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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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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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逐步扩大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 , 本细则《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租房的规!划,、用地、建设、【房源及?资金筹集、》申请、准入、轮候】、,租赁、退出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 市政?。府统筹全市公租房】保障工作《对涉:及全市公租房保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和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租:房保障的统筹与【。实施健全公租房保障!相关制度确保住房】保障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 市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是公租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公租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和监督—公租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后续监【管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
民《政部门负责》审查核?实公租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审查》核实其住房困难【状况;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公《。安、税?务、工商、》统计、?监察、审计、—金融管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
市、县【(,市、区)级》政府可以设立住房保!障委员?会负责住房保—。障工作重大事项的】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协调和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公租房申》请对象准入条件的核!。准和公租房配—租轮候名册》的最终审定》
, 设立《。了住房保《障具体实施机构的公!租房的需求》调查、登记》、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事务由其具【体承办;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协同负责公》租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和:资格初?审工:作
: 第六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城!镇住房保障》信息资源在有关部门!之间:共,享,
: ,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金!融管理、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平台应当与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共享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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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房源及资金管—理
—第七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制定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政府投—资购建的《公租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委托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通过政府!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提供土地—并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其,产权归属在土地出让!条件和合《同中约?定其运营《、产权转《让等纳入《政府统一监督管理
! 第九条 新建】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供应
第—十条 公租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 (?一,),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租赁或者—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二)在?。新,建普通商品房或【“,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商《品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住房;
—(三:)各类产业园区【集,中配套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四)【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住房;
【 (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租房》的住房;
》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租房的《。住,房;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第十【一条 除用工企业】。自行建设或配建的公!租房外集中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其规划【。选址位?置需满足《工作、?生活及出行方便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公!租房项目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住房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节能环保—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三条 集中—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其选》。址地点、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等建设信】息除正常的建设【手续审批的公示【外须在本《地报纸媒体、住【房保障?网页上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 第十四条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积极发展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公租房
【第,十五:条 在建设》用地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和?“三旧”改造—商,品房项目中可以【按5%和《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上述两?类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时【应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列明并》在出让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约《定配建总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房屋权属以及回】购价格、收回—条件等事项配—建的公租房与所【在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和同步交!付使用所在项目为分!期建设的配》建公租房《应当与首期商品房】。同时交付使用—竣工时?应对照土地出—让合同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公—租房建设按规定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七条 政府】可以按下列渠道筹集!公租房资金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 (三《。)每年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的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 (五《)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六)—出租公租房及出【租、出售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
【 (:七)按?照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八》。)社会捐赠的资【金,;
《(九)经政府—批准可以《纳入公租房筹—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 第十八条》 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物业—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以及公租》房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租赁补!贴等:
第三章 !供应:对象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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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按本市实际情况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具体!分四类?⒈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下同—)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新就?业无房人员4—.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十:一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
(二》)申请?时上: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具体《标准由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实行动态调整【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市区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市区的低保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市!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确定;低收!入家庭?(除低保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上一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上一》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至60%的》范围:内确定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转让《过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以》下称房地产产权【转移:)
?。。。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 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 (一)具有—就业地所在县—(,市、区?)城镇?户籍持有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 (四)本人及其】父母或配偶在就业地!所在城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五)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应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 非就业】地所在县(市—、区)的城镇户籍但!在工作所在》城镇实际居住—五年以上《与本城镇《劳动关系《稳定且在本城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公租房
— (一)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或《者已入住敬(养)】老院的;
(二!)已: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或落】。实政:。。策用房等《)、已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
】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公租房的其他情形】
: 第:。二十五?条 下列《房屋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 (一)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 (三?)现在居住的—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 (四)家庭成【员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未满5年的自—有住房或共有住房】;
