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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 (2?000年9月—22日贵州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9月17》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 根据2015年7!月3:1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统计管《理条:例〉等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7年11!月30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二十五件法规个别条!款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资源和土地资】产管理保护和开发】。土地资源 第—三条 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第】四条 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省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配《合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做好土地管理工】作 第二《章 :。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 第五!条 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受【法律保护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省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黔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负责登记发证【确认:使用权 第六—条 依照实》施条例的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自】批准改变或》者转移?之日起30日内向】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变,更登记 《土地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土!地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结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第七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第三章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 贵《阳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其他市》、,州,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市、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市、【州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经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纳入所在地行政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 自《。治州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乡、镇和市!辖区的乡《。、镇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其他乡、镇【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授权?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 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江河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规划、【。交通建设《规划等专业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已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等专业规划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应当及时】进行修订;》修订前其《建设:用地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执行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土地利用计!划,管理实行《建,设用地总量》控制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编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审批经【批准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没有?或者:超过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的、未按—照规定使《用闲置土地的不得】批准新?增建设用地 —未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或者没有!完成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的【核减下一年度—。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 节余的《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经上一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核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 —。 耕地保护》 第十二条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下列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一)占?用基本?农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2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二)占用《其他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1】倍,的耕地开垦费—;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征收该土【地,补偿费0.5倍以上!1倍以?下的耕地开垦费【 耕地开《垦费应当列入建设】项目总投资 第十三!条 新开垦的—耕地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验收也可以委托】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和同级!农业行政部门验收 !土地后备资源—匮乏的个别市、州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数量的《必须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易!地开垦 《第,十四条 禁》止闲置、荒芜耕地】闲置、?荒芜耕地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违反?土地管理法应当缴】纳闲置费的》按照该耕地年产【值1至2《。倍的标准缴纳 【第十五条 开发未确!定土地使用》权的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等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按照《下列权限批准 【(一)?一次性开《发不足60》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一次性开发】60公顷以》。上,不足300公—顷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三?)一次性开发30】0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批准 开发—农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等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应当事先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并【签订合同;批准【权限依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的:要求: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土地整?理方案对田、水、路!、林和农村村民住】宅区及闲散地、【。废弃地?进行土地整理— 土地整理方案【应当明确参与土地】整理的单《位和个人的权利义务!以及新增耕地的分配!原,则 :开发、复《垦和整理土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等规】划严格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土地沙化、【石化和水土流失【。 禁:止在25度》以上:。。的陡坡上造地—禁,止毁林?毁草开垦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对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的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好2《5度以?上坡耕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 第十七【条 因挖损、塌【陷,、压占?。、堆:放,固体废弃物、临【时使用?土地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复《垦;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每平方米5【元至15元的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第十八条 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由承担耕地占补【平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收取全额【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和土地?复垦具?体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五《章  建设用地【 第十九条 建【设征收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受理建设—用地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提出》申请经县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按【照,。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批准 第》二十条 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土地补!偿费 1、征收稻】田、菜地(鱼塘【、藕塘)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耕地年产值的8至!10:倍,; 2?、征收旱《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该土地》年产值?。的6至8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征—收旱地年产值的2】至4倍 《土地年产值》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根据?被,征(拨)耕地的前】3年平?均年:产值及?其类别?。、各类作《物的主、副产品的常!