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逐步扩?大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细则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租房的—规划、用地》、建设、房源及资金!筹集、申请》、准入、轮》。候、租赁、》退出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 第四条 —市政:府统筹全市公租房】保障工作对》涉及全市公租房保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和监督
!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租房!。保障:的统筹与实施健【全公租?房保障相关制度确】保住房保《障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市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是公租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公租?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和监?督公租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后续】监管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
【 民:政,部门负责审》查核:实,公租: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审查核实其住房困!难状况;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公安、!税务:、工商、统》计,、监察、审计、【金融管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
》市、县(市、区)级!政府可?以设立住房保障委】员会负责住房保障工!作,重,大事项的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协:调和: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公租房申请—。对象准?入条件的核准和公】。租房配租轮候名【册的最终审定
!。设立了住《。房保:障具体实施机构【的,。。公租房的需》。求调查、登》记、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事:务由其具《体承办;《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协同》负责公租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和资格初审工!作
第六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城镇住《房保障信《息资源在有关部门之!间共享
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金!。融管理、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平台应?当与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共享渠道
》
《第二章 房源及资金!管,理
—第七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制定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政府!投资购建的公—租,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委托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通过政府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提供土地《并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其产权归属在【土地:出让条件和合—同中约定其运营【、产权转让等—纳入政府统一监督管!理
: 第九《条 新建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供应
第十条 !公租: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一)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租赁或者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 (二)在—新建普通《商品房或“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商品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住房;
!(三:),各,类产:业,。园区集中配套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四)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住房;
《 (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租房的住房;—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租房的!。住房:;
?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除:用工企业《自行建设或配建的】公,租房外集中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其规划!。选址位置需满足工】作、生活及出行方便!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租房》项目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住房》。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节能环保》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三条 集中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其选址地!点,、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等建设!信息除正常的建设】手续审批《的公示外须在本【地报:纸媒体、住房保【障,网页上?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积极发【展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公—租房
》第十五条 在建设】用地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和“三旧”改】造商品房项目中可】以按5%和》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上述两类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时应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列明?并在出让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约定配建总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房屋权》属以及?回购:价格、收《回条件等事项配建的!公租房与所在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和同:步交付使《用所在项目为分期建!设的配建公租房应】当与首?期商品房同时交付】使用竣?工时应?。对照土?地出让合同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公租房】建,设,按规:定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七条— 政府可以按下列】渠道筹集《。公租房资金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三)】每年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的资?金;
?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五】),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 (六)出租公租房!及出租?、出售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
《(七)?按照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 (八)《社会捐赠的资金;
! , (九)经政府批】准可:。以,纳入公租房筹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第十八条 》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物业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以及公租房【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租赁补贴等
】
, :第三章 供应对【象和条件
!第二十条 按本市】。实际情?况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具体:分四类⒈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下同)?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新就业无房》人员4.《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十一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
(二—。)申:请时上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具!体标:准由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实:行动态?调整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市区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市区的低保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市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确定;低收】入家:庭(:除低保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上一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上一》。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至60%的范围!内确定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转《让过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以下称?房地:产产权转移》)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具有?就业地所在县—(市、区《)城镇户籍持有【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 (四)》本人及其父》。母或配偶在就—。业地所在城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 (五)《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应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 非就业地所在!县(市、区》)的城镇户籍但【在工作所《。在城镇实际居住【五年以?上与:本城镇劳动关—系稳定且在本—城,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公租房【
(一)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或者已入》住敬(养)》老院的;
