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
?
—
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业经?五,届,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
?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 —
《 ,。
:
—
城镇《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
:
第三条【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
—
— ,
:发,展改革、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物,价、规划、市政、】统计、金《融管理、税务等【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有关管理工!作
—
:
:
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集《主要:包括
》。
—
《
(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
》。
《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
《。
》
》(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
(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
?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
第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在土?地计划中优》先供应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
【
—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第】六条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核减等三种】方,式,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房产管—理,部门代?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承【租住房
—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实物—配租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标准计收租—金
【
,
【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 :
第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
(一)》家庭成员具有—城市常住户口
!
!
(》二)家庭《收入标准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
—
(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
?。
:
对《第(二)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
:
:
第《八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或由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
:
—
第九条— 享受过《。房改:或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
《
第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
—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
!
,
《(三)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该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街道办!事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存在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房:产管理部门 —
》
【
(四)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现住址和条【件、家?庭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在阳江房》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轮候 !
》
?
第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
,
!(二)申请人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权属!。。证书、租住公房【或租住私房的—租赁合同
【
?。。
:
《。
?
(三)在户口簿】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
:
!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
《。
(五)】申请人持《有广: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一并《提交
》
【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
第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轮候到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
《 ,
第十三条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家庭人【口和收?入水平确定
】。
【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标:。准按如下标准计发租!赁住房补《贴 ?
?
》
—(一:)1人?户每月?。补贴80《元
】
》
《(,二,。)2:。人以上?户每人每月补贴5】0元
—
》
第十四条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以下程】序发放
】
》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的通知《
《
!
(二)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
—
(三)申请—人和房?屋出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
】
《。
(四《)申请人持登记备】案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申领手续
【
【
(五】)街道办事处将发放!租赁补?贴名册和有关—资料送房产》管理:部门:复核 《
:
】
《(六)房《产管理部门核定【后发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确:认书:
【
:
:
《
,(七)房产管理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补》贴存入房屋出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
—
【
第十《五条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过?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的【房源包括《直管公房、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政府》出资: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 《
!
第十《七,条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设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相对—集中建设也》。。可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
【
第十八】。条 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发出实物!配租轮候通》知书 《
—
】(二:)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
:
】
租赁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基本情况《、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退《。出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
】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缴和房屋!修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管理
— :
》
第二十条 经批准!符合公?房租金核减条件的】租金核减《保障的家《庭可以直接到廉租住!房产权单位》办理公房租》金核减手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第二十一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报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
?
?
:
:
(—。一)家庭收入—超,。过现定标准的
!
, :。
《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
》 ,
?
《
?
(三)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
《
,
《
第二十二》条 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而应当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办法如下》 :
?
—
《
(:一)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给予!保障对象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
?
《(二)享受》实物配租《的应当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
?
?
》。 ,
(三)—享受公?房租:金核减的停止减免】租金纳入公房管【理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
《
?
,。
?
第二十三条 以】。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的收回房屋并按【同期市场《租金标准追缴占用】期内的房屋租金并追!回已: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已核减的租金!
】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房屋并【按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已核减的》租金
—
【
?
(一)承租人】擅自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
!
《。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无】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
:
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有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的应当取【消其申请和》保障资格 》
?。
?
《
》对出示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房《产,管理部门提请—其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二,十六条 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办》法, ,
?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7日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