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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 】水污染防治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以下简称—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环】保部门?应,当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排污?总量控?制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核定排污单!位的许?可排:放量:和污染物削减—量对不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发给排污【许,可证;对超过排污】总,量控制指标的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发给: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指标排《放污染物 第七】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在排《放污:水前应当到》环保部门《办,理排污申报登—记排污单位申报【。登记的排污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提前15!日向原登记部门申】请登记排污申—报,登记实行年审制【度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年审 第八条【 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中—的防治水污染—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在建设过】程中应由具有相【应,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第九条? 生产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管?理办法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和水的循环利用!率做到?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第十条 实行】排污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排污】口并安装总量控【制监测?设备  《 , 饮食服务、修车】等行业排放含油【。废水应当加》装隔油装置;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化】验室、实《验室应当加装废【水回收?。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直,接或者间接》排入水体《;医院排《放的含病原体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排放的污染物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排》污单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超过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应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水污染物处!理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维!修保证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需要【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提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拆除?或闲置?。 , 第十三条 对造】成水体严《重污染的排污单【位由环保《部门提?出意见?报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责令【其限期?治,理;排污《单位应当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十》四,条 排?污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及!时通知可能受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并向环保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发生水污染》事故事故《单位:应当及时向环保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  】。 船舶《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应当立即向就—近的航政管理机【构报告;《。造成渔业水体污染事!故时应?当立即向事故发生】。地的:渔政管理机构报【。告航政或者渔政【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环保部门通报情【况并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环保部【门应当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