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
: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
第—148号
】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3年1》2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省长 【陈敏尔
20【13年12》。月28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决定对贵州省!农村消防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
— 一、《。。条文中的“》公安消防机构”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义—务消防队《”修改为“志愿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修改为“专职—消防队”
— 二、—第六条第二款修改为!“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行:政部门应当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教学、培训内容”】
: ,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应【当宣传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常:识无偿发布农村消】防公益信息”
【
? 三?、第九?条,第,六项修改为“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组织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防?火安全小组应—当组织村民制—定村寨防火安—全公约村民组长【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入户》。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
— 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50》户以上?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的村寨应当配备1!名以上消防安全【协管员负责》。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并采》取鸣锣喊《寨等措施提示村民注!意火灾防范”—
》 四、第十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寨—应当建立志愿—消防队
》 , , 乡》。。镇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50人村—寨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成年公民的1—5%
》 ? 有条件的乡镇】应当:采取:自办、合办等形式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 五、删除》第十一条
【 六、第—十二:。条改:为第十一条并将“义!。务消防队、》专(兼?)职消防队应当【掌握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修改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以及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掌握消防《法,律、:。法,规、规章、消防常】。识和防火、灭火技能!”,
,
七、【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三条修改为“县级】、,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乡镇规?划和村寨规》划应:当有:消防规划内容新建建!筑应当符《合消:防规划?和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 :除住宅室内装修、】村民自建住宅、【救灾和其他》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临时性?建筑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申请!消防行政《许可或?。者,备案抽?。查”
《 八、增加一!。条作为第《十四条内容》为“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农村消防安全!的需要按照消防【技术标准《。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实施木?板房、茅草房—改造和农灶、电气】线,路改造
— 》提倡和推广使用【防火建筑材料提高建!筑物:耐火:等级改善《农,村用火、用电、【用气条件规范用【火、用电、用气管】理”
?
九、第】十五条?修改为“县级、【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应当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检查做好登【记备案实施跟踪【。复查:在重大节日、—。活动期?间和农业《收获季节应当实施】重点检查
!。 ?举办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依法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报经许】可后方可举办—
】。供电:企业应当定》期对农村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当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者不及时整!改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供电企业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应当对留守儿【童、:独居老人的用火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建立精神疾病患者】、智力障《碍者等?人员的登记》管理制度督促相关监!护责任人员加强监】护”
《 《十、第十七条—修改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引导、扶持农村居】民,投保房?屋,、财产火《灾保:险”
【 十一?、新增一条》作为第十八条内【容为“在农村—。从,事旅游?、餐饮、住宿、销】售、加工、仓储等】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 (一)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 (【二,)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 (三)!设置符合《要求的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 , ,。 (!。四):可燃、易燃物品的】加,工和仓储区》域与人员《住宿区域应当—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分别设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 ,。 : (五)用【火用电符《合,有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要:求”
?
? 十二、第二十条!改为第?二十:一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村》寨柴草、饲》料等可燃物堆垛应当!与木结?构、砖(石、—土)木结构建—筑,保持12《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建筑—外堆放的少量柴【草、饲料等与建筑】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离!措施禁?止在防火隔离带上堆!放可:燃,物”
十!三、第二十一—条改:为第二十二》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乡镇分!管消防工作的政【府领导、公安—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综《合应急救援专职队】员、农村消防组【织主要成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
》十四、第二十四条】改为:。第二十五条并—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内容为“—实施农?。村移民安置、危房】集中重?。建,。改造等建设时应【。当,同步规划、设—。计、建设消防基础】设施”?
《 十五、第二【十五条改《为第二十六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乡镇?、村寨?的规划和建筑布局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既【有木质结《构房屋密集的—。村寨应当《开辟:防火隔离带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占地面积不应—大于:3,000平《方米防火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12米”
【 十六、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实施引!水,进寨工程《时应当同《步建设消防供—水设施
】。 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应当设置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应当修建》消防水池或者利用天!然水:源室外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池和》天然水源取水—口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3!0户:以,上村寨应当设置消防!点并配备火钩—、,火钗、板斧》、梯子?、绳子等灭火—、破拆工具》50户以《上的村寨应当—配备手抬机动泵”
!
》。十,七、第二十七—条改:为第二?十八条?并将第一款修改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开展》经常性的《消防:业务训练并组织灭火!演练”
— 十八、—第二十八条改为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负责火灾扑救任!务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当明确?专人:专库:保管灭?火器材设施器材设施!不,足或者?破损的应当及时配】备和更新”
【。 ,。 十九》、,第,二十:九条改为第三—十,条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村寨应当制定灭火】预案灭?火预:案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乡!镇、村寨基本情况】。;
!。 , , (二)农村【。灭火:救援力量和》车辆、?器,材配置?情况:;
》 《 (三)【消防:基础设施《设置、分布情况;
!
, : 【。。 (四)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 , (五)扑—救,火灾、破拆房屋的措!施、任务、分工和】。程序:。;
《。 《 , ? (六)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任务”】。
二十】、第:三十四条改为第三】十五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 : 农村火灾【的调查和损失统计】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可以根据需要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公,安刑侦等部门和技术!专家参与《。。;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轻微的》火灾由当地公安派出!所,负责:登记火灾情况、【统计火?灾损失火灾调查工作!结束: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出】具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 《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 二十一、第三【十五:条改为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发!生较:大以上?火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发布【灾,。害信:息,
【 对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实行逐级报告】制度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火《灾基本情况、主要教!训、改进措施、【责任追究等情况【报告上级人》民政:府”
?。
: 二《十二、第三十六改】为第三十七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二十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八条内容为“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派出所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元?罚款”
!二十四、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一】条内容为“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农村消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
: 二十五、个】别文字及条文顺【序作了相应调—整
? 二十—六、本决定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