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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   —    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业—。经五届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 【   》  《  城镇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   【 第三条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    【  ?  发展改革【、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物价《。、规划、《市政、统计、—。。金融管理、税务等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有关?管理工作《   — ? 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集主】要,包,括 :。。 ,    —。 ? ,   (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 , ,    【    (【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    【。 ,  ?  :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 ,。 第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在土》地计划中优先供应】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 《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第六条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核—减等三种方式 !   ?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房产【管理:部门代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承租住房 【。   ?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实物配租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标准计收租】金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 第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家庭成员具》有城市常住户—口  —  【   《。(二)家庭收入【标准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    【  《  (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 》    对—第(二)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  》 第八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或由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   《 —第九条 享受过房】改或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    — : 第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 ?   《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   》   】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  《  :。 :    【(三:)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该—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街道:办事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存?在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房》产管理部门》 :    【   》 ,。 (:四,),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现住址和》条件、家《庭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在阳【江房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轮候 — ,   》。 第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 ,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   ? 《    (二)!申请人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权属:证书、租《住公房或租住私房的!。租赁合同 【    —    (三!。)在户口《簿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 , 》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   —    》 (五)申请人持有!广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一并》提交    ! 《    《。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第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轮:候到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 :第十三条《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家?庭人口和收入—水平确定 】。   】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标》。准按如下标准计发】租赁住?房补贴? ?   ?    ! (一)1》人户:每月:补贴80元 】    》    (!二)2人以上户【每人每月《补贴50元 【 :  :。。 》 第十四条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以!下程序发《放 ? :   【 ,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的通知 】    【 :    —(二)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    】 (:三)申?请人和房屋》出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 《    (四)!申请人持登记备案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申领手?续 《    —    —。 (五)街道办事处!将发放租赁补—贴,名册和有关》资料送房产管理部】门复核 《 ,   《 : 《   (六)房产!管理部?门核定后发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确认书 】    —   【 (七)》房产管理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补】贴存入?房屋出?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 》   《 第【十五条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过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的—房源包括直管公房、!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政府出》资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   ! : , 第十》七条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设—。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相—对,。集中建设《也可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 【   》 《 第十八条— 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 《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发出实物配租】轮候通知《书    !    【 (二)《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    】 租赁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基!本情:况、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退出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    —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缴和房屋修》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管理 !    ! 第二十》条 经批准符—合公房租金》核减条件《的租金核减保障的】。家庭可以《直接到廉租住房产权!单位办理公》房租金核减手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 ? 第二十一—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报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    【 ,    (一)】家庭收?入超过现定标准的】。 ?    !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 《    !    《 ,(,三)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    !。第二十二条 —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而【应当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办法如》下 》。   】   (一—)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给—予保障对象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   【。。   ? (二)》享受实物配租—的应:当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 ,    ! (三)享受公房!租金核减的》停止减免租》金纳入公房》管理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 —   】第二十三条 以【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的收!回房屋并按同—。期市场租金标准【追,缴占用期内的房屋】租金并追回已—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已核减的租金 !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房屋并—按,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已核《减的租金 】   《 《   (一)承】租人擅自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 》。 ,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无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有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的应当取】。消其申请和保障【资格 》    【    —对出:示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房产管理部门】提请其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六《条 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办法 ?    【 :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7日—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