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工作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实施【建设提高规划验【。收核实?(以下简称规划验】。收)的可操作性和工!作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的质《量维护城市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管理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阳:江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不含高新区【、海陵区)》的各项?建设工程《本规:程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居住小区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和按规定—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他工程项》目
:
第三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验收备案管理科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
第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 : (一)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二)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规划的】各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配》套设施等)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和批建的内容—实施完毕《。;,
— (三)》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已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红线外的》部分)?已按规定《要求清?理完毕;
】 : (四《)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要求接入城市】基础设施系统;
!
: :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按批建的内容实【施完毕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原—则上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因施—工许可或因存在【分期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分期验】。收的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和公?示后按第四条—规定条?。件办理?。分期规划验收
第!六条: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文件【;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 (五)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测量放线图【。、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平面?及竖向测量成果【地下管线《工程应有覆土—前的测绘数据或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已执行验线【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应提交?验线成?果报告?;
【 (六)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和数码相片;】
【 (七?)涉及批建要求的】相关:电子文件《。(视:批建实际情况提供)!;,
《 : (八)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后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内容【;对报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第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规?划验收申请
】。 (二)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以【及核准文件、图纸和!实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逐项进行核【实
【 (三)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处罚按要求!整改或按规定处罚后!符合验?收,要,求的予以验收
】 (四—)房地?产,开发、公共建—筑(包括带》有公共使《用性:质)项目和存—在不按规《划要:求建设的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征询利害《相关人意见》时间一般为》7至10《天公示时间不计【入,。验收工作日
第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内:容及:工作要?点
《 (一)小区!。规划验收内》容
》 1、《小区建筑单体—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①规划许】。可规:定建筑单《体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各】层层高、室内外地坪!标高、内天》井,尺寸、阳台尺寸和】。造型、飘窗等按规划!报建图纸实施—的状况
》 , , , ,②规划许可确认建】筑单体?的,建筑风格、外墙立】面、:材,料、颜色按》规划:报,建图实施的状况 】
2【、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竣工规划验收!内容
— ①小》区,或组团?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绿化、公厕、【公,共停车场《、幼儿园、居—委,会、警务室》、卫生所《、垃圾收集点、配电!房等)?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②小区基础》设施(如排水—、供水、供》电、照明、邮电、】道路、?广,播电视?线路: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③小【区内的城市雕塑、】牌坊等建(构)筑物!。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④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状况以!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的状况
【 3、小—区平面布局》、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的,规划验收《内容
》 小区的平面】布局小?区内:的,建筑单体的使—用性质、位置、体】形、:占地:。范围、坐标、平面】布置、建《筑间距?及小区出入口设置】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图纸核准的—要求
》 小区的容【量指标小区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的图?纸要求
【 (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1、!道路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2、桥梁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 3、架》空线路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4】、地下管线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5、其它如【公园:、,广场等?需要组织《规划验收《的市:政设施工程
】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主要部位(点】)的坐标、高程【控制点的实》际建设?情况总平面布局及】各项建设内》容的落实情》况地下管线的—走,向和各主要连接部位!的实际建《设情况等
【 (三)—法律、法规规—。定由专业部》门,进,行专项审《核的由专业部门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第九条》 规划验收的核【对和处理方》式
》 一、房屋建【。筑工:程
【(一)经核对符【合规划许可》要求无违建行为【且施工?误差在误差标准范】围,。的按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 , (二《)验收不合格不予组!织验收?的工程
《
《 1、超过规—划允许?层数二层以上(不】。含二层)的(—。不含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独—立楼梯间)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的如影响城市景观】、房屋安全》间距、日照要求等
!
: 2、立—面与:审批严重不符的影响!城市景?观的:
? , 3、没有批准】伸发阳台或封闭【阳台而擅《自伸发阳台或封闭阳!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 , 4?、,没有按照审批规定】位置进?行,建,设,超越规划红线或【建筑体量、外形严重!。不符的
》 5、没【有,按审批的《层高或地台标高建设!对周围房屋或—环境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的
《 6、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
》存在上?述,违建行为验》收判定为不合格不予!组织验收的工程依】法进:。行处理经改正—或经:依法:进行规划调整和审】批的:按改:正,后或新批准》的规划?及建设要求组织验】。收
经局!业务:评审会组织论证的】按评审会意见处理】立案处理《的,由法规科依法—进行处理
】。 (三)改正后可!组织验?收,。的工程
《
: 1、外—立面外置安》装,防盗网或其他—构,件物影?响立面景《观效果的
! 2、不《允许:开门口而擅》自开门?口或:门口与审批要求【严重不符影》响规划或他人通行出!入的:
—3、按规定需—进行夜景设计没【有按夜景设计要求】完善有关灯光—设施的
》 4、地【台标高?与规:定要求不符且对周围!房,。屋或环?境,造成:影响的?。
—5、施工围》墙未按?规定拆除周围环【境未予恢复或—需配套的设施未【按要求进《行完善?的
《 存在》上述建设情况的工程!经责令或自行整改】后符合验《。收要求的按》验收程序办理验收手!。续经责令《整改后仍《不予以改正的处【罚款限?期改正
!。(四)经《作出行?政处罚后可组织验】收的工?程
? 1、超过】审,批,许可层?数层数未超过二层(!含二:层,)且未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的—如城市景观》、房屋安全间距、日!照要求等
】 2?、擅自伸《发或:封闭阳台对规划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
】
《 3、建筑面积超】过审批规定面积且超!建面积大于》。允许:误差值范围的—但未对周边房屋【、城市景观、—邻里关系等造—成影响的
— 4》、改变建筑立面但没!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规划】总体观感《。与周围环境》基本:协调的?
