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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201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保障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条件和经费建立落!实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受理部门应当对!检举、控告的内容】进行核查对检举、】控告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实施勘查、!采矿活动 》 第: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层级监督《实行:重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报告备】案制度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 :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勘查矿产资》源的;   !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 (三)超越批【准的范?围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  (四)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 (:五)其他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查验、复》制有关证照、资料】;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问题如实作出【说明采?取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调?查取证?; 》    《(三)?进入矿山现》场进行实地勘测; !     (】四,。。)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五)发现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暂扣—其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    》 (六)《。对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先行登!记保存;《 ? ,  : , (:七)对?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暂停办理有关【的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探矿权、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应当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告知探矿】权、采矿《权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维护】。其勘查区、矿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发现—他人在自己勘—查区内勘《。查或者在自己—矿,区内采矿《的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报】告    】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标注有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主要内?。容,。的标识牌标》识牌式样及》具,体,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山建【设、开?采情:况进行?测绘或者及》时,采,用技术手段》在地面展示矿—。山建设、开采—。情况露天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采剥?工程平面图地下【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井上井下!对照图采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按照?下列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 ,。    (一)矿山!处于建设期间—。的每6个月提交一次!;     !(二)矿山处—于生产期间》的每3个《月提交一次; 【 :     (三)】矿山停?止,建设、生《产的在停止》建设、生产时提交】一次;在恢》复建设、生产前【提交一次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委托有】地质勘?查和:测绘资?质的单位进入涉【。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矿山进行!实地勘测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实》地勘测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委托【。他人不得对外披露有!关勘测?信息及成果》勘,测工作结束》后应向委托人—提交客观真实—。的勘测报告及—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勘【测报:告及:相关证?据审查矿《山是否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配合措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证件文明《执法 ?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照、?资料供其《查验:、复制的《;     !(二:)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者提供虚!假说明的 》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主要?内,容标识牌的; !     》(二)不按规—定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或者采剥工程平面!图的; 》 :    (三)拒】绝、阻?碍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单!位进入矿山现场实地!勘测的 第十九条! ,从事矿山《测绘和?实地勘测的单位提交!不真实的《图件、资料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或者《擅自披露勘》测信息、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对,。其,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的; 【     (二)】不配合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 — ,    (》。三,)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