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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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实施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在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同时逐步扩大对】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保障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0〕65【。号)、印发广东【省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创新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2〕12号)【和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是指政府直接!投资建设或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通!过其他途径筹—集纳入政府统一管理!的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标准面向符【合,条件的本市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本细则所称的—租,赁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货币补贴
【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租房!的规划、用地、【建设、房源及资金筹!集、申请、》准入、轮候》、租赁、退出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 , ,第,四条 市政府—统筹全市公》租房保障《。工作:对涉及?全市:。公租房保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协调!和监督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公?租房保障《的统筹与实施健【全公租房保障相关制!度,确保住房《保障目标的实现
! 第五条 市—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是公租房》。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市公租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负责《组织和监督》公租:房筹集?、资格审核、配租和!后续监管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保障部门开展【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本细则
民政!部门负责审查核实公!租房保障申》请家庭的收入状【况,;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审查核实—其住房困难状—况;发展改革、财政!、国土、物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公安:、税务、工商—、统计、监》察、审计、金融管理!、住房公积金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公租房!保障相关工》作
市、—县(:。市、区)级》政府可以设立住房】保障委员会》负责住房保》障工作重《大事项的审议、协】调、指导和决策协】调和监督《。。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公租《房申请对《象准入条件》的核准和公》租房配租轮候名册】的最终审定
】设立了?住房保障具》。体,实,施机构的公租房的需!求调查、登》记、: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等,事务:由其具体承办;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协同负责公租—房保障申请的受理】和资格初审工作
! 第六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实现城?镇住房保障信息资】源在有关部门—之间共享
【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税务、《工商、?金融管理、住房【公积金等信息平台】应当与城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立共享渠》道
—第二章 《房源及资金管—理
第七】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制定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政!府,投资购建的》公租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委托: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管理;通过政府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提—供土地并提》供政策支持由其【他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其产权归【属在土?地出让条《件,和,合同中约定其运【营、产?权转:让,。。等纳入政府》统,一监督管理
】第九:。条 新建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租房年度》建设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其他方式投资】建设的公租》房项:目建设?。用地可?采用出让、租赁【、作价入《股,等方式进行供—应,
, ,。 第:十,条 公?租房的房源筹—集渠道主要包—括
: (一)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租赁或者依法【收回、没《收的:住房;
—(二)在新》建普通商品房—或“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商品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套建!设的:住房;
《 , ,。(三)各类产业园区!集中配套的》职工公寓和集体宿】舍;
? (四)企业【和其:他机:构投资建设的住【房;
《。 (:五)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公租《。房的住?房;
《 (六)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现有存量!公房、直《管公房改造成—公租房的《住房;
》 (七)社》会,捐赠及其他》渠道筹集的住房
】 , 第十一条 除用工!企业自行建设或【配建的公租房外集】中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其规划选址位置需满!足,工作、生《活及:。出行方便的要求
! ,第十二条 公租房项!目建设工程严格按】照,建设程序和》住房建设标》准,、,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节能环?保标准进行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文件!和承包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工程项?。目实行?分户验收制度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十【三条 ?集中新建的公—租房项目《其选:址地点?、规划设计方案、配!套设施?等建设信息除—。正常的建设手续【审批:的公示外《须在本地报》纸媒体、住房保障网!页上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四条!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为》主,积极发展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公租《房
第十五【条 :在建设用地规模1】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和?“三旧”《改造商品《房项目中可以—按5:%和10%的比【例配建?公,租,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门?在,上述两类建设—项目用地出》让时应在土地出让条!件中:列,明并在出让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约:定配建总《。建筑面积、分摊的】土地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房屋权属以】及回购价格、—收回条件等事项配】建的公租房与所在项!目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配:套和同步交付—使用所在项》目为分期建设的【配建:公租房?应当与?首期:。商品房?同时:交付使用竣》工时应对《照,土地出让合同进行】验,收
