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
!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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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号: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陈敏尔
—。20:13年12月2【。8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 一、《条,文中:的“公安消防机构】”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义务消防队!”修改?为“志愿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修改—为“专?职消:防,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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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教学、!。培训内容”
】 《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无!偿发布农村消防【公益信息”
】 ?三、第九条第六项】修,改为“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防火安全小组应当组!织村民制《。定村寨防火安全公约!村民组长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的】村寨应当配备1【名以上消防》。安全协管员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并采取鸣锣喊寨等措!施提示村民注—意火灾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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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第十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寨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
【。 ? 乡镇》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50人《村寨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成年公—民的15《%
《 ? 有条件的—乡镇应当《采取自办、》合办等形式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五、删除第十一】条
— 六、?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并将?“义务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应,当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修改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以及】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掌握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 , 七、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乡镇规划和村】寨规划应当》有消:。防规划内容新建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规划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 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抽查”
—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内容【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消防安《全的需?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实施木》板房、茅草房改造】和,农灶、电气线路改】造
《 》提倡:和推:广使用防火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九,、,第十五?条修改为“县—。级、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检查做《。好,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应当实施重点检!查,
】。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报经:许可后方可举办
】
供电!企业应当《定期对农《。。村,。。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当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及时整】。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供电【。企业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的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督促相关》监护责任《人,员加强监护”
】 十、第十七!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扶持《。农村居民投保房屋、!。财产火灾保险—”
十】一、新增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内容为】“在农村《从事旅游、餐饮、】。。住宿、销《。售、加工、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 (二)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 : (三)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 (四)【。可燃、易燃物品的】加工和仓储区域与人!员住宿区域》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 : (五)用火用电!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
! , 十二》、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村?寨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应当与木结】构、:砖(石?、,土)木结构建—筑保:持1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建筑外堆放【的少量柴草、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禁】止,在防火隔离》带上堆放可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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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农:村消:防,组织主要成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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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五条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实施?农村移民安置—、危房集中重建【改造等建设时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消防!。基础设施”
【 十五、【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乡镇、村》寨的规划和建—筑布局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既有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的村寨应当开辟】。防火隔离带》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平方【米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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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实施?引水进?寨工程?时应当同步》建设消防供水设施】
《 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应当《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或者利用天然水源!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 30户以—上村:。寨应当设置消防点】并配备火《钩、火钗《。、板斧、梯子、【绳子等灭《火、破拆工具—50户以《上的村寨应当配【备手抬机动泵”
! 十》七、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训:练并组织灭》火演练”
— 十八—。、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明确专人专】库保管灭火器材设施!器材设?施不足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配备!和更:新”
《 十九、【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寨应当】制定灭火《预案:灭火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 , (一】。)乡镇、《村寨:基本情况;
【 ? 【(,二)农村灭火救【援力量和《车辆、器《材配置情况;
!。 】 (三)消防基础设!施设置、分》布情况;
】 ,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 : ? (五)扑救火】灾、破拆房屋—的措施、任务、分】工和程序《;
【 : ? (六)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任—。务”
二!十、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 农《村火:灾的:调查和损失统计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可以根据需—要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公安刑侦】等部门和技术专家】。参与;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火灾】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登记火灾情【况、统计《火灾损失火灾调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出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一、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灾害信息—
: 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火!灾基本?情况:、主要教训、—。改进措施、责任追究!等,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 二十《二、第三十六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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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内,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元罚【款”
《 ?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内容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 ? 二十五、个别文字!及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 ,。 ,。。二十六、本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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