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77号
】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9月12日!省人民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代省【长 谌贻琴》
2017年10】月1:0日
?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的管理】确,。保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用户正常用—电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更,新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建住宅—包括新建的》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以及住宅区内】与住房共用供配【电设施的公共设施用!房和经营性用房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供配电设施是指!。从上级公《共电源网接入点【起至新建住宅住户】入户:端口处及住》宅,区,公用配电《房内公共设》施电力?计量装置和经营性用!电分:户,计,量装置处止的供【配电:设施(不含供—配电设施用》房和:通道的土《建部分)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能源、住房【城乡建?设、工商、质监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更《新等管理活动中做好!下列工作
(一)发!展改革部门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价!格垄断执法等工【作;:。
(二)能源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行?业管:理,;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设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四)?工商部门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监督处理;】
(:五)质监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部门、行业—和企业的标准—化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协调处理有关标【准争:议,相关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和更》新等管?。理活动中《依法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并在—该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可投入》使用
第八条城乡】电网的建设与改造】规划应当纳入城【乡规划城乡电网建】设和改造的规划应】当符:合城市详细规—划、镇详细规划【及乡、村庄规划
】第九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应【当纳入建设项目【统一规划建设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十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与供电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供电方案方》。案,中应当?包括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内容!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当:依据建设单》位和供电企业协【商确定的供电方案进!行设计供配》电设施设计》应当与建筑工程【主体设计相衔接【
第十三条新建住宅!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依法?送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交,付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一经审【查合格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
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送交供电企业—由,新建住宅《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通:知供电企业参与对】供配:电设施部分的—审核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负责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承担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第十》五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应当:遵循市场化公平竞】争的原则
》建设单位可》以将供配电设施委】托供电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组织建设!也可以?自行组织建设
建】设单位委托供电企业!或者其他企业—组织建设《的应当?签订协议由供电企业!或者其他《企业承?。担后续管理》、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
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建设:的由建设单》位或者产权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后续管理》、维修、养护、更】新等责?任
承揽《设计、施工、监理】、维护等工程的企业!应当具有相应资质
!第十六条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采用本办法第十【五条所列《不同方式进行建设】或者:维护管理的应—当在:新建住宅区售—房合同中以》特别提?醒,方式予以告》知购房人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工程检验合!。格报:告等资?。料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条件用电交付电费】和,国家规定《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条因新建》住,宅区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必须尽!速安排供《电所需工程》费用和应付电费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从抢险救—灾经:费中:支出
第《二十一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更新等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或者!设计、施工、监【理、供电等有关【企业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规定有行!政处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未【。规,定行政处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职权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三条供电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不依法履行参与!用户受送电装置设】计图纸的审核职责的!;,
,(二:)不依法履行对【用户受送电装置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实施—监督职责的》;,
(三)不依法履行!对用户受送电装置】工程竣工《后进行检验职责的】
第:二十四条供电企【业,或,者用户违反供用电】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14年公】。布的贵?州省新建住宅区【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