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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 】 阳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  : ,    阳】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实:施办法业经五届【十一: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完善和》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 第二!条 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 , 第三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 , ,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 第四条!。 ,。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 , :  《   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建设、】物价、规划、—。市政、税务、金融】管理等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 优惠政—策和建设《管理 》第五条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在《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中统筹安排优【先供应禁止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有偿转让 ! : : , 第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     (】一)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 ?   【  (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 !     !(三) 以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七: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采:取,一次性付款、申请商!业银行贷款、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或组合贷》款等付款方式—付款 — , 第八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应当依法—。实行:建,设项目?。。。招投:标参加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招投标的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具有三级以!上资质、开》发总投?资30%的资—本金、良好的—开,发业绩和社会—信誉 《 ? 第》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建设《。应当坚持标》准适度、功能齐全、!经济适用、》便利节能的原—则优选?规划设计《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必须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住宅建设—的整体水平》 — 第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对其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责 】。 【第十一条 新—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应按照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实行物业!管理完善小》区配套建设服务【功能 ? :第三章 购》房条件? 第十二—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     (!一)申?请人具有阳江市【市区户口《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户口 】 》  :  (二)家庭收】入,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 :  】   (《三,)无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 】 ?   《  (四)未享受】过购房或房改优惠】政策 ? 》   》  对第《(二)款《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 】 第?十三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主并以《户,。口簿记载的》户主为申《。请人提出《申请 《 《 , 第十四条 租住!直管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并:入住: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在3个月内退回【原租住的《。公房:或,廉租住?房 》 第—十五:条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实行申请、审批】和公示?制度 《 第四?章 购房程序 】 第十六《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 《     【(一:)申请?申请人?凭身份证、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申请表(下称!申请:表):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并向街道办事【处提交相关材—料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 :     (二!),审,批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户口《、家庭年可支配收】入、现住房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再将相关资料报送】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初,审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批 《 : ,   【  (三)公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将符合】申购资格的申请人】在阳:江房管网站或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书面提出房—产,管理部门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应当批准!申请:人取得购《房资格并公》示同时向申请人发放!准购证明申请人凭准!购证明可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 , 第?十,七条: 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一—)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丧偶或离异】的提供相关证—明 】     (二】)现住房证》明,;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房屋的《提供租赁合同 【 》     (三!)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上一年?。度收:入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待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个?体工商户或投资办】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上《年度个人《所得税?及相关税收缴交凭证! : 》   《 , (四)现役军官】提供相关的身份【证明材料 —  】   ?(五)家庭资产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 , 《 第十八条— 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后《申请人?不,再享受政《。府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第》五章 价格管理【 , 第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价格由?物价部门会》同房产管理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 【第二:十条 ?按照本?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不得—。高,于基:准价格上浮幅度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利润率按】不高于3%核定物价!部门应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章! 售后交《易管理 第【二十一?条 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为有限》。产权不得出》租、出售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房产管理部!门安排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家庭购买购买价按!原购房价《格每年扣《减1%?计算 — ? :第二十二条 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不满5年的因】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房屋产权的接!受继承、《赠与或离婚析产【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经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允许《办理相关手续但经】济适:用住房性《质不变 ! 第《二十三条 购得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地产权证满5】年转让的《应当: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购,房人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  —   土地收益等价!款按:照届时?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7?0%:计,算土:地收益等价款全【额,上缴市?财,。政 ?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 ,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有?关街道办事处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及其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对抽查不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实施办法处—理 》 ? 第二《十五条 购房人提】供,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或隐瞒发生不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继续享受条件的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 —     (一)!责令退还所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如该经济适用住【房是购房人唯—一的自有《产权住房由购房人】按同一地《段同一类商品—房市场价格》补足购房款 ! ? :   ? (二)按照购房合!同约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三)三《年内不再受理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 ?    】 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房产管!理部门提请其上【级主管部门依法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 第】二十:六条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 第二十《七条 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或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有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的自用土《地的经批准后可以申!请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 ?  : :   》 :经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和管理执】行本实施办法 !。    —  《  经《批准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向本单位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住房后的剩余房【源由房产管理部门按!成本:。价,统筹向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出《售或:安,排经审批符合购房条!件的家庭向该单【位购买 》 , :   !第二十八条 各县(!市、区)可参照本实!施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办法   【 :。 》第二十九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