第》。。十六条 《公租房建设按规定】落实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优:。惠政策按规定—落实建设《、购买、运营—等环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 :第十七条 》政府可以按下—列渠道筹集公租房资!金,
(一)中【央和省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二)市、县(—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
(三)每!年提取土地》出让:净收益10%以上】的资金;
(四!)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余额;
》 (:五)通过创新—投融资方式和公积金!贷款筹集的》资金;
—(六)出租公—租房及出租、—出售配套设》施回收的资》金;
? (七)按—照国家规定》发行的企业专项债券!;,
(八)社会】捐赠的资金;
【 , (九?。)经政府批准—可以纳入公租房筹】集资金?使用范围的其他【资金
《。。 第十八条 公租】房的维修、养—护、物?业管理由《产权单?位负责产权单位【可以委托专业服务】企,业管理
—第十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应】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偿还公】租,房贷款以及公—租房:的建设、维护、管理!和投资?补助、租赁补—。贴等
第】三章 ?供,应对象和《。条件
【第二十条 按本市实!际情况公租房的供】应对象具《体分四类《⒈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低保家庭下同!)2.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新就业无房人【员4.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二》十一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 , ,(一:)具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五年【以上
(—二)申请《时上一年度》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政府》。公布的标准具—体标准?由住:房保障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实行动—态调整报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市区的具!体标准详见附件【1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执行标准
】 市区的低》保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市】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确定;低】收入家庭(除—低保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上一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60%—确定:;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收入线标—准统一按《。照上一年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至】6,0%的范围内确定
! (三)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虽?有自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申!请人家庭租住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 (四)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须: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在本》市没有转让》过自有住《房,或住:宅建设?用地(以下称—房,地产:产权转移)》
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的应提供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专科医—生诊:断及住院《等相关证明材料
! 第二十《二条 新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
》 (?一)具?有就业地所在县【(市、区)城镇户籍!持有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 (二)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满五:年;
》(三)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四》)本人及《其父母或配偶—在就业地所在—城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 , (五)《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应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要?求
第二十三】条 非?就业地所在县(市、!区)的城镇户籍但在!。工作所在城镇实【际居住?。五年:以上与本城镇劳动】关系:稳定且在《本城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符?合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第(四)项要【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公租房
】 (一?。)已由社《会福利院收养的【或者:已入住敬《(养)老院》的;
(二)已!享,受政府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房或:落实政策用房等)】、已: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且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13平?。方米:的家庭;《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申请—公租房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下列房屋认—定为申请家庭的住】房
(》一)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
(》二):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
【 (:三)现在居住—的,父母或?子女的房《。。屋;
(—四)家庭成》员发生房地产产权】转移未满5年—的自有住房或共有住!房;
(五)待!。。入,住的: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房
!
第《四章 申请和—准入
第】二十六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租【房的申请原则上以家!。庭为申请单位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以》及和申?。。请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
具!备城镇户籍且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含离婚)可以单独申!请;孤儿年》满18岁后可—独,立申:请
: 本条中》的申请家《庭即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下以一个—户口薄为单位但【当一个?户口薄出现》两个或多个家—庭,组合时则需根据婚姻!及血缘关系划定【(,包括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第二】十七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家庭收》入,状况证明《。材料;
—(四)住房及财产】状况证明《材料;
—(五)诚信承诺【书;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还应当【按照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材料
第二!十,八条 ?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条件、资产等情况!按下列方法的核【定
《(一)申请》家庭或单《身人士上年度收入】的核定
1.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由所在单位!核定:加盖单位公章
【 2.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企业职—工的由所《在单位的劳资部门核!定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所》在单位未设》劳动工资管》理机构的《加盖:单,位公章?
