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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201】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保障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条件和经费建立落实!。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受?理部门应《当对检举、控告【。的内容?进行核查对检—举、控告《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实施勘》查、:采矿活动 》 第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层级!监督实行重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报—。告备案制《度,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勘查矿产资源的】;  —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   (三》)超越批准的范【围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    《 (四)《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    — (五)其》他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查验》、复制有关证—照、资?料;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问题【如实作出说明采取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调查取证; 】。    — (三)进入矿【山,现场进行实地勘【测;  【   (四)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五)发现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暂扣】其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    (六)对】。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先:行登:记保存; —     (【七)对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暂停】办理有关的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探,矿权、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应【当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告知—探矿权、采矿权【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维护其勘查【区、矿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发现他人在自己勘!查区内勘《查或者?在自己矿区内采矿的!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报告】。 ,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标注!有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主要内容的标识牌!。标识牌式样及具【体,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山建设、开采】情况:进行测绘或》者,及时采用技术—手段在地面展—示矿山建设、开采】情,况,露天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采剥!工程平面图地下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井上井下对照图采】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按照下列】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 ,     (一)】矿山处于建》设期间的每6个月】提交一次; 】     (二【。)矿山?处于生产期间的每】3个月提交》一次; 《   》  (三《)矿:山停止建《设、生产的在停止】。建设:、生产时提交一【次;在恢《。复建设、生产前提交!一次: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委—托有地质勘查和测】绘资质的单位进【入涉:。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矿山?进行实地《勘测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实地!勘测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委托他人不—得对外披露有关勘】测信息?。及成:果,勘测工作结》束后应向委托—人提交客观真实的】勘测报告及有关【资料:  》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勘测报告—及相关证据审查矿】山是:否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配合—措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证件文明执法—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   ?(一)?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照、资料供!其查验、《复制的; —     (二】)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者提供虚】假说明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主要】。内容标识牌的; !     (【二)不按规定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或者采】剥工程?。平面图的; 【  ?   (三》)拒:绝、阻碍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单位进入矿山—现场实地勘测—的, 第十九条— 从事?矿山测绘《和实地勘测的单位提!交不真实的》图件、资《料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或!者擅自披露勘测信】息,、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对其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的; ! ,     (—二):不配合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 】    《(三)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