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20?00年?9月22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5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
第三条 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五条 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省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黔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发证确认!使用权?
第:六条:。 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自批准改变或—者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结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七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章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贵!阳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市、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纳入《。所在地行政》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乡、镇和!市,辖区的?乡、镇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专业《规划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修,订,前其: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执行】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没有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未按照规定使用闲】置土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未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或:者没有?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核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节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 ! 耕地保护》
第十二条》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下列?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十三条 】新开:垦的耕地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验收也可—以委托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验收
土地后!备资源匮乏的—个别市、州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数》。量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开垦
第】十,四条 禁止闲置【、,。荒,芜耕地闲置》、荒芜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土地管?。理法应当缴纳—闲置费的按照—该耕地?年产值1至2—倍的:标准:缴纳
第《十五:条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等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按:照下列权《。限批准?。
(一)一次性【开发不足60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次性【开发:60公顷以上—不足300》公顷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次性开—发300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等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事先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签订合《同;批准《权限依?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要求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对田—、水、路、林和农】。村村民住《宅区及闲散地—、,废,弃地:进行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方案—应当明确参》与土地整理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新增耕地的分配原!则
:。开发、?复垦和整理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等规划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沙化、石化和【水土流失《
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上造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第十七!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堆放:固体废弃物、—临时使用土》地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5—元至15元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第十八条 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由?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收取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具体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征收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
第二十条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收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当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收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
第二十—一条 依法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自?批准:征收下一年》度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被征收【。面积核减农业税;粮!食定:购任务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实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减;其他按照耕!地面积负担的费用由!有关:部门及时核减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征收的土地或—者,转用的农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批权限为》
(一)使用土地不!足,1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备案;《
(二)《。使用土地1公顷【以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审【批权限为
(一)】使用土地不足4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州人民政府!备案;
《(二)使用土地4】公顷以上不足—10公顷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三)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申:请,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提《出,申请占?用,非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
临时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土地使用—者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时涉及土地复垦的】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涉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依照国家—对国有土地租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应当】经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确认
第二十—八条 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或者增加!用地面积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该幅国有土—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还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土地—使用者持《批准文件向该土【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用—地审批权限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补《。偿由受益的》乡、镇和村调剂解决!
第三十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额(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及!附属设施用地)为】
,(一)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三)—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规划范!围内愿意《让出原?属田:土,可以复耕的》宅基地迁到荒山或者!荒地上建房的可以】在规定?的,用地限额基础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
第【三十一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是能利用》旧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住宅用地面积—已,达到本条例》规定标准《的;
(《二)出卖、出租原住!房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
农村村!民迁居拆除房屋腾】出的宅基地应—当归还集《。体不得?私自转?让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依法实行—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使土地监督】检查权土地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三条 土地】监,督检查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耕地保》护情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情?况;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终—止,等情况;
(五)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使用情况;
(六】)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有!。关费用的收》缴、使用情况—;
(?。七):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情—况,;
:(八)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情【况;
(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发现土地违法!单位或?者个人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隐匿、【转移违?法所得或者出现【可,。能妨碍土《地行政处罚实施的】情况:时,有权责令《其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其买卖或者—转让行为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40%以上50%!以下罚款;》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处》。以非:法所得30%以上】40%?以下罚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处!以非法所得20【%以上30%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擅自划—拨的:其划拨行《为无效该土》地由:原划拨机《关收回;不按—照规定收回》的由其上一级—机关责令限》期收回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按照》有关规定补足出【让金出让《方,和受让方重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重新处置【。
第:三十九条 应—当申报土地登记而未!申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在,30日内申报—;逾期不《。申报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而拒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开发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开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行】拆除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处以每《公顷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依:法,征收、占用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且对当—事人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的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不补办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处以应缴费—用,金额1%以上—3%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