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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办法》
》2011-》2-17《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美化城市】夜景展现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夜景灯饰—是指: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投影?灯等各?类电光源《进行亮?化、:美,化城市夜景》而设置的装饰性灯】饰,
第三条》 眉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夜景灯》饰的设?置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下】列范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设置《夜景灯饰《
》(一)?道路红线宽度在3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小—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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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临】河(湖?)道路和其它具备】。特殊功?能的道路及两—侧,建,。(构)筑物及小区】内
《 (?三)广场《、桥梁、《湖岸等市政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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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特色!街区:
: (五)有特殊!要求应当设置夜景】灯饰的其它范—围
第五条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新建城市—夜景:灯饰:的,审批及规划和建设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建成的城市!夜景灯饰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应设置!夜,景,灯饰工程的范围对】已,建成投入使用但未】配置夜景灯饰的【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设置夜景《灯饰工程;督促、】指导:、管理其它》建,(构)筑物业主单】位,配置夜景灯饰—设施东坡区政府【、公安、《工商、文《化、电力、交通、】气象、商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夜景【灯饰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在—夜景灯饰设施上【发布广告的严格按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应》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鼓励单位和】社,会力量投资城市夜】景灯饰设施建设【
:第七条 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夜【景灯:饰总体规划城—市夜景灯饰总体【规划由规划建—设部门依法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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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城市】新建建?(构)筑物》上的夜景《灯饰:建,设坚持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验收原则【由业主单位报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完,工后按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和规定—与建(构)筑—物同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上的夜景】灯饰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第九条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城》市夜景灯饰》工程由建设》单位建?成后经竣工》验收合?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管护其它建设】项目的城市夜景灯】饰工程由所属—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或使》。用者负责设置和管】护
第《十,条 ?。设置夜景《灯饰应?按规划?建设、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的位置、》形式、期限进行【
第?十一:条 设置城市【夜景灯饰应》同时设?置防:火、防漏电、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城,市夜景灯饰安全【由设施管护》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设置城市夜景灯【饰涉:。及各类地下管—线的应依法》履行批?准手:。续,
第十三条 设!置,城市夜景灯饰应【避免灯光直射居民】住宅内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公!共设:施,功能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夜景】灯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事项的》单位和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城市夜】景灯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 】 城市夜景灯饰【。工程:享受城市光彩工【程,政,策供电部《门应按?。城市光彩工程政【策收取电《费
第十》六条 ? 管护单《位或个人应加强【城市夜景灯饰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以城市【公共设施《为载体由政府投资设!置装:。饰,性灯饰设施的其【。。维护、管理和—使用费列《入城:。。市维:护计:划
第十七条 !改变、移动、—拆除城市夜景灯饰】设施应报城市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 在应当设置—夜景灯?饰的范围内夜—景灯饰应按以—下规:定亮灯
】。。(一:),大中型建(构)筑】物、城市《重,要节点?建(构)筑》物、繁华商》业区的建(构—)筑物、主要特色街!区、标志性》建(构)筑物城【市,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广场及!其它露天公共—场,所设置?的夜景?灯饰每晚亮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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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市道路?两侧临街面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设置的》夜景灯饰《值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夜间应当亮灯
!。 (三)亮灯时间!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2—000至2230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930至《2200城市夜景灯!饰设置单位或个人不!得延时开《灯、提前关灯—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闭灯时间—延长1小时》;特殊情况下—按市政府要求—开、关灯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 (一)不按—规定设置夜景—灯,饰,的;
【(二)夜景灯饰【设置任?务完成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 (三)擅自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饰设施的
—第二十条 对【损毁、?偷窃城市夜景灯【饰设施?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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