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四条 建设需—要征用土地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征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依】照法定程序代—表政府负责组织【征地的审查》报批和?具体实施工作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洽—谈征地事《宜
第五条 征地!调查、勘《测定界完成后自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地通: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在征地范《围内抢建建(—构)筑物抢栽、抢种!农作物、林木和改】变土地用途抢建【的建(构)筑物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林木《。不予补偿改变土地】用途:的按改变前》的土地用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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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发布征【地通告的《同时有关部门应【暂停办理征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以及房屋【改(扩)《建用地审批等有【关手续
第】六条: 征:用,土地方案《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拟,订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定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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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到公:。告指定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被征:用土地?上有建(《构)筑物的》还应提供有关—建(构)筑物—的合法有效证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征地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
— ,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未如—期加理征地》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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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对拟【订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发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机关有关机关应!予,以核:实确有差错的应当纠!正
》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 ?对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有争议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争议!不影响征用土地【方案的?实,施
?第十条 征用—土地的各项补偿【。费用应当自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逾期拒不领取补【偿费用?的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可以!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名》义将其?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在!银行:专户储存
】 ,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应当—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规定的期限内拆迁腾!地
第《十一条 《耕地被征用》后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征:用耕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相关】的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减、农业【税
!征用城市郊》区的专?业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第十:二条 征用士—地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享有被征】用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发展生—产;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根据征地《补偿登记《依照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标准支付给》。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安置补《助费根据不》同,安置途径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负责安】。置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可以发放!给被安?置人员自谋职业【对土地被全》部征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建制》被撤销实行”农【。转,非”的其征地费【用应全部用于转【为非农业户口—人员的生《产和生活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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