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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江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工程规!划验收?核实工作管理规【程(试行《。)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实施建设提高规划】验收:核实(以下》简称规?划验收?)的可?操,作,。性和工作水平—。保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工作的质量维!护城市规《划实施的严》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管理规程 】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阳江市市【区城市规划》区内:(不:含高新?区、海陵区)的各】项建设工程本—规程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居住《小区:内道路、《给排水、《。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工程)和按规定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其他—工程项目 — ,。。第三条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验】收备案管理科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核实?符合规划条件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不符合规划验—。收条:件的责?令,改正或?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第四》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    (一—)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规!划的:各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配套设【施等)已按》批准的规划设计文件!和批:建的内容实施—完毕; 《。     【(,三)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已按要求拆除【施工场地(包括临】时借用红线外的部分!)已按规定要求【清理完毕;》     (!四)市政《基础:。设施已按规划要【。求接入城市》基础:设施系统; 【    《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其他事项已按批建】的内:容实施完毕 — 第: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原则上【。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为单【。元组织因《施工许?可或因存在分期建】设,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分期验收的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审》查和公?。示后按第四》条规定条件办理【分期规?划验收 第六【条 申请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的单位或个人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    》。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申请!文件; 《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  :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 【  :  : (五)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建设工!程测量放线图、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平面及竖】向测量?成果地下管》线工程?应有覆土前的测绘数!据,或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已执行】验线管?。理,制度:的,工程项目应》提交验线《成果报?告;: 《   ? ,(六)建设》。工程的竣工图和数码!相片; 【。 ,   ?。(七)涉及批建【。要求的相关电子文件!(视批建实》际情:况提供); —    》 (八)因》建设项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市!住房规划建》设局收到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后对报!送资料不齐全的【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充的有关【内容;对《报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规划验收 【第七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按下列【程序进行 【 ,  : ,(一)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向》市住房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规划验收申请!   —  (?二)对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材料进行—预审:并,确认: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根》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以及核?准文件?、图纸和实》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逐项进行核实【 ,     (三】)经验收合格—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验收不】合,格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提出书面整改意!见或作出相应处罚】按要求整改或按规】定处罚后符合验【收要求的《予以验收   】  (?四)房地《产开发、公》共建筑(包括—带,。有公共使用性质【),项,目和存在《不按规划要求建【设的项目应按规定进!行公示征询利—。害相关人意见时间】一般为7至10【天,公示时间不计入验】收工作日 第八】条 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内容及工!作要点  【。   ?