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渝规发[201【。2,]66号
—各处室、分局—(规:划办)?。、局属事《业,单位
《 当》前,出让:土地的规划设计【条件的?拟定面临着新的要求!一是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对用地分—类体系和类型—较,原,标准有较大的改【变;二?是新版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对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间距?等保障公共利益的指!。标做了新的规定;三!是随:着外部情况》发生:变,。化控:规,与新的具《体情况会《出现不适《应的状况由》此一直?以来依?据控规核发规—划条件函《的模式?。在一些情况下—不,能,适,应新的实《际需:要开展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通过》对规划条件优—化、:细化、?完善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质量水!平以保?。障城市公共利益的要!求
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已—经2012年第三】十一次局长办—公会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在行】。政办公?网,“通知”栏中下【载):请认真贯彻试行【并将试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到市局!用地处
】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八月二《十二日
重庆市规!划局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规程(—试行)
《
:。
,第一:条(:目的及?依据)?
? 《。 为加强用地规划管!理规范用地规划条件!研究:工作根据《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
第二条《(,原则)
— 《 依:据,科学、合《理、利于公共利【益的原则《在不突破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土地】用途、容积》率、公?共绿地?面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等强制—性内容的前提下【。对用地规划条件【中的各?项,控制要求进行优【化、细化、完善
】
第三条(适—用范围?)
:
主】城区:内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涉及下列有必!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研究【的情形适用本办法
!
: 1、存在!零星用地等》土地使用方面的问题!。;,
? 2、控规!中,的给定地块控制【指标之间互不匹配;!
】3、控规中道—路线形?和,标高设计与现状【条,。件和周边路网存在】矛盾或由于地—块形态所限无—进出口通道;
【
, 4、涉!及景:观敏感?地段控规中未提出景!。观方面?的控制要求》或城市设计的成果】。未纳入控规中—进行管理;
【 》 ,5、:控规中?。要求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不能满足周—边区:域需求;
》
6】、涉及?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等重》要建筑?控规:中未提出保护和【控制要求;
】 7—、,其它有?必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研【究的情形
—第四条(审查—制度)
【 , ?建立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制度建设项目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经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判断或市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要!求,需,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优化、细《化论证的报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会研究?
《 用地—。规划条件研究会审】会(以下简称会审会!)由市局《分管领导《主持用?。地处、?规划处、建管—处、法规处、市【政处:、总工办、》监,察,室、相关规划—分局(或规》。划,办)、有关专家及有!关研究单位参加【用地处?负责会审会议的【组织、联络及相关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应在会审前1!。个工作日《内将拟上会的项目】名称报?送用地处汇总会【审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局分管领导确定!临时召开《
第五条(工【作程序)
》
【1、确定研究—内容及研究单位
】。
【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对建设项目!需研究的内容提出】初步意见提交会审】。。会研究会审会—对报送的《建设项目进行审【查确定?需要:进行用地规划条件】。研究的地块、研究的!内容并在《。。当日:内,向研究单位下达指令!性任务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在1个】工作日内《向研究单位》提供基础资料
】 —2、论证及审—查
《 《 用地处组织研究单!位进行论证研—究单位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完成!相应:的论证成果(含论】。证报告及光》盘,。各2份)《提,交规划分局(或规划!。办):规划:分局(或规划办)对!论证成果进行初步】审查形成《初审意?见提交会审》会研究会审会—对论证?成果进行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或审定用】地规划条件并拟定】需要完善《控规:修改或报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的项目
《
: 3、核发!用地规划条件函【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 会审】会审查通过的研究】项,目由规?划分局(或》规划办)按照会审会!审定:的用地规划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涉及【控规: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的项】目需按相关要求【完,。善修改程序涉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当将修改方】案公示?待修改程序完成后由!规划分局(》或规:划,办)按照修改—后的控规成果核发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函】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应及时将控》规成果归档纳入控】。规成果库更新并公布!
第?。。六条(施行)
【
,。 ?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
— 1、?六大:模,块论证内容》表
《 :。 2《、,论证报告成果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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