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 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20】1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保障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条件和经费建立【落实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 —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 , ,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受:。理部门应《当对:检举、控告的内容进!行核查对检举、控】告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实施》勘查、采矿活动【 第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层级】监督实行重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报告备案制度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勘查:。。矿产资源的;—  》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 (三)超越批准的!范围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 :    《(四)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 ,  ?   (《五)其他《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 (一)查验—、复制?有关证照、》资料; —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问题如实】作出说明采取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调查取证; !   ?。 (三)进入—矿山现场进》行实:地勘测;  !   (四)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  : (五)发现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暂扣其【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     (六!)对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先行登记保存; !     (七!)对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暂停—办理有关的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探!矿权、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应当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告知探矿权—、采矿权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维护其【勘查区、矿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发现:他人在?自己:勘查区内勘查或者】在自己?矿区内采矿的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报告 《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标注有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主要内容的标!识牌标识牌式样及具!。体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山建—设,、开采?情况进行《测,绘或者及《时采用技术手段【在地面展示矿山【建设、开采情况【露天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采剥工程平面!图地下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井上》井下对照图采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按照下列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  :   (一)矿山】。处于建设期间的每】6个:月提:。交一次;  !   ?(,二)矿山处于生产】期间:的每3个月提交一次!;  —   (三)矿山停!止建:设、:生产:的在停止建设—、生产时提》交一次;在恢复【建设、生《产前提交一次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委托有地质【勘查和测绘资质的】单位进入涉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矿山进行》实,地勘测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实地勘【测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委托他人不—得对外披露有关勘测!信息及成果勘测工作!结束后?应向委?托人提交客观真【实,的勘测?报告及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勘测!报告及相关证据审】查矿山是否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 第十四条》 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配!。。合措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证件?文明执法 》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 (一?)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照、:资料供其查》验、复制的; 】     —。(二)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者提】供虚:。假说明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未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主:要内容标识牌的; !   》  (二)不按【规定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或者采剥—工,程平面图的;—     】(三)拒绝、阻【碍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单位?进入矿山现场—实地勘?测的 第十九条】 ,从事矿?山,测绘和?实地勘测《。的单位提交不—真实的图件》。、资料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或者擅【自披露?勘测信息《、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对其!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的; —。 ,    (二)不】配合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 【。     (【三,)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