3. 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属灵活就业的由】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受理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供给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核—准并盖章
— 4. 申请—人已离退《休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盖章
5.】 其它情况家庭【收,入核定参照国家、省!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现状条件!的核定?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对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等途径取得所!有权的住房及已签订!。购房合同的待入住】商品房进行核定【确定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 (三)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人—士资产?及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转让房地!产情况?的核定
1. !拥有:房产或土地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提请国!土资源部门》查核
2. 拥!有汽车及其他—。。。资,产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请!公安交警、金融【、工商等有》关部门?查核或申请人申报并!承诺情况属实—
: 3. 《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及房地产产权!转移情况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查核
》第二十九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申请公租!房的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 (一)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按要求》提供完整的申—报材料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收到申报—。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申请人】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调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当地民政部门
!(,三)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转》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
! (?四)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牵头会同住房保障】委员会成员(—或民政、财》政、国土、》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物价、税》务、工商、金—融管理、《统计相关部》门)对申请》人家庭?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复!核提出?最终审核意见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有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和财产》收,入等情况在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进入公租—房,的配租轮候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条? 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租【房申请由所在单【位统一向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出不受理个人申!请
第三十!一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单位材料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或【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住房规】划建设部门牵—头按照第二》十九条第(》。四)项规定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公示《程序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配租轮候】环节
? 第三十》二条 对《公租:房,保障申请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者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
— 第五章 轮候【
:
第三十三【条 政府投资的公租!房主要用于解决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求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通,过其他渠道筹—集,房源解决居住需求】
?政府所有的公租房的!配租实行轮候—制度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依》照公租房轮候规则】(详见附件2)对申!请,家庭住房条件、家】庭收:入、户籍、家庭结构!及类别?、计生情况等进行】打分和综合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以其分数《从大到小的》。排序作为轮候顺序并!以此制订公租房【保,障轮候名册》轮候名册《信息内?。容(:包含:轮候对象对公租房区!位选择意向内容)在!本地住房《保障网站公开轮候】时间:一,般为1至2年最长】不超:过3年
—轮,候对象中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等按照规定应】当优先照顾的—住,户优先安排》公租房?行动不便的残—。疾人、老年人等【享有优先选择出入方!便、楼?层较低公租》房的权利
— 依法被征收个【人住宅且被征—收对象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不《受轮:候限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公租房保】障
《单位建设、产业园区!集中配套建设—的,公租房筹建单位和】产业园区内》部的:保障对象享有优【先分配权
— 第三十四条 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根【据当年房源的—数量和区位情—况结:合轮:。。候顺:序及申请人》对公租?房区:位选择意向制订当】年的配租方案确定配!租家庭总数入—选的配租家》庭在房源区位已【确认的基础上再通过!抽签和摇号》等方:式最终确定配租【房号配租房号确【定后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与配【租对象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未列入配租方!案的申请对象轮【候至下一《轮安排?
配《租方案?中入选的配租家【庭名单确定》。后在公布的公开抽】签和摇号定》房日期的前》5天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告?知申请?人参加抽签和摇号定!。房
第》三十五条 新—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按申请顺序安排房源!当,。。年房源安《排完毕后《转入下?一年计划安置新就】业人员的配租按照】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配租方法执行;】外来务工人员的配租!由申请单位在批【。准安排的房源中统筹!确定后抄报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配租房号确》定后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与》申,请单位及外来—务工人员三方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第三:十六条 公租房【的年度配租方案【及配租结果需—在阳江日报和阳江】住房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天
? 第三十七条 】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视同!放弃本次入围资【格本:年,度内不得再次申请
! (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抽签和摇【号定房的;》
(二)—参加定房但拒绝已确!定住房的《;
《(,三):已,确定:住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
(四)】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的》;
(》五)其他放弃入【围资格的
第】三十八条 因放弃入!围资格而《空出的名《额按照轮候顺—序的:。先后由下批次的轮】候申请人依次—填补放弃本次入围】资格的申请人若再】。次申请须按重—。新,申,请的时间轮候
】。
第六章— ,租金标准和》租赁补?贴 :
