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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 ! ,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发展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根据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化建设是指政府【、企业及社会各领】域应用?信息技术改善—自身的工作》效率、生产水平【和获取信息的能力而!进行的各种信息【网,络、信息系统—、信:息工程?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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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我市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方针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互联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标准、高《起点:。、适:度超前地实施—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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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河源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是全市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全市信息化工作】
】河,源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是全市信息化】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市:信息资源《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信息产】业发展、信息工程】管理、信息应—用培训、《信息:安,全以及?推进信息技术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各】行各:业的广泛《应用等信息化工【作进行规划》。、管理、监督—
【 河源市信息中【心是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技术《管理和服务部门技术!上,负责全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共资【源和信?息化:项,目的审核、建设、管!理、维?护以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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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条》 , 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推进!信息化?工,作的:。。。组织机构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本部门和本县区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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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当确定一名分!管领导作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责任人《并确:定一名技术人员作为!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联络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信息!化工作
第二章】 信息?化,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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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拟订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 编制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应当符合国家、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的要《求,
》 , 编制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应当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并组织专家论证!
第!七条 ?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应当根—据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总体要求制》定专项规划和区域信!息化:规划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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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检查政—府,各部门、《各县:区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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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定期或者不定期】。公布市信息化建【设规划的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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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信—息产业
第十【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产业》包括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业、?系统集成业、通信】业(有?线、无线《)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业》
】第十一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河源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信【息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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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积极鼓励开发和【生产具有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信,息技:术和信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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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从事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和软件开发生【产的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际先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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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信息!服务业进行规范管理!保,证公平竞《争维护?国,家和用户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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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信》息工:程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工程是】指以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为主要手—。段的信息网络、信息!应用系统建设、【信息资源开发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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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 :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各单!位应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建设—方案: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并】办理:。审核手续后方可【实,施;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信《息化专家对信—息工程项目的—规划布局《、网络安全、资源共!享、技术标准—、投资概算等—内容进行评审并出】具项目的综合评审意!见,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非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施工及质量【监理方案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
: 凡:没有办理审核—的信息工程项目【财政部门不予拨款政!府采购部门不予办理!。采购手续
— 》 在本办法未—实,。施前已按《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建设信》息应用系统的单【位其信息应用—系统:的深:。入完善和推》广应:用应接受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 第十七条 【。凡按规定须》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的信息工《程由政府采购—中心:会同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招投标》择优确?定建设单位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及设备选型等内【容须与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综合评审意见相】符并须经《。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技术部—门核对无误后方能启!动招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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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为了保!障信息工程》。的质量避免出现肆意!修改技术参数、更换!硬件设备、修改软】。件功能等行为—杜绝:偷工减?料和以?。次充好现象,全市应!推行信息工》程,监理制度《
? , 建设单位】。应当选择《具有资质《的信:息,工程: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监理单位需全程【跟踪信息工程—的建设?严格:把好质量关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技》术参数其变更清单】必须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技术部《门审核同意
! 信息—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工程的承建;!信息工程《。承建单位不得参与信!息工程的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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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对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项—目完工后《建设单?位应具函向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须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验收小组根!据,招标书和《。监理意见进场—验收并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的技术部门根—据验收小组意见出】具验收报告凡未【经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信?息工程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财政部门【。不予拨?款
】。 第:二,十条 为规范【和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信】息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的配置、处置由市!。财政局?按照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原则】实行统一管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的】申购市财政局根【据各:单位的信息》化办公设备》存,量、配比情况进行合!理配置;各》单位的残旧、老化】办公设?备实行报废审—批,制,度由各使用单位向】市,财政局、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设备报废!申,请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对报废设备进】行检测鉴定并出【。具检测鉴定结果【报告市?。财政局依据》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出具的检测鉴】定报告结果》。对申:请报废设备进行审批!
第!二十一条 信【息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并执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保】证建成后《的信息网《络、应用系统能够互!联互通;没有强制】性标准的鼓励采用】国内:先,进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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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建,设和整?合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各级政府【和部门必须依—。托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凡是没有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的网!络建设和网络租【用费用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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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为保障》信息安全、》避免重复建设在电子!。政务外网《上建立统一的数字证!书认证体系凡—接入电子政务外网】的,应,用系统必须》采用广东省》电子政务认证中心发!放的数字证书
第!五章 信息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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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 本办法所称信【息资源是《指本市范围》内的组织和个人【。在履行职责》、机构运行或—者开展社会》活,动时所产生》和使:用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具有一定社》。会应用价值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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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政】府部门的信息资源均!归政:府所有?。任何政?府部门不得对应【当公开的《信息资源实行部【门垄断
— ,。。 市政府和】。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对各领!域信息资源的建【设、管?理和利用《实行宏观指导和监】控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部门公】共信息资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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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开发:、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对纳入?。全市:范围内?信息化服务的—公,共信息资源和应用系!统必须提供共享接口!通过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行统一管理和数【据交换实《。现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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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必须将【有关政府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及依据等一切可以!公开:的信息资源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并履行开发、更!新信:息资源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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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网上对外公》开的信息应当—允许:社会组织和公民无偿!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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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公共信息【。网络的经营》单位和应用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网络运行安全【。保,障,制度接受《安全保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合法授权不得】擅自侵入公共信息】网络系统《妨害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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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市政府和各部—门,、各县区《政府网上《发布信?。息,必须遵守国家保密规!定实行发布单—位领导负责制
】第六章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
第三】十条 本办法【所称信息网络管【道是指各类信息传输!网络专用管道和【市政综合性管道中】。信息网络专用—管孔:由管道?、管道?出入口、建筑—物的引?。入管道和上引管道】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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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条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规划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市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以及河源市城市总体!。规划一并报市政府批!准
—。 , 市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信息【网,络管道的统一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城管、公—安、公路部》门,协助:做好:。。信息:传输网管《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 , 》各县区应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编制本【地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的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批并报】市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
】 第三十二条—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管理必须》。坚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市场运作有【偿使用”《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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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条 城市新建】小区要把信息—网络管道纳入小【区建设规划与—小区同步建设信息】网络管道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后未经信息!化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建》设其他管网十年内原!。则上不批准其他新建!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在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规定范围《内已建的《信息网络管》。道要在两《年内逐?步,进入统一规划建【设的地下《管道以免影响城市】景观:和确:保信息安全所需费】用,由,有关管?线运营商负责—
第!三十四条 》 信息网络管道【。投资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由【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府占有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管道资源【的补偿同时根据占用!城市道?路地下空间的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街道:损毁补偿管》道租赁价《。格须:报市物价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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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五—条 信息网络【管道建?设工程需到市住房】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和?竣工验收纳入—市城市地下管网信息!系统:管理相关图纸资料】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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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道经营者要!建立管道信息数【据库:并,定期:报送所在地信息化】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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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有关信息网络管道!建设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所在地信》息化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七】章 】。 ? 无线电管理—。。。
第三十七条 无!线电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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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九】条规定?属政府投资的—信,息工程项目没有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擅自投—。资建设或者没—有,经过市信息化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批—。准后:对违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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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的?由标:准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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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所建设的数据库和应!用系统?不提供共享接口或】者不:将本单位应当—公开的?信息资源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或者不履【行开发、更》新信息资源义务的】由,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提请市政《府批准?后,对违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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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中其它条款】的行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 市政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政府、公】共领域信《息化:建设;各县区政【。府,应当: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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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河府《[2004]11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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