年产量参照》国家收购牌价和市】场价格综合拟定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 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当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活出路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 土《地补偿费的使—用管理?办法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村民—监,。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二)安置补助】费 1、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人—均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征收耕地安置】补助费的一半; 3!、征收未利用—土地的不给予—安置补助费 —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2、》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等: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3、—征收预告通知—发布后?在拟征收的土地【上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应当支付给】土地承包经营者【或者:地上建筑物的—产权人? 第二十一条 【依,法征收?农民承?包的土?地自批准征》收,。下一年度《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被征收面【积核减农业税;粮】食定购任务经县级人!民政府核实》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核减;其他按—照耕:地面积负担的费【用由:。有关:。部门及时核减— 第二?十,二条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使用已批【准征收的土地或【者,转用的农用》地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的审批权限【为 (一)使—用土:地不:足1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和?市,、州人民政府备案;! ,。(二)使用土地1公!顷以上?。的由:市、州人民政府批】准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二十三条】 具体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未利用土地—的审:。批,权限为 (》。。一)使用土地不足4!公顷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报】市、:州人民政府》备案; (二)【使用土地《4公顷?以,上不足10公顷【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审!。批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三【),使用土地10—公顷以上《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二?十四条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申请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的同时提出申】请占用非耕地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占用《耕地的由市》、州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 临时占用土地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或【者临:时占用非耕地—建砖瓦窑的土地使用!者,应当按照前款—规定办理临》时用地手续》 土地使用者在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时涉及土地复垦的按!照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者!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其审:核后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其中涉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六条 以!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依照国家《。对国有土地租赁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 —土地:使用者需要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或者入股、联营!。联建等按照规定【需要进行地》价,。评估:的应当经具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确认: 第:。二十八条 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涉及改变!土地用途、变更土地!。权属或者增加用地】面积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该幅国有土地在】。城市规?划,区内的还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部门【同,意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土地使用者持!批准文件《向该土地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九条 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举办企】。业用地审批权限【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不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征收土—地的:补偿由受《益的乡、镇和村调】剂解决 《第三十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的用地限!额(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及附属?设,施用地)为 (一】)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70平方【米,。; (三)山区、】牧区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镇规划!范,围内愿意让出—原属田土《可以复耕的宅基【地,迁到荒山或者荒【地上:建房的可以在—规定的用地限—额基础上增加60至!80平方米宅基地】面积 第三十—。一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凡是能】利用旧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不得新占土地—确需新占土地—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住!宅用地面《积已达?到本条例《规定标准的; (二!)出卖、出》租,原住房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批准的— 农:。村村民迁《居拆除房屋》腾出的宅基地—应,当归还集体不得【私自转让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 依法实行》土地监督检查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照国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使土地监督检查权!土地监督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三十三—条 土地监督检查】实行以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地,查处土地违法行为】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一)耕!地保护情况;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执行情况; 【(三)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使用情况;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终—止等情况; (五】)集体土《地非农业建设—使,用情况; (六)】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等有】关费用的收缴—、使用情况》。。; (七)》土地权属变更—。和登记发证情况; !(八:)土地开发利用和土!地复垦情况; (】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发现:土地违法单》位或者个《人逃避法律制裁可】能隐匿、转》。移违法所《得或者出现可能妨碍!土地行政处罚—实施的情况时有权】责令:其在调查期》间不得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第三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其买!卖或者转让行—为,无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4》0,%以上50%—以下罚款;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可以处以【非法所得30%以上!40%以下罚—款;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处【以非法所得》20%以《上30%以》下,罚款 第三十八条】 应当以有》偿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而擅自划—拨的其划拨》行为无效该土地由】原划拨机关收回【;不按照规定收回】的由其上《。一级机?关,责令限期《收回 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按照《有关:规定补足出让金【出让方和受》让方重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依法重新处【置 第三《十九条 应当申【报,土地登记而》未申报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当:事人在?。30日内申报—;逾期不《申报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 —应当缴纳耕地开垦】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复—垦费而?拒不缴纳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每日加收1‰的滞纳!金 第四十一条 未!经批准开发国—有和农村集体—所有的荒《山、:荒地、荒滩等—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开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应当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自行拆除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处以每公—。顷,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拆除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 第?四十:二条 依法》征收、占《。用集体土地和—使用国有土》地且对当《事人补偿、安—置后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交出的由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不补办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每平!方,。米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办用地审批手续【处,以,应缴费?用金额1%以上【3%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  :附 : 则 第四十七【。。。条 本条例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198!7年12月12【日贵州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