(一)小区规划【验收内容《 ,     1—、小区建筑单体【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     ①规划许!可规定建筑单—体的: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各层层高、室内外!地坪标高、内天井尺!寸、阳台尺寸和【造型、?飘窗等按《规划报建图纸实施】的状况    】 ②:规划许可确认—建,筑单体的建筑—。风格、外墙立面、材!料、颜色按规划【报建图实施的—状况 《     2—、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竣—工规划验收》内容 《   ?。。  ①小区或组团的!公共配套设施(如绿!化、公厕、公共停】车,场、幼儿园》、,居委会、警务室【、卫生所、垃圾收集!点、配电房等)【按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②小区基础设施(】如,排水、供《水、供电、》照,明、邮?电、道路、广播【电,。视线路等)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③小区内—的城:市雕塑?、牌坊等建》(构)?筑物: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④规定拆《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临—时建筑及设》施的:拆除状况以及道路路!面清理、工地清场的!状况 ? : ,   3、小区平】面布局、规划经【济技术指标》的规划验收》内,容     小区!的平:面布局小区内的【建筑单?体的使用性质、位】置、体形、占地范围!。。、坐标、平面布【置、建?筑,间距及小区出入【口设置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图:纸核准的要求 【     小区的容!量指标小区的—容积率、建筑密度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核准的图纸要求【 :    (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规划验收内】容     1】。、,道路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2、桥!。梁工程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3、】架,空,线,路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4!、地下管线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实施!的状况 》    5、其它】如,。公园、广场等—需要组织规》划验收的市政—设施工程 》  :   市《政,基础设施规划验收】的主:。。要内:容主:要部位(点)的【坐标、高程控—制点:的实际建设情况【。总平面?布局及各《项建设内容的落实情!况地下管《。线的走向和各—主要连接部位的【实,际建:设情况等    ! (:三,)法律、法》规规定由专业部门】。进行专项《审核的由《专业部门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第九《条 规划验收的【核对和处理方式 !   ?。 一、房屋建筑工】程,。 :   ? (一)经》核对符?合规划?许,可要求无违》建行为且施》工误差在误差—。标准:范围的按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    (二)验】。收不:合格:不予组织验》收,的工程 《  :  : 1、超过规划【允许层?数二层以上(—不含二层)的(不含!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独?立,楼梯间)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的如影响城市景观!、房屋安全间—距、日照《要求等    】 2、立面与—审批严重不》符的影响城市景观的!     3、没!。有批准?伸发阳?台或封?闭阳:台而擅自《伸发阳台《或封闭阳台》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   【。  4、《没有按照审批规【定位置进行建—设超越规划红线或】。建筑体量、》外,形严重不符的—  ?   5、没有【按,审,批的层高或》地,台标高建设对—周围房屋或》环境造?成较大?或严:重影响的 》     6—、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存在】上述违建行为验收】判定为?不,合格:不予组织验》收的工程依法进行】处理经改正或—经依法进行规—。划调整和审》批的按改正后或新】批准:的规划及建设要求】组织验收《  ?   经局》业务评审会组织论证!的按评审会意—见,处理立案处理的由】法规:科依法进行处理【 :    (》三)改正后可组织】。验,收的工程《 :    《1、外立面外置安】装防盗网或》其他构?件物影响立面景观效!果,的,。  ?   2、不允许】开门口而擅自开门口!或门口与审》批要求严《重不符影响》规划或他人》通行出入的 【   ? 3、按规》定需进行夜景设计】没有按夜景设计要求!完善有关灯光设施的!     —4、地台标高与规定!要求不符且对周围房!屋或环境《造成影响的 —。 ,    5、—施工围?墙未按规《定拆除周围环—境未:予恢复或《需配套的设》施未按要求进—行完善?的     存】在上述建设情况的】工程经?责,令或自行《整改后符合验—收要求的按验收程】序,办理验?收手续经责令整改】后仍:不予以改正的处【罚款限期改正 【     》(四)经作》出行:政处罚后可》组织:验收的工程 【    1、超过审!批许可层数》层数未超过二层(】含二层?。。)且未对《城市规划造成严重影!响的如?城市景?观、:房屋安全间距、日照!要求等     !2、擅自伸发或封闭!阳台对规《划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    》 3、建筑面积【超过审批规》。定,面积且超建面积【。大于允许误差值【范围的但未对周边】房屋、?城市景观、邻里关】系等造成影响的 】     4、改变!建筑立?面但没有严重—影响:城市景观规划总体】观感与周围环境【基本协调的 【    5、超越规!划红线轻微》未对:。。道路交通、城—市地下管《线以及其他城市配】。套设施、历史文物】设施:等造成影响 【   ?。 存在上述违建行】为经验收公示后【没有出现争议性【投诉和反对意见【的由验收备案管【理科按违建行为【的相应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补】交相应报建》规费:对无容积率约—定的超层建》设,和擅自伸《发阳台等违建行为并!处超容积率》罚款后按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    《二,、小区?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工程 《    未按规【划许可或规定建设的!。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处工程总造》价的5-1》0%罚款涉》及绿化用地、公【。