— (二)已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或落实?政,策,用房等?)、已?。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公租房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下列房【屋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三)现在!居住的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四)?家庭成员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未满5年】的,自有住房或共有住】房;
(—。五)待入住》。。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
第四章 !。申请和准《。入
》 ,第二十六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 具备城镇户籍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含离婚)可以!单独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本条中的!申,请家庭即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下以!一,。个户口薄为》单位但当《一个户口薄出现两】个或:多个家庭组》合时则需根据婚【姻及:血,缘关系划《定(包括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第二十七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 (一)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 (四)住房—及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五)诚信承诺—书;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按照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材】料
? 第二十八》条, 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条件、资产【等情况按《下列方法的核定
! (一?)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士上年度》收入的核定》
?1.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灵活就业的由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核准并】盖章
《 4. 《申请人已离》退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盖章
》 5. 其它情况!家庭收入核定参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现状条件的核定!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取得所有权—的住房及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待】入住商品房进行核定!确定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三)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资产—及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转让房地产情—况的核定
》。 , 1:. :拥有房?产或土地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提请国土资源部门查!核
2.— 拥有汽车》及其他资产》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请公安交】警、金融、工商【等有关部门查核或申!请,人申报?并承诺情况属实【
3. 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及房地产产权—转移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查核《
第二十九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当地民政【部门:
?(三)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转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
(!四)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或民政、财政、国】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税务、工《。商、金?融管理、统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审核意见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有—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财产收入】等情况在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进入公《租房的配租轮候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 第三十一—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单位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牵头按—照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示程序?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第三十【二条 对公租房保】障申请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者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第五章 !轮候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公,。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房》源解决居《住需求
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的配租实行》。轮候制?度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依照公租房轮候规】则,(详见附件》2)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家庭收入》。。。、户籍、《家庭结?构及类别《、,计,。生情况等进行打【。分和综合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以:其分数从大到—小的排序作为—轮候顺序并以此制订!。公租房?保障轮候《名册轮候《名册信息《。内容:。。。(,包含轮候《对象对公租房—区位选择意向内容)!在本地?住房保?障网站公开轮候【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按照《规定应当优先—照顾的住户优—先安排公租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租房的权利》
?。依法被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对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不受】轮候限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公租!房,保障
? 单?位建设、产》。业园区集《中配套建设的—公租房筹建单位和产!业园区内部的保【障对象享有优先分】配权
? 第三《。十四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当,年房:源的数量《。和,区位情况《。结合轮候《顺序及申请人对公】租房区位选择—意向:。制订当年的配—租方案确定配租家】庭,总数入选《的,配租:家庭在房源区位已】确认的基础》上再通过抽签—和摇:号,等方式最终》确,定配租房号》。配,租房号确定后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与配:。租,。。。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列入!配租方案的申—请,对象轮候至下一轮安!排
配租—方案中入《。选的配?。租家庭名《单确定后《。在公布的《公开抽签和摇号定房!日,期的前5天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告知申】请人参加抽签—和摇号定《房
第三十五】条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排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新就业—人员的配《租按:照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方法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申请单位】在批准安排的房【源中:统筹确定后》抄,报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配租房号确定—后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与申请单位【及外来务《工人:。员三: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十!六条 公租房的年度!配租方案《及配租结果需在【阳江日报《。和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天
第三十【七条 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入围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和摇号定房的;
! (二)参—加定房但拒绝—已确定住房的;
】 , (三?)已确定住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五)!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因放弃入围资—格而空出《的名额按照轮候顺】序的先后由下批次的!轮候:申请人依次填补放】弃,本次入围资格—的申请人若再—次申请须按重新【申请的时间轮候
!
, 第六章 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
第三十!九,条 市区范围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采取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租金收取与租赁【补贴并行分离、专】行专户
公租】房承租人每月—领取:的租赁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所承?租公租房的租金【
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障执行方》式
第四十条 !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综:合考虑房源的基本租!金、地域、地段【等,因素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的确?定应:以,。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为原则】
第四》十一条 符合—保障条件并已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根据承《租家庭的收入状况分!档发:。放相应的《租赁补贴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从所】收取的?公租房租金》收入:中统筹解决
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承租家庭住》房保障?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账户内
!。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确定】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比例可以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十二条 !。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参照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承租【家庭的补贴标—准,发放相?应的租?赁补贴?
