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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调整管理的通知 !
眉府发〔】20:1,1〕4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经开区?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眉山《。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容积率指标—调,整,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容积率的【条件
》 (一)申请调整!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1.已—依法取得土地—
2.】因非企?业原因确需调整【
? ?。。3.该项目》。无房地产纠纷—和群众投诉
】 : 4.调整》后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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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改变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用地性质原则—上不突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容积率指》标
(二)!政策性?拆,迁安置小区不调整提!高容积率
》
二、调整容—。积,率的:。基,数
(一)!通过:。招拍挂?依法取得的土地以】土,地,出让合同确定的容】。积率作为调》整提高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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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经招?。拍挂取得、尚—未建设的《土地取得土》地的协议中已—经依法明确容积【率指标?的以协议约定的容】积率为调整提—高的基数;》未依法明确容积【率指标的其》。容积率调整》提高的基数为2.】0
? , (?三)经?批准实施旧房改造的!土,地取得土地的—协议中已经依法明确!容积率指标的以协议!约定的容积率为调】整提高的基数;未】依法明确《容积率指标》的其:容积率调整提高的】。基,数为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的现状容积】率
三、调整容积!率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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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容《积率后绿地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等强制【性规:划指标应符合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眉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四、提!高,容积率补《缴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 提高容—积率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按照批准调整时】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补缴】超出容积率》基数部分的土地【出让金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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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批准调整时的土地市!场,楼面地价×增—加的建筑面积
】 增加的建筑!面积:=土地面积×(新】容积:率-:容积率基数)—。增加的建筑面积由城!乡规划部门核定
】
五:、调整容积率的【办理程序
!(一)开发单位向】城乡规划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提高容积率的理【由
? : (二)城乡—规划部门牵头监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参】加组织专家对—提高容积率的—必要:性和规划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论证若!提高后的容积—率未突破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不组?织论:证
》 (三)城》乡规:划部:门将提高《容积率的事宜在规】划部门网站以—及项目所在地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组【织听证
— (四)国土资源!。部门对提《高容:积率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进行测算
【 :(五)城乡规划【部门根据《论证:结论、土地出—让金测算结果、公示!。情,况等提?出建议意见报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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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开发单—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出,让金补缴手续土【地已交付使用的【在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的—9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土地未交付使】用的在土地交—付后60日内—缴清土地出让金逾】期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的批准提》高容积率的事项失】效
》 (七)开发单位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城,。乡规划部门》核发新的《规划条件国土资源】部门与开《发单位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 (八?。。)城乡规划部门【按程序审批规划【。。设计方案
六、本!通知适用于眉—山城市规划》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各区?县可参照执行
】七、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0年5》月,21日发布的—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意见【(眉:府发〔2010〕1!2号)中关于—容积率管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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