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 渝规发[2—012]6》6号 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     当【前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面临着新【的要求一《是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对用地】分类:体系和类型较—原,标,准有较大的改—变,;二:。是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间距等保障公共】利益的?指标做了新》的规:定,;三是随《着外部情况发生变化!控规与新的具体情】况会出现不适—应的状?况由此一直以—来依据控规核发规划!条,件函的?模式在一些情况下不!能适应新的》实,际需:要开展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通过对规划【条,件优化、细化—、完善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质量水平以保障城市!公共利益的要求 !     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已经2—012年《第三十一次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行政—办公网“通知”栏中!下载)请认真贯彻试!行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到市局《用地处   【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 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 !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    为加强【。用地规划管理—。规范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原则) 》。     依据】科,学、:合理、?。利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在不《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等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对用地规划条件【中的各项控制要【求进:行优化、细化、完善! 第三条(适【用,范围)   !  主城区》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涉—及下列有必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研究的情—形适用本办法—    【 ,1、存?。在零星用地》等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   【  2、控规中【的给定地块》控制指标《之间互不匹配;【 ?。     3、控规!中道路?线形和标高》设计与现状条件和】周边路网存》在矛盾或由于地【块形:态所限无进》出口通道; —    —。 4、?涉及:景观敏感地段控规中!未提:出景观方《面,的控制要求或城【市,。设计的成果未—纳入控规中进行管理!;     !5,、控规中要求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周边区《域需:求;    ! 6、?涉及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等重《要建筑?。控规中未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 】   《  7、其》它有必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研究的》。情形 第四条(】审查制度) —  《   ?建立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制度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经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判断或市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需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优化、细》化论证的报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会研究 》 :    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会(以下简称—会审会)由市局【分管领导主持用地处!、规划处《、建管处、法规处、!市,政处、总工办、监察!室、:相关规划分局(或】规划办)、有—关专家及有关研究单!位参加用《地处负责会审会议的!组织、联络及—相关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应在会?审前1个工》作日内将拟上会的项!目名称报送》用地处汇总会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局分管领导!确,定临:时召开 第—五条:(工作程序) 【     【1、确定研究内【容及研?究单位  】  : 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对建设项目】需研究?的内容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审会研究会审会【。对,报送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确定需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研究的地块、研究的!内容并在当日—内向研究单位下达】。指令性任务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在1!个工作?日内向?研,。。究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     2—、,论证及审查 !   ? 用地处组》织研究单位进行论】证研究单位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相应的论】证成果(含论证报】告及光盘各2份)提!交规划分局(—或规划?办):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对论证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提交会审会!研究会审会对论【证成果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审定用地规】划条件并拟定需要】完善控规《修改或报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项目  【   ?3、核发《用地规划条件函【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会,。审会审查通过的【研究项目由规划分局!(或规划办》)按照?。会审会?审定的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项目需按相关!要,求完善修改程序【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当?将修改方案公示待修!改程序完成后由【规划分局(或—。规,划办)按照》修改后的《控规成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应及时将控规成】果归档纳入》控规成果库更—新并:公布 第六条【(施行)《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附件 —     1、】六大模块论》证内:容表 —   ? 2:、论证报告成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