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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州,省,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条【例 (20】1,3年1月《18日贵州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矿产资源的—保护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规范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行为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矿产资源】监督检查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领导保障—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条件和经费【建立落实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协调工作—长效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主管矿产资源】的监督检《查工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    】 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维—护辖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受理部门《应当对检《举、控告的内容进】行,核查对检《举、控告属》实的可以给予奖励】检举人、控告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实施勘查】、采矿活动 第】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层级【监督实行重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报告备案—制,度上: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纠正下—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法或【者不当的矿产资源】执法监察行为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其行政区域内对】。下列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 ?   ? ,(,一)未?取得勘查许》可证勘查矿》产资源的; 】  : ,  (二)》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 ,(三)?超越批准的范围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     (—四):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     】(五)其他违反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八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一)查验、复制【有关证照、资料【;    】 (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或者个人就】有关问题《如实作出《说明采取笔录、录音!、录像等方式调查】取,证; ?     (】。三,),进入矿山现场进行】实地勘测;》   —  :(四)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五)发】现探矿权人或者【采矿权?人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暂扣其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  】   ?(六)对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先行【登,记保存; 》。     (七!)对违法的单位或】者个人暂停办理有关!的矿产资《源审批登《记手续; —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九条: 探矿权、采矿权经!批准转让的应当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探矿权?、采矿权登记—结果信?息共享机制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本辖区—内探矿?权、采矿《权登记信息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告知!探矿权、采》矿权: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 第?十一条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维护《其,。勘查区、矿》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发现—他人在自己勘查区】内,勘查或?者在自己矿区内采】矿的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向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报告 —     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的显著位》置设立标注有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主要—内,容,的标识牌标识牌式样!及具:体,内容由省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第十二条 【采矿权?人应当对矿》山建设?、开采情况进行【测绘:。或者及时采用技术】手段在?地面展示《矿山建设、开采【情,。况露:天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采:剥工程平面图地【下,开采的矿山应当【绘制井上《井下对照图》采,剥工程平面图和井】上井下对照图按照下!列规定向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交 —    《(一)矿《山处于建设期—间的每?6个月提交一次【; 《   ?  (?二):矿山处于生产期间】。的每3?个月提交一次—;  —   (三)矿山】停止建设、》生产的在停》止,建设、生产时提交一!次,。;在恢复建设、生产!前提交一次 【第十三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委托有地质—勘查:和测绘资质的单位进!入涉嫌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矿山进行【实地:勘测受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进行实地】。勘测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不得将受委托事项!委托他?人不:得对外披《露有关勘测》信息及成果勘测工作!结束:后应向委托》人提交客《观真实的勘测—报告及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综合勘测报》告及相关证据审查】矿山是否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存在】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十四条 无证勘】查、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的【乡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并【报,告县级人民政府 !第十五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配合措施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公开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应《当不少于两人并出】示有效证件文明【执法 第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  : (一)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证照、资料供【其查验、复》制的;  】   (二)拒【不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就有关问题》进行说明或者提供虚!假说明的 第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  :  : (一)未》在地质勘查、采【矿现场?显著位置设》。立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主要内容标识牌的;! ?。     (二)不!按规定提交》井上井下对照图或】者采剥工程平面图】的;   】  :(三)拒《绝、:阻碍国土资源部门或!者国土?资源部门委托的【单位进入矿山—现,场实:地勘测的 》 第十?。九条 ?从事矿山测绘—和实:地勘测?的单位提交不—真实的图件》、资料将委》托事:项转委托他人或【者擅:自披露?勘测信息、成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二十条 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 第二?十一条 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对其使用》的机:械、设备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为人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     (一)不!依法履行矿》产资源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不配合矿产资!源监督检查工—作的;  】   (三)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或者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