? (:五)待入住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
《 :。第,四章 申请》和准入
》。
第二十—六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具—。备城镇户籍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含离婚)可以单独!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 本条中》的申请家庭即—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下!以一个?户口薄?。为单位但《当一:个户口薄出现两【个或:多个家庭组合时【则需:。根据婚姻及血缘关】系划定(包括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 :第二十七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四)住房及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 (五)《诚信承诺书》;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按!。照,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材料
《 第二十八—条 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条件、《资产等?情况:按下列方法的核定
! (一)》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士上年—度收入的核定
!1.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单位公章
2.!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灵活:就业的由《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核准并!盖章
4—。. 申请人已离退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盖章
!。5. 其它情况【家庭收入《。核定参?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现【状条件?的核定
》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取得所有—权的:住,房及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待入住商—品房进行核定确【定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三)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资产及—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转让房—地产:情况的?核,定
1. 【。拥有房产《或土地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提请国》土资源部门》查核
《 2. 拥》有,汽车:及其他资产》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请公安!交警、金融、工商】等,有,关部门查核或—申请人申报并承【诺情:况属实
3.】 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及房地产产权转!移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查核
第二!十九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 (?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当地民政部门
! (三)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转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
【 (:四)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或民政、财】政,、国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税—务,、工商、金融—管理、统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审核意见《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有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财!产收入等情》况在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进入公租房的配租!轮候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第】三十一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单位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牵】头,按照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示程序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第三十二条 对公】租房保障申请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者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
第五章 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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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公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房源解决居住【需求
《 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的配?租实行轮《候制度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依照公租—房轮候规则》(详:见附件2)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家,庭收入、户籍、家庭!结构:及类别、计》。生情:况等进行打分和综】合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以其—分数:从大:到小的排序》作为轮候顺序并【以此制?订公租房保》障轮候名册轮候【名册:信息内容(》包含轮候对象—对公租房区位—选择意向内》容)在本地住—房保障网站公开轮候!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 , 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按照!规定应当优先—照顾的住户优先【安排公租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租房》的权利
依法被!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对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不受轮【候限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公租房保障—
单位建设、产!。业园区集中配套建设!的公租?房,筹建单位和产—业园区内《部的保障《对象享有《优先分配权
】第三十四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当年房【源的数量和区位【情况结合《轮,候顺序及申请—人对公租《房区位?选择意向制订当年】的配租方《案确定?配租:家庭总数入》选的配租家庭在【房源区位已确认的基!础上再通过抽签和】摇号:等方式最终确—定配租房号配租房】号确定后《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与配租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列入配租【方案的申《请对象轮候至下【一,轮安排
《 配租方案中入】选的:配租家?庭名单确定后在公布!的公开抽《签和摇号定房—日期的前5天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告】知申请?人,参加抽签和摇—号定房
》。 第三十五》条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排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新就业人员的配租!按照: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方法—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申请单位【在批准安《排的房源中统—筹确定后抄报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配】租房号确定后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与—申请单位及外来务工!人员三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十六条 《公租房?的,年度:配租方案及》配,租,结果:需在阳?江,日报:和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天
第三十七】条 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入围《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和摇号定房的—;
《(二:)参:加定房但拒绝已【确定:住房的;
【(三)?已确定?住,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五)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因放弃入】。围资格而空》出的名额《按照轮候顺序的先后!由下:批次:的轮候申请》人依次填补》放弃本次入围资格】的申请人若再次申请!须按重新申请的时间!轮候
— 第六?章 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
】 第三《十九条 市》区范围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采取》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租金收取与租赁补】贴并行?分,离、专行专》户
公》租房:承,租人每月领取—的租赁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所承租公租房的】租金
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障执】行,方式
第四十】条 :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综合考虑房源】的基本租金》、地域、地段—等因:素,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的确定应以》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为原】则
: 第四《十,一条 ?符合保障条件并已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根据承租家庭的收!入状况分档发放相应!。的租赁补贴》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从所收取】的公租房《租金收?入中统筹《解决
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承租家!庭住房保《障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账户】内
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确定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比例可以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十】二条 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参照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承租家?庭的补贴标准发放相!。。应的租赁《补贴
第七!章 租?赁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使用公租房的权利
! 第四十四—。条 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其所租住】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禁,止,转租、?。。转借、闲《置,、转让、抵押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和擅自二次装修【;禁止破坏住房结】构和损害设施设备】
, , 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四十五条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及在】租赁期间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和享】受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
第四!十六:条 租赁合同—期满确?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后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 通过审核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 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收回公租》房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承租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发》。生变化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报告!
