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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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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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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业经五届【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本?。市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需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9部门联—合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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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适用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及相关管—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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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
】
第三条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廉租住房【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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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改革、监】察、民政、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物价、?规划、市《政、统计、金融【管理、税务等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廉租住房—有关管理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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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多种《渠道筹集主要包【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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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 !
【
(二!)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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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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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的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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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社会【捐赠的资金及—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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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在土:地计:划,中优先供应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
》
】
廉租住房建设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第》六条: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采,取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核减等三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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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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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实施办法所称】的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房产管理部!门代政府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到市场上】承租住房
!
【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实物配—租是指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标准计收租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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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公房租金核减是指】。对现已承租公—房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给予减收—住房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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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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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成员具!有城:市常住户口》
》
】
?(二)家庭》收入标准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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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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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
?
【对第(二)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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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或!由与申请人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提出申请 !
】
第九条 【享受过房《改或购房优惠政策的!家庭不得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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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
》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下,称申请表《)
》
—
,。
(二)】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资料
!
】 ,
?(三)街道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的调查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家庭住房状!况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的社《区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对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应该书面向!街,道办事?处提出街道》。办事处?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存在的《街道办事《处,将申请资料和初审】意见送?房产管理部门 【
—
《
(—。四)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初审】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将,符合:资格条件申》请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现住【址和条件、家—庭人:口和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等情况在阳江】房,管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限为1《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书面提!出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申?请人: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并予以】。轮候 ?
【
第十一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
】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
!
(二)申【请人自己拥有—产权的?房,屋权属?证,书、租住公房或租住!私房:的租:。赁合同
—
?
】
,
(三)在户口【簿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交单位住》房,分配情况《证,。明
— :
,
,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失!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 :
,
(五【)申请人持有—广东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的一并提【交
! ,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
—第十二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综?。合考虑?处于轮候状态的申请!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等确定轮《候到位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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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家庭—人口和收入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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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标准按》如下标准计发—租赁住?房补:贴
—
《
—
(一?)1人户每》月补:贴80元 》
》
—
(二)2】人以上户每人—每月补贴50元【 ,。
:
【
第十四条 【租赁住房《补贴按照以下程序】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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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向申请《。人发出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的通知? :
】
—。(二)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自行到市场【上租赁住《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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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人和房《。屋出租人到房屋【。租赁管理机构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
!
》 ,
,。
(四)申请人【持登记备案手续到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办理《。租赁住房补贴—申领手续
】
【
?。
(五)街道【。办事处?将发放?租赁补贴名》册和有关《资料送房产管理部】门复核
—
!
(六—)房产?管理部门核定后发】出租赁?住房:补贴发?放确认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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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房产管理【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租赁住房补》贴存入房屋出租人名!下的银行账》户,。内
【
—第十:五,条,。。 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议定的《房屋租?金超过?。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超》出部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低:。于核定?的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的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
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的房!源包:括直管公房、政府】出资收购的住房、】政府:出资建廉《租,住房、社会捐赠【的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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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设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相对集中建!设也可在经济适用】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
》
【第十八条 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
(一)《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轮候顺序发出—实物配租轮候通知书!
《
】
《(二)申请人—接到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
《
,
—
租赁合同应当】明确廉租住房基本】情况、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退出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
】
?
第十九条】 廉租住房》的,租金:收缴和房屋修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由】廉租住房产权单位】管理
—
第!二十条 经》批准符合公房租金】核减条件的租金核减!保障:的家庭可以直接到廉!租住房产权单位办理!公房租金核》减手续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
:
《。
?
第二十一条—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主:动申报退《出廉租住房》保障:。。 :
《
》
:
(一)家庭】收入超?过现定?标准的
!
— :
(?二)购买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住房的 !
?
!
(三)出现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情形的
!
【
第:二十二条《 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而应当取消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办法】如下 ?
?
《。
(!一)领取租赁住房】补贴的?给予保障《对象6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50【%;过渡《。。期满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
【
? ,
:
(二)】享受实物配租的应当!腾退租?住的:廉租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
》 :
【
?。(,三)享受公房租金核!减的停止《减免:。租,金纳入公房管理【。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
《
】
第二十三》条 以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廉租住房《的收回房《屋并按同期市—场租金标准追—缴占用期内的房屋租!金并追回已》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已核减的租》金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回房屋并【按廉租?住房:租赁合同规》定追回已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和已核—。减的租金
】
】
(》一,。)承租?人擅自将租住—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
【
【
》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无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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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申请人有!违反本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行为的【应,。当取消其申请和保障!资格
—
—。
《
对出示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个?人,由房产?管理部门提》请,其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六条 政府职—。能部门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实施办法》规定在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七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订相:应,办法
】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2005年1—2月:27日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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