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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眉《山市城市夜》景灯饰设置》管理办法 》。 : 2011-2-!17 ? 第《一条 为》加,强城:市夜景灯饰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美化城市!夜景展?现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本办法所指—夜景灯饰是指—采用霓虹灯、轮廓灯!、泛:光灯、投影灯等各类!电光源进《行亮化、美化—城市夜景而设置的装!饰,性灯饰 》第三条 《 ,眉山: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夜景灯饰的设—。置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下—。列,范围应当按本办法】规定设置《夜景:灯饰 《   (一)道【路红:线,宽度在30米及【以上的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筑,物及小区内  】  (?二)临?河(湖)道路—和其它?。具备特殊功能的道路!及两:侧,建(构?)筑物及《小,区内   — (三?)广场?、桥梁、湖岸等【市政设施  【  (四)城市标志!性建(?构)筑?物、特色街区 【    (五—)有特殊要》求,应当设置夜景灯饰】的其它范围 — 第五条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新建城】市夜景灯饰的—审批及规划和建设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已建成》的城市夜景灯—。。饰进:行统一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根据本【办,法第四条规定—在应设置《夜景灯饰工程的范】围对已建成投入【使用但?未配:置夜景灯饰的—城,市公用设《施配套设《置夜景?灯饰工程;督促【、指导、《管,理其它建《(,构)筑物业主单【位配:置夜景灯饰设施东】坡区政府、公—安,、,工商、文化、—电,力、交通、》气象、商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夜景:灯,饰的:规划、设置和管【理工作?在夜景灯饰设施【上发布广告的严格】按城市户外广告【的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 城市?夜,景灯饰的建》。设,应遵循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鼓励》单位和社会力—。。量投资城市》夜景灯饰设施建【设 第七条 【 城:市夜景灯《饰的设置应符—。合城市夜景灯饰总】体规划?城市夜景《灯,饰总体规划由—规,划建设部《。门依法?编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城市—新建:建(构)筑物上【的夜景灯《饰建设坚持》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验收原则由业主单】位报规?划建设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完工后按》。竣工:验,收相关程序》。和规定与建》(构)?筑物同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上的夜—景灯饰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落实 !。 第九条 》 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公用?设施项目《城市夜景灯饰工【程由建设单位建【成后经?竣,工验收合格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城市管》理部:门管护其《它建设项目的城【市夜景灯饰工程由所!属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或》使用者负责设置和管!护 : 第十条 》 设置?夜景灯饰《。应按规划《建设、城市管—理部门?批准的位置、形【式、期限进行 【 ,。第十一条 设置】。城市夜?景灯饰应同时设置】防,火、防漏《电、:防雷击等安全—设施城市《夜景灯?饰安:全由设施管护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设置城市【夜景灯?饰涉及各类地下【管线的应依》法履:行批准手续 【第十三条 设置】城市夜景灯饰应避免!灯光直射居民住宅内!不得妨碍城市市【。容,。和公共设施功能 !第十四条 承担】城市夜景灯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事【项的单位和业主【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对城《市夜景?灯饰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负《责 第十五条 】 城市?夜景灯饰《工程享受城市—光彩:工,程政策供电部门应按!城市光彩工程政策】收取电费《。 :。第十六条 管护】单位或?个人:应加强城市夜—。景灯饰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正常使】。用以城?市公共设施为载【体由政府投资设置】。。装饰性灯饰设施的】其维护、管理和使】用费列入城市维护】计划 第十七【条 : 改变、移》。动、拆除《城市夜景灯饰设施】应报城市管理部【门批准 第十【八条 《在应当设置夜—景灯饰的范围内【夜景灯饰应按以下】规定亮灯 —   (一)—大中型建《(构)筑物、城【市重要节点建—(构)筑物、繁华】商,业区的建(构—)筑物、主要特色街!区、标志《性建(构)筑物城市!主要道路、桥梁、河!。道、广场《及其它露天》公共场所设置—的夜景灯饰每—晚亮灯 》  : (:二,)城市道路两侧临街!面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设置的夜《景灯饰值《节假日或重》大活动夜间应当亮灯!    (—三)亮灯时间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为200【0至:2,230?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1930至!22:00城?市夜景灯饰》。。设置单?。位,或个人不得延时开】灯、提前《关灯 《    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闭灯时间延长1】小时;特殊情况【下按市政府要求开、!关灯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 ,  (?一)不按规定设置夜!。景灯饰的;  】  (?二)夜景《灯饰:设,置任务完成》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 !    (》三)擅自《改变:、移动、拆除夜景灯!饰设施?的, 第二《十条 对损毁、】偷窃城市夜景灯饰】设施的?。应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并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各县—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 本办法由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