业受理【后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建设在?。建设单位交房之前】完成配电《设,施,建,设达到入住用电【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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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供电企业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招标投标择—优选:择设计?、物资供应、—施工、监理》单位 《 ,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按照【。确,定,的供电方案根—据现行的国家标准】严格按工程建设【相关规定《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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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物资!采购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投标并】对物资质量》负责 《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并按批准【的施工设计组织【施工施工中》应严:格,执行: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严格按图】施工:对工程的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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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监理单位应》针对配电《。设施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监理实》施细则并依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承担?。监理责任 【
第?二十五条 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配电《设施的施工并负责先!期完成?承担的相关》电缆沟、配电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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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配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由供:。电企业?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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