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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源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政府、企业及社会】各领:域应用?信息技术改》善自身的工作效【率、生产水平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而进行的各种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工,。程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 》 ,。 第—三,。条 我市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适度超前地实施!信息化建设 】 ?。 第四条 河源!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 —  :  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工程管》理,、信息应用培训、信!息安:全以及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信息化工》。作进行规划、—管理、监督 !  :  河源市》信息中心《是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服务部门技术上】负,责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共资源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建设、管理》。。。、维:护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 : 第五条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和本县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当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人并确定一】。名技术?人员作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联络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化工作 ! 第二章 信息【化建设规划 【第六:条, 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拟订》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 ,     》编制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 编制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 第七条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应当根据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专项规!划和:区域信息化规—划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 第八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 第!。九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信息】产业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通信业(有线、【无线)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 第十一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河《源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信息产业发展 】 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开发和生产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 】 ? 第?十三条 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开发生产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 , 第十四条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服务业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和【用户:的利益?。 第?四章 信息工程【。。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 第十】六条 ? 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审核手续后方可】实施;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信?。息化专家对信息工程!。项,目的规划《。布局、?网络安全《、资源共享、技术】标准、投《。资概算等内容进【行评审?并出具项目的综合评!。审意见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非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理,方,案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凡没有办!理审:核的信?。。息工程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拨【款政府采购部门不予!办理采购手续 !     在—。本办法未实施前【已,按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单位其信息!应用系统的深入【完善和推广》应用:应接受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 ,。 , 第十七《条 凡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信【息工:程,由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择优确定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及设备—。选型等内《容须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综合《评审意见相符并须】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技术部门》核对无误后方—能启动招标》程序 — ? 第十八条 为了!保障信息工程的质】量避免出现肆意修改!技术参?数、更?。换硬件设备、—修改软件功能等行为!杜绝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全市应推行—信息工?程,监理制度《。   —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监理—单位需全程》跟踪信息《工,程的建?设严格把好质量【关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技术参!数其变更清单必【须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技术部门审核同意! ,   》  信息《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工程的承建》;信:息,工程承建单位—。不,得参与信息工程【的监理? 第!十九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具函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须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招】标书和监理意见【进场验收并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技术?部门根据验》收小组意《见出具验收报告凡】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 《第二十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的配置、处置由】市财政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的:申购: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存】量、配比情况进行合!理配置?;各单位的残旧、】老,化办公设备实行报】废审:批制度由各使—。用单位向市财—政局、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市财政局【依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结果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审批《 , — 第二十一条— :信息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保证建成后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能够互联互通—;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内先进标准》。 【。 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设和《整合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凡是!没有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的网络建设和【网络:租用:费用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款】 【 第二十三条— , 为:保障信息《安全、避《免重复建设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建立统一】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凡!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应用系统必须采【用广东省电子政务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 第五—章 信?息资:源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资源是指本【市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在?履行职责、机构【运行:。或者开展社会—活动时所产生—和使用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具有一定社会应【用价值的信息— ? , 第二十五】条 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均归政府】所有任何《。政府部门《不得对应当公开【的信息资源实行【部门垄断  !   市政府和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对各领域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实行:宏,观指:导和监?控  —。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部门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 , 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发、:。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对—纳入全市范围内信】息化服务的》公共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必须提供共享接口通!过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数据?交,换实现互联互通 ! 》。 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必】须将有关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依据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履,行开:发、更新信息—资源的义务 【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网上对外公开的信】息应当允《许社会?组织和公民无—偿查询? : 《 第二十》八条 公》共,信息网络的经营【单位和应《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制度接受安全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擅自侵入公共信】息网络系统》。妨害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 ? 第》二十九?条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实行》发布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六章: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网络管道】。。是,指各类信息传—输网:络专用管道和市政】综合性管《道中信?息网络?专用管孔由管道【、管道出入口、【建筑物的引入管道】和上引管道等组成】 , , —第三:十一条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规划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以,及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报市政府!批准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管道的】统一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公路部门协助做【好信息传输网管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各县区应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地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的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并—。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管理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市—场运作有偿》使用”的原则— , 《 , 第?。三十三?条 城《市新建小区要把信】息网络?管道:。纳入小区建设—。。。规划:与小区同步建设【信息网络管道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后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建设其他《管网:。十年内?原则上不批》准其他新建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规?定范围内已建的信】。息网络管道》要在:两,年内逐步《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地,下管:道以免影响城市【景观和确保》信息安全所需—费,用由有?关管线运营商—负,责 ? 第【三十四条 信息网!络管道投资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府占【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管道资源的!补偿同时根据—占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街道损毁补偿管道】租赁价格须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 — 第三十《。五条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需到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纳入市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管》理相关?图纸资料《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 —     管道【经营者要建立—管道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报送所在地信息化】主管部门 ! ?第三:十六条 《 对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 》。 》 无线电管理 第!三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属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没有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擅自!投资建设或者没【有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批准后对违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 , 第四十条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所建设》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不提》供共享?接,口或:者,不将本单《。位应当?公,开的信息资源—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或者不履行【开发、更《新信息资源义—。务的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批准后对违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 : 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中其它条!款,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政府、!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各县区?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信息化建设 【 ,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河府[—2004《]11?6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