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9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 谌】贻,。琴
201》7年10月10【日
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的】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用户正常—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更新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新建: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住宅区!内与住房共用供配】。。。电设施?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经!营性:用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起至新建《住宅住户入户—端口处?及,住宅区公用》配电房内《公共设施电力计量装!置和经营性用电分户!计量装置处》止的:供配:电设:施(不?含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的土建部》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更新等管理【活动中做好下列【。工作: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等工作;
(!二)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行业—管理;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工商部门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监督处—理;:。
(五)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部门:、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有,关标准?争议相关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更新等管理!活动中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在【该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及乡》、村庄规划
第九】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供电方案方案中【。应当包括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内:容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和供电企】业协商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供配电?设,施设计应当与建【筑工程主体设计【相衔接
第十三【条新建?住宅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依【法送: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交供电?企业由新建》住宅: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通知供电—企业:参与对?供配电设施部分的】审核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负责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承!担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十五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当遵循市场化公!平竞争的《。原则:
,建设单位可以将供】。配电设施委托供电】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组,。织建设也可以自【行组织?建设
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组织建设《。的应当签订协议【由供电?企业或者《其他企业承担—后续管理《、,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后续管理、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
【承揽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等工】程的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六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采用!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不同方式进行建设!或者维护管理的应当!在新建住宅区售房合!同中以特别提醒方】式予以告知购房【人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工程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交付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因新建【住宅区?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从抢险救灾经—费中支?出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更新】等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设计、施工、【监理、供电》。等有关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有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未规定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供电》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不》依法履行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职责?的,;,
(二)不依—法,履行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职责的;
(三)!不依:法履行对《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职【责的:
第二十《四,条供电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公布的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