共配套设施、—停车位等不能满足规!划规定或规》。划许可要求的需补交!。异,地建设费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改正后予》以验收其《中绿化用地面积在不!改变规划布局的情】况下施工《误,差,不得大于绿地—总面积的3%—     —三、小区平面布【局、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 (一)未按经【批准的小区平—面布局建设小区【。。内的建?筑单体的《性质、?位置、体形、—占,。地范:围、坐标、平—面布:置,、建筑?间距不?符合规划要求涉及建!筑单体违建的按房屋!单体违建情况处【。理涉及位置》偏移或超(占)【用地的?且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按超用地违建处】理, :  :  (二)小区出入!口设:置未按要求建设【     1、】调,整或改?变轻微?未对:小区:内部使用《和,对外联系《造成影响的》且起到一定优化效】。。果的经?公示后无反对意见的!可按实?际建设状况组—。织验收  —   ?2、调?整或:改变较大对小区【内部:使用和对外联系造】成影响?的,应,按,法定:。程序申请调整小【区平面布局不能调】整的:责令按原《规划要求予》以改正    】 (三)容积率【、,。建筑密度《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    《 1、容积率的【核对按规划总—平面:确定的应计容—面积进行因建设误差!造成的应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应:计容:面积的3%超过3】%的按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    2、建筑】密度的核对按规划及!规划许可《确认的建《筑基底面积为依据】未该变建筑平面布局!因施工误差造—成的按允许的误差标!准判定超过》允许误差范围的按超!用地违?建处理;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擅:自调整建筑》平面布局造成基底】面积增加的》一律按超用地违建处!理     四】、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    【 市:政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由】验,收备案管理科对【。建设情况进行核对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与原批准《的规划要《求严重不符且未【能提:供经审定变》更文件的责令按规划!要求整改经复核合】格后按程序》。办理验收手续— 第?十条 房屋建筑【工程违法建设—。行为处罚(罚款【)标准 —   【  处罚标》准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根据—上年度市内房屋【建筑工程平均造价】进行调整 【     无容!积率约?定超层建设等严重】违建行为的界定【 —    1、房【屋层数超过规划【允许层数一层及以】上产生的建筑面积】; 》     2、规!划不允许伸发阳台擅!自伸发阳台且该阳台!已具:。。有实际使用功能产生!的建筑面积》 ,。。 《 第:十,一,条 建《筑面积、高》度,以及建筑单体—长,度、宽度因》建筑施工出现的最】大,误,差控制范围 —  —   1、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要求施工的其单体】建筑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面积误》差按:。照下表要求控制 】 : —    — ,单体建筑工》程误差值按累进【值计算最大累进【误差值不论》建,筑面积大小最—大不得大于3—0,0,㎡在正常误》差,范围以内的建—筑面积按补交报建规!费,处理超过正常误差】范围的按违建行为】处理因正常施—工误差造《成的:超建累?计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规划:平面图规定应—。计容面积的》3%超过规定要求】的按阳?江市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交土地差价的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 ?    《 ,无容积率《约,定的建设项目存在超!过规划允许层数或不!允许伸发阳台擅【自伸发阳台等对【小区容积率造—成,影,响的严重《违反规划《建设:行为:无法改正的在违建】罚款的基《础上并?处超容积率罚款 】 :。  《   2、单体建筑!。。工程高度误差按【照下表规定控制但】必须同时《符合日照标准—、,限控:高度等要求》的规定 】 《 ? 《    超过规定允!。许误差范《围的且规《划许可明确》规定控制建筑高度的!按批准的标》准层高的《百分比折算建筑面积!进,行处罚 《。 《。     》3,、建筑单体》。长度、?宽度最大误差值按按!照下:表要求?。进,行,控制:。其中占用《公共用地的一律以】不超过5㎝》为标准 — !    对确因建】筑施工出现的正【常误差值在自有用】地范围?内的按实际占地面积!确认不?在自有用地范—围,误差在正常允许范围!内的占用《公,共用地的用地面积不!予确认?建筑面积予以确【认超过正常误差范围!按违建行为》处理 — , 第十二条 超批!建建筑面积的验【收,和产权登《记的:认定 》。 :  :   ?(一)经处罚后可】。验收确认的建—筑面积? 》    《 1:、对规划未造成【严重:影,响超:层,建设产?生,的建筑面积 !     2、】擅自:伸,发阳台或对可伸发】的阳台?进行:封闭但满足》消防安全间距要求】产生或增加的建【筑面积 》     】上述违建产生的建】筑面积经《作处罚和补》交相应?报建规?费后可纳入验—收,确认和?房屋:产权登记范围 】    【 (二)仅作处【罚不能确《认的建筑面积 】  》  : 1、?擅自伸发《阳台或对可伸发的阳!台进行封闭但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间距要求产生!或增加的《建筑面?积 :    】 2、?有规划严格限层、限!。高要求?超出:限层、限高部分产生!的建筑面积 【   —  上述违建—不能确认的建筑【面,积无法改正且难以】组织拆除的经作处】罚后不纳入》。验收确认和房屋产权!登记范围 】。。 第十《三条 房屋—产权登记应根据规划!验收确认的建筑面】。积,办理登?记手续 【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是】工程竣工必备证明文!件之:。一未经规《划验收?核,实或规?划验收核实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根据—有关规定不得投入】。使用,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不得予以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及【房屋产权登》。记等手续《 : 第十五】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自施行之日】起,暂定为2年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