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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条《例
(201!4年3月1》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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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 ? 粘土砖的监督【。管理: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新型墙体材料!是指国家《和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确定范围内【的以非粘土为—原料生产的具有保】护土地、《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固:体废物、改善建【筑功能等特点满【。足建筑安全和质量】、环保标准的建筑墙!体材料
第四【条 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应当:遵循: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技术创新、【保护土地、安全环】保、:节约资源和能源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的领导将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大宣传—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的发展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墙体材料的促—进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财政—、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税?务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好新型—墙体材料促进—。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一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 :符,。合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国?家、省产业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用地、【资金等方面给—予扶持?并执:行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九条【。 ,在国家、《省规定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实—心页岩砖《、,粘,。土墙体?材料:制品的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 使用政府性—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应当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鼓!励农村?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条 墙体材料—生产企业应当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原材料生】。产新型?墙,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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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墙体】。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和环保安《。全,要求生产的新—型墙体材《料,尚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向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鼓励?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企业和个!人,研发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新型墙体材料—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工艺
—第十二?条 :。禁止占?用耕地、《林地建窑烧》砖,。或者在耕地、林地上!取土制砖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制现有粘土砖【生产企?业的取?土,范围和规模不再新办!、续办制砖用的【粘土采矿许可—证,
第十三条 禁】止新建、扩建粘土】。砖生产企业或者【生,产线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引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粘【土砖生产企》业,转产新型墙》体,材料:
第十四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结合本省实】际,组织:制定、调整并公布本!。。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和墙】体材料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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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新,型墙体材料实—。行认定?制,度通过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纳,入贵州省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不得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 :申请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应当向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日内完成初【审并将申请资料及】审查意见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资料之日起【20日内完成认定】对通:过,认定的新型墙体【材料:应当:进行公示公示7日】后无异议的颁发【认定证书;对未通】过认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转让、出租、出借!
第?。十八条 《取得认定证书—的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有关税收优惠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第十九》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和编制》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设计、施工技术!规,程及通用图集—规范新型墙体材料】的,应用
【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不予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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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采:用新:型墙体材料进行设】计
【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变更设?计的:应当经?过原审查机构审查】同意
】建筑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对:工程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情况进行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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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不?含农村居民》自建住房)》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完毕前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缴款主体》工程竣工或建筑节】能专:项验收后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相应规定进行专项】基金预缴款》的核验、返还和结】算
第二十二条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应当专款专用使用!范围包?括
(一!)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生:产企业?技改和设备更新【的贴息或补助;【
《 (二)新型【墙体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及应【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 , (三)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为主的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和建【筑节能示范企业【以及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房?建设及试点》工程的?补贴;
》 ? (四?)与:新型墙体材料—促进:有,关的:宣传和培训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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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财政部门批准与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有,关的其他开支—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建设!单位未采用新型墙体!材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无法改正的》按非新型墙》体材料使用量—处以每?立方米?5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和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在国务院—或,者省人?民政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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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粘土砖的期限或【者区域内生产、销】售或者使用粘—土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继续生产、!销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认定证】书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产品认定申请】
第二十》七条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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