第—七章 租赁》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使】用公租房《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其所:租住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禁止转租、】转借、?闲置、转让》、抵:押,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和擅自—二次装修;禁止【破坏住房结》构和损害《设施设备
— 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 第四十五条【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及在租—赁期间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和享受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 租赁合同期【满确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后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 通:过审:核,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收回公租房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 承租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发生变化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报》告
第四—十七条 《。公租房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四)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公,租房严?重毁损的;
— (六)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 , 》 !。 【 【 ! — — 《 :
第四十八条! 公租?房租赁实行》不定期的资格核查制!度
(一)住】房规:划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所】申,报,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资格核查每》年至少一次
— (二)资—格核查?后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但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及住房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核《查后的下一个月起】根据承租人的—变动情况按规定【重新确?定其租赁补》。贴标准
(三)!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对承:租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进行资【格年度核查其—所在单位应当主【动向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供材料配》合做好年度资—格,核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 租赁期间当!承租人发生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收回公租】房并终止租赁补贴】的发放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租住期【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责令【其搬:迁承租人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五十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并通过—组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或个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掌握?公租房承租》对象: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以动态监测申请!。人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 :第,九章 附则
【
第五十二条 !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廉租》住房并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阳府【办〔2012〕1】1号:。)、:。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阳府〔2008〕!72号)同时废【止
:
《 附:件1
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年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及》家庭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市区》)
《
《
—。 保?障对:象
?
家庭组成
! (?人口数?)
家庭!规模调节系数—
》 家庭月可
支!配收入(《元):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申请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万元)
】
】低,
收《
入
】 1
【 :1.2
!11:47
》
13764】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租住】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
】 6.5
》
》
2
【
, :1.1
【 2103
【
25【2,36:
》 ,12
】
, 3
—
, 1.0
! 28《68
3!。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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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0!.9
《
《3442
》
413】04
—。 2?1
! 中等偏下收—入
:
,
《按3计
】。 1.0
【。
4780
】
5—7360
【
18
—
》
《 ,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
】
?
《。。 ,银行存款
!。 ,含现金和借出款
】
:
:
土地、房产!
》 ,现,自,有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自有土地上述房产、!土地等物业与借【贷无关价值以现【评估值为准
!
? 汽车
! 自用?。和,经营用车辆价值以】现评估值为准
【
投!资类资产
! 含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
《
收】藏品
字!画,、古币、瓷》器等古董黄》金、白银《等,贵金:属邮票、货币等收藏!。品
【
备注
! :。。1.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纳,税证明)以代查阅】2.申请人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全部统?计在:内3.?申,请人须书面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包括:申请人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资!产
【。
,
,。 备注1. 【可支配收入是—批申请家庭用于最】终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申请》家庭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2. 中等!偏下收入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至60%的范【围内确定
— 3. 申请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以有?关部:。门确定?的数值为准
】 附件《2
公租房配】租,轮候打分规》则
符合保!障,准,入,条件的市区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公:租房的配租先—后次序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市】区户籍落户年限、家!庭结构及类别等【。指标:实行量化打分—制度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
(一)无】房,户计30《分;:。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15分;
】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9?平方米>6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10分;】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9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5分;》。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指标
《 (一)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计2】0分;
》 (二)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下》的计1?5分;
(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上《20:0%:以下的计10分;】
(四)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上3:00%以《下的计?。。5分:;
三》、市:区户籍落《户,年限指?标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落户市区时—间每满?1年累计1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在落!户市区的时间按如】下方法?认定:
(一)以落户!时间为?起算时间;
— (二)》因在本市大中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落户》时间年限自毕业时】计起;?
(《三)现役军人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军人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计分:其中配?偶随军迁入》本市的军人在—本,市时间的认定按【配偶随军迁入本【市的时间计起—;配偶户籍属—本市的军人在本市的!时间按结婚时—间计起?。
军人转业安】置到本市《的其落户本市—的时间参《。照现役军《人计算?
: 四、?家庭成员结构—或类别指标
】(,一)申请家》庭每户每增加一代】加10?分;
(二)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每户加!30分?其余:。属5-1《0级残疾军人、【参战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受到市—政府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每户加1】5分;
》 (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加1】0分
? 五、其它指标
! (一)父—母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子女结》婚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
?(二)父母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或以上【子女以?单身人士身份独立】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
】 (三)子》女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父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