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河源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暂行?办法 ? ?第一条 为—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防震减灾方针加强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破坏性】地震减?灾工作意见(国【发〔1990〕【6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本,市地:域内新建或》扩建大?、中型工程和重【。要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市地震办公室!是全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管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本办:法市计划、建设、】交通、规划、—国土、房地产、水电!。、供电?。。、邮电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协助实施本办法! 第四—条 凡新建或扩建下!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均应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专门的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一—)交通?工程    【 1.公路与铁路】干线的重要桥—梁、隧道; —  :   2.铁—路干线(Ⅰ级)【的车站?及铁:路枢纽?的通信、信号—、行车、给水—。、供电主要建筑用】房; 》  :  :3.高速公路、Ⅱ】类,以上机?场的指挥系》统及主要跑道—;  《   4.》城市内大型》跨江桥梁及》立体交叉桥  】   (二》)能源工《程     1.!库容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大中型—水库大坝及大—型,拦水闸?;    【 2.装机容量等】于或大于10万千瓦!的,热、水?电厂及大于45【万,千伏安的《枢纽变电站调度楼】     (【三,)通讯工程 —     1.【大功率(等于或大于!10:0千瓦)《的广:播发射台、电视播】控,中心的?。。电视台、电视发【射台;    】 ,2.城市长途电话】枢纽:(容量超过万—门)的程控主—机楼长?途通讯?干线:郊外站?微波通讯、国际无】线电台、卫》。星地:面通:讯站:的主机房和油机房 !   ? , (四)生命线【工程    【 1.供水、—供电、供气、贮油】、贮水、贮气—。等控制工程》;   》。  2.市属大型】粮食加工厂》及粮食仓库大型【冷库:等    —。。 (五)易燃、易爆!和剧毒物《质生产车《间、仓库等》特殊工程  【   (《六)其?他重要工程   !  1?.关系国计民生或】劳动密?集,型的:。各类大、中型—厂,。矿企业的主要生产厂!房; ?。 ,   ? 2:.,大,。、中:型化工厂、》炼油厂;  【   3.》高层建筑(》坚硬、中硬场地12!层以上中软、软弱场!地,10:层以上); 【    《4.政府机关及【所属各?类应:急(含?公安、消防、三【防、防震等》)指挥机构办公【室;   —  5?.大中?型影剧院、体育馆等!公共:建筑工?程;    【 6.?占地面?。积大、跨不同工程地!质条件的工业—区、:经济开?发区等 《 第五条— , 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在工程立项论证】之前完成外商投资】项目立项要求—紧迫:未能及时开》。展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应在项目【设计前完《成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的】审核工作由市地【震办公?室根:据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及有关资】料、:图纸进行审》查市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凭市地【。震办的审《查意见进《行申批 【第六条 《 ,。其他: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由《市计划、规划、建】设等部?门在工?程建设立项》论证中根据实测场】地土质类型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CBT--—89)的规定或经国!家烈度委员会批准】的烈度区域》平均值进行一次性】审批市地震办负责检!查,监督 第七条! 凡在《本市地域内承担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须持广!东省地震局颁发【的资格证书向市地震!办,公室申报验证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承担相应【的评价工《作 :     有关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收费按省《地震局、物价—局、财政厅规—定的项目收费标准】执行 ? 第八条 【 凡未按规定进【行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或!不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的建设工程应一律】停,止,施工由县以》。上地震?局,(办)责令》改正并按省有关规】定罚款;对违反【本办法?进行建设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当事者刑】事责任  —   擅自承担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地震【办公:室责令?其,停止评价工作—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工程【建设单位和》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有关领导的责任 ! :。第九条 凡不按】。。照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或不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的由《县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责令!改正并?。按省有关规定—罚款 第十】条 : 本办法由市防【。震,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 一九九八年十【月六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