第四十七条 !公租:房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 ,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三)!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四—),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公租房严重毁损的】;
? (六)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 》 — 》。 《 — 《。 ! 》 《
! ,。第四十八条 —公租房租赁实—行不定期《的资格核查制度【。
(一)住房】。规划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所申报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资格核查每年!至少一次
(】二)资格核查后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但!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及住房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核查后的—下一个月起根据【。承租人的《。变动情况按规定【重,新确定其租》赁补贴标准
【 (三)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对承租!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进【行资格年度核查其】所在单位应当主动向!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供?材料配合做好年【度资格核查工—作
第四十九】条, ,租赁期间当承租人发!生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收回公租房并终止!租赁补贴的发放【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租!住期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责《令,其搬:迁承租?。人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五:十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并通过组》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或个!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掌握公租!房承:租,对象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以动态监测!申请人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廉租—住房并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阳府办〔20!12:〕1:。1,号)、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阳府】〔2008〕72号!)同时废止
】 附件1
】 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年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及家庭—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市区)
】
】
?保障对象
—
家庭组成
! (人《口数:)
?
? ,。家庭规模调节系数
!
家庭月可!
, 支配收入(元】)
》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元—)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
,
, 申请《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万?元)
《
?
低
【 收
《 入
1!
1【.2
》
11》47
《
137【64: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租住—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
】 6:.5
》
2
】
? 1.1
】
: 21?03
— 25236
】
12
】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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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2,868
—。
, 34416
】
:
16.5
!
,
》 ≥4?。
?
0.9
!
?3442
》
《 413《04
】21
《
》 中等偏下收入
!。
《 按3计
【
:。。 1.0《。
478!。0
5】7360
】 , 18
!
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
【
【
银行存—款
:
? :含现金和借出款
!
土】地、房产
】 现自《有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自有?土地上述房产、土】地等物业与借贷【无关:价值以现《。评估值为准
—
?
,
汽》车
自】用和经营《用车辆价值以—现评估值为准
!
—。投资类资产
】
: 含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
】
《 收藏品
—
字画【、,古币、瓷器等—古董黄金、白—银等:贵金属邮票、货币】等收藏品
》。
】备注
【 ,1.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纳税证明)》以代查阅2.—申请人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全部》统计在内《3.申请人》须书面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包括申》请人: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资产《
《
,
《 备:注1. 《。。可支:。配收入是批申请【家庭用于最》终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申!请家庭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2. 中等】偏下收入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至60%》的范围内确》定
《3.: 申请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以有关部门确—定的数值为准—
附件2】
公租房—配租轮候打分—规则
【符合:保障准入条件的市区!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公租房的》配租先后次序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市区户籍—落户:年限、家庭结构及】类别等指标实行量化!。打分制?度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
【(一)?无房户计30分【;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1《5分:;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9平方米>6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10分;—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9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5!分;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指标
《 (一)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计20分】;
(二)【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下的!计15分;
【 (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上200%以!。。下的计10分;
】 (四)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上300%以下】的,计5分;
》。 :三、市区户籍落户】年限指标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落户市】区时间每《满1年累计》1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在落户市《区的时间按如—下方法认定》
(《一)以落户时间为】起算时间;
(!二):因在本市大中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落户时【间年限?自毕业时《计起;
(三】)现役军人》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军!人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计分其中》配偶随军迁》入本:市的军人在本市时】间的认定按配—偶随军迁入本市的】时间计起;配—。。。偶户:籍属本?市的军人《。在本市的时间—按结婚?时间计起
军人!转业安置到》本市的其落户本【市的时间参照现役】军,人计算
》 四、家《庭成员结《。构或:类别:指标
(—一)申请家》庭每户每增加一代】加,10分;
(】二)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每户加《30分其余属—5-10级残疾军】人、参战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受】到市政?府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每户加1【5分;
(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加【10分
《 五、其它—。指标
》(,一)父母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子女结婚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
【 (二)父母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或以!上子女以单身人士】身份独立《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
《 (三)子女—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父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