》第三十九条 —市,区范围政府提—供的住房保障采取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方?式;租金收取与租赁!补贴并行分离—、专行?专户
公租房】承租人每月》领取:的租赁补《贴金额不得高于其】所承:租,公租房?的租金
》 各县?(市、区)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障执行方》式
? 第四十条 公租】房租金标《准,按照略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水】平确定综合考虑房】源的基本《租金、地域、—。地段等因素》。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的确定应以保!证正常?使用和?维,修管理为原》则
第四十一条! 符合?保障:条件并已《。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低收入(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政府根据》承租家庭的收入状况!分档发放相》应的租赁补贴租【赁补贴资金来—。源从所收取的公租房!租,金收:入,中统筹?解决
符合【领取租赁《补贴条件并》每月按?时交纳租金的—。承租家庭住房保【障部门按《月在指定银行将租】赁补贴存入申请【人交纳租金的银【行账户内
公】租房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办法在综—合考虑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保《障对象承《受能力以及市场租金!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由住房规划建设!部门会同财政、物】价等部?门确定并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租金!。标准及租赁》补贴比例可以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四十二条 》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承租政府】提供公租房的参照】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承!租家庭的《补贴标?。准,发放相应的租赁补】。贴
》。 第七章 租赁管】理
第四十!三条 公租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享有按】合,同约定租赁期—内使用公租房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 公租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其所—租住的住房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和使用权不!得转让禁止转—租、转借、闲置【、转:让、抵押改变房屋使!用用:途;:禁止:加层、改建、—扩建和擅《自二次装修》;禁止?破坏住房结构和损害!设施设备
【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应》爱护并合理》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应负责维修或赔】偿
第四十五条! 承租人应当—按,时交:纳租金?及在租赁期间—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和【享受:物,业管:理等所?产,生的费用
— 第四十六条— 租赁合《。同期满?确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重新申请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审核!后应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2?0日
《 通过审核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人可—以,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经】审核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原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日收回《公租房?。并停止发放租赁补】贴
? 承租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发生变!化,时申请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报告
! 第四十七条 】公租房承租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情形解除【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 (一)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
?(二)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
, (三)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公租房的;
【 (四)将公租】。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
(五!)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公租房严重毁—损的;
》 (六)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其他违法、违约情形!。 : ? , 】。 【 , ! : 》 , — , ? ? , 》
第四十八】条 公租房租赁实】行不定期《的资格核查制度
】 (?一)住房规划建设、!。民政:等相关部《门对已经享》受公租房保障的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所》申,报的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及住房变【动,等情况进行不定【期资格?核查每年至》少一次
(【二)资格核查后【仍符:合公租房租》。赁条件但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及,住房条件《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在核查后的下一个!月起:根据:承租人的《变,动情况按规定重新确!定其租?赁,补贴标准
— (三)住房—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对承租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经》济收:入和住房变化—情,况进行?资格:年度:核,查其所在单位应【当主动向当地—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提供材料配合做】好,年,度资格核查工作
】 第?四十九条 》租赁期间当承租【人发生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住房规划建设【部门或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收回公【租房并终止租—赁补贴的发放承【租人应当自收到解除!(或终止)》租赁合同通》。知之日起30日【。内搬迁?并办理相关》手续:
有正》当理由?无法按期搬》迁的可以申请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延!长,租住期延长租住【期内停止发》放,租赁补贴《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收取【租金
!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责?令其搬迁承租人拒】不执行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按照同【期同区域同》类型住?房的市场租金—的,2倍收取租》。金
第八】章 监督管理
】
第五十—条 住房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租房保障对象【档案并?通,过组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承租公—租房:的家:庭或个人情》况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抽查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接受群众监督等方!式及时掌握公—租房承租对象的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等有关情况以!动态监测申请人是】否符:合保障条件
—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细则规定的按照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
《第九章? 附则
》
?第五:十二条 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廉?。租,住房:。。并,入公租房租赁管理统!一归类为公》租房
《 第五十三条 本】细则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评【估修订阳江》市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阳府—办〔20《12〕1《1,号)、阳《江市廉租《住,房实施办法(阳府〔!。2008〕72【号)同时废止—
》 附件?1
申请公租】房保障家庭月可【支配收入、年可支配!收入、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及家庭《。资产净值限》额,标准(?市区)
】
?