—5、超越规划红线轻!微未:对道路交通、城市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城市?配套设施、》历史文物《设施等造成》影响
?
存在上】述违建行为经—验,收公示后没有—出现争议性投诉和】反对意见的由验收备!案管理?科按违建行为的【相应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补交相!应报建规费》对无容积率》约定的?超层建设和》擅自伸发《阳台等违《建行为并处超—容,积,率罚款后《按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 二、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
》
未—。按规划许可或规定建!设的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处工—程,总造:价的:5-10%罚款涉】及绿化用地、公共配!套设施?、停车?位等不能《满足规划规定或规】。划许可?要求的需补交异【地建设?费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后予以验《收其:中绿化用地面积【在不改?变规划?。。布局的情况下施工误!差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
《 ?三、小?区平面?布局、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 :。 (一)未按—经批准的《。小区平?面布局建设小—区内的?建筑单体《的性质、位置、体形!、,占地范围、坐—标、平面布置、【建,筑间距不符合规划】要求涉及建筑单体违!建的按房屋》单体违建情况处【。理涉:及位置偏移或超【(,占):用地的且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按超用地违建】处理
】(,二)小区《出入口设置未—按要求建《设
【1,、调整或《改变轻微未对小【区内部使用》。和对外联系造成影响!的,且起到?一定优化效果的【。经公示后无反—。对意见的可按实【。际建设状况组织【验收:
《 2、《调整或改变较大【。。对小区内部使用和对!外联系造成影—响,的应按法定程序申】请调整小区平面【布,局,不能调整《的责令按原》规划要求予以改正】
(【三)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1、容积】率的核对按规—划总平面确》定的应计容面—积进行因建》设误差造成的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应计容面积—的3%超过3—%的按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
2—、建筑密度的核【对按:规划及规划许可【确认的建筑基底面积!为依据未该变建筑】平,面,布局因施工误差造】成的按允许》的误差?标准判定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按超用地违!建,处理;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调整建?筑平面布局造成基】底面积增加的—一律按超用地—违建处理
》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由!验收备案管理科对】。建设情况进行—核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与》原批准的规划要求】严重不符且》未能提供经审定【变更文件《的责令按规划—要求整改经复—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条 —房屋建筑工程—违法建设行为—处罚(罚《款)标?准
【 处罚标!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根据上—年度市内房屋建【筑工程平均造价进行!。调整:
,。
《 无容【积,率约定超层建设等严!重违:建行为的界》。定
:
!1、房屋层数—超过规划允许层数一!层,。。及以上产生的建筑】面积;?
? , 《 2、规》。划,不允:许伸发阳台》擅自伸发阳》台且该阳台已—具有实际《使用功能产生的建筑!面,积
— 第十一条 【建,筑面积、《高度以及建》筑,。单体长度《、宽度因建筑施【工出现的《最大误差控制范围
!
? 》。 1、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要求施工的其单体!。建筑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面《积误差按照》下表要求控制
】
】 —单体建筑工程误差值!按累:进值计算《最大累进误差—值不论?建筑面积大》小,。。最大:不得大于300㎡在!正常误差范围以【内的建筑面积—按补交报《建规费处理超过正】常误差范围的按【违建行为处理因正常!施工误差造》成的超建累计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规划》平,面图规定应》计容面积的3%【超过规定要求—的按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 无容】积率约定的建—设项目存在超过规】划允许?层数或不允许伸发】阳台擅自伸发阳【台等:对小区容《积率造成影响的【严重违反规划建设】。行为:无法改正的》在,。违建罚款《。。的基础?上并处?超容积率《罚,款
】 2、单体建】筑工程高度误差【按照下表规定控制但!必须同时符合日【。照标准?、,。限控高度《等要求的规定 【
】。 ,。
,
!超过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且规划许可!。明确规定《控制建筑高度的【按批准的标准层【高的百分《比,折,算建筑面积进行处罚!
:。 】3、建筑单体长度、!宽度最大《误,差值按按照下表【要求进行控制其【中占用公共用地的一!律以不超过5—㎝为标准
!。
:
, 》 对确因建【筑施工出现》的正常误《差值在自有用地【范,围内的按实际占地面!积确认不《在自有用地范围误】。差在正常允许—范围内的《占用公共《用地的用地面积【不,予,确认:建筑面积予以确【认超过正常》。。。误差:范围按违建》行为:处理
— 第?十二条 《 ,超批建建筑》。面积的验收和—产权登记的认定【
】 (一)经处罚】后可验收确认的建筑!面,。积
?。。 】1、:对规划未造成严【重影:。响超层建设产生【的建筑面积
! 》 2、擅自伸发阳】台或对?可,伸发的阳《台,。进行封闭《但满足消防》安全间距要求产生或!增,。加的建筑面积
】 《 : :。上述违建产生的建筑!面积经作处罚—和补交相应》报建规费后可纳入验!收确:认和房屋产权登记范!围
:
? 》。 (:二)仅作处罚不能】确认的建筑》面积:
,
!1、擅?自伸发阳台或对可】伸发:的,阳台进行封闭但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间距—要求产生或增加的】建筑面?积
《 , 2、】有规划?严,格限层、限》高要求超出》。限层、限高部—分产:生的建筑《面,。积
? 上!述,违建不能确认的【建筑面积无法改正且!难,以组织拆除的经作】处罚后不纳入—验收确认和房屋产权!登记范围
【 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登》记应根据规划—。验,收,确认的建筑面积【。办理登记手续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工?。程竣工?必备证明《文件之一未经—规划验收核实或规】划验收核实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根据有关!规定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
《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暂定为2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