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未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
】 (二》)发生森林火灾后负!责人未按照》应急预?案到森林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的;《
:。 , , (》三)发现森》林火灾隐患未—及时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的;!
】(四)瞒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森林火灾信【息的;
】 (《五)发?生森林火灾未及时采!取森林火灾》。扑救措施的;—
《 , : ,。(六)对森林火【灾案:件不及时调查处理】对事故责任》者,。迁就:。姑息的;
】 (七)不依法】履行森林防火职责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未引起森林火灾!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提请!有管辖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责令限期】更新造林对个人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一【),架设输电线路—。、,电信线路和铺—设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等产权单位未采取】防火措施的;
】 《 :(二)森林防火【。。。期内:用火之前未告知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烧灰积肥等农业生产!性用火的;
! (三)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的【;
《 (四【)其他野外》。违,规用:火的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破坏和侵占森林消!。防通道、标志、【宣,传碑(牌)、瞭【望,台(塔)、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的依—法赔:偿损失?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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