保】障,对,。象
— 家庭组成
— (人口数)【。
家庭】规模调?节系数
—
家庭月可
】 支配收入(元)!
》 家庭年可支—配收入
(元】)
—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申请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万元)》
,。
【 低:
收
入
!
》1,
》 1.2
】 114》7
?。
1376】4
?。
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租住!的直管公房、单【位自:管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3㎡
—
:
6.》。5
! 2
【 1.1
》
《 210《3
— 25236
!
1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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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6?8,
344!16
?
16【.5
【。。
《≥4
【 0.9《
344!2
《
41》304
》。
21
!。。
中等】偏下收入
!。 按3计
【
1.》0
》 47《80
《
57360!
?
18
!
— 申请人家》庭资产审核》内容
》
【
》银行存款
! 含现金《和借出款《。
—
,。 :土地、房产》
现自】有,的住宅、商业及工】业物业停车位及已】协议买卖的》。房产自有土地上述】房产、土地等物业】。与借贷无关》价值:以现评?估值为?准
】 :汽车
?
,
自用和【经营用车辆》价,值以现评估值为准
!
?
投资类】资产
【。。 含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
!
《。收藏品
【 字?画、古币、》。瓷器等古董黄金【、白银等贵金属邮票!、货币等收藏品
】
【 备注
》
1.拥有资!产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提交有》关的:证明文件(包括【纳税证明《)以代查《阅2.申请》人,在申报家庭资—产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全部》统计在内《3.:申请人须书面同【意主管部门审核包】括申请人银行存【款在内?的所有资产
】
?
,
备注1. 】可支配收入是批【。申请家庭用于最终支!出和其它非》义务:性,支出以及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家庭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它是】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费以?及申请?家庭:的,记账补贴《后的:收入:计算公式《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交纳!所得税-个人—交,纳,的社:会保:障支出-《记账补?贴
2. 中等!偏下收入《按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至6】0%的范《围内确定
— 3.? 申请家庭资产【净值限额以有关部门!。确定的?数值为准
!附件2
《 , 公租房《配租轮候打分规则
!
符》合保障准入条件的市!区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其公租?房的配租先后次序】按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市区户籍落—户年:限、家庭结》构及类别等指标实行!量化打?分制:度具体打分标准如下!
?一、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指标
! (一)无—房户计30分;【
(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6》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15分;
【 (: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9平》方米>6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10分;
— (四)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9?平方米的自有房【户计5分;
— 二?、上年度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指标】。。
(一)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计20分!;
(二—)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下的【计15分;
【 (三)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50%以!上200%以下的计!10分;
(四!)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2》00%?以上300%—以下:。。的计5分;
三!、市区户《籍落:户年限指《标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落:户市区?时间每满1年—累计1分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在—落户市区的时间按】如下方法认定—
?(一)以落户时间】为起算时间;
】 (二)因在本市】大中院?校读书?取得本?。市户籍且毕业后直】接在本?市落户的落户时间年!限自毕业时计起;
! (三)现—役军人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军人【以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的身:份参与计分其—中配:偶随军迁《入本市的军人—在本市时间》的认定按配》偶随军迁入本市的】时间计起《;配偶户籍属本市】的军人在本市—的时间?按,结婚时间计起—
: 军人?转业安置到》本市的其落》户本市的《时间参照现役—军,人,计算
四、家庭!成员结构或类—别指标
—(一)申请家庭每】户每增加《一代加10分;【
: (二)《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每户《加,30:分其余属5-1【0级残?。疾军人、参》战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受到市政—府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每户加15》分;
(三)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加1:。0分
五、其它!指标
(—一)父?母,有两套?或以上住房子—女结:婚后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
(二)父母!自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0?平方米或以上子【女以单身人士身份】。独立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
(三)子【。女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父母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扣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