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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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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府[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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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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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 则
《第一条 为把汕尾!。市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宜居宜业滨海【新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范《“三边?一中”规《划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三》边一中?”是指汕尾市—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山,边、路边、海(湖】)边以及新》城区中轴线两—侧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三边《一中”)凡》在上述区《域内: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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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三边一中”的规【划建设?必须在保证区—域防洪减灾安全【的基础上依据自【然生态?特征和区域规划要求!充分体现汕尾的历】。史文化特色和现代】滨海城市特色— :
第《二章: ,严格控制“三边一中!”建:。设用地严把用地审】批,关
?第四条 在本区】域,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属】新征用地的用地功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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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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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在本区域内土地【。依法:。转让: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如规划!条件不变应提供【转让地块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变更登记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协议:如规划条件有—。变化应?按法定程《序变:更规划条件后重新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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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三边一中《”涉及历史用地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和规划条件的必【须提供市政府的【相关批准文》件,;中轴线两侧道路】边线向外《各100米以内不应!作为集体留用地【该区域?内,。。的,建设必须按规—划实施;沿》山边的建《。设不得擅自开—。挖山体未经批准不得!因项目建设改变海】(湖)及山体—。的地貌?原状 ?
》第七:条 “三边—一中”建设用—地需“分《宗、合宗”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报市政府批准】。。
—第八条 》“,三边一?中,”,建设项目的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应进行】整合 《。
(一)!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50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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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层居住【建筑:为2:5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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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层公共建》筑为3000平方】米
第三章 !严把建筑方案审批关!建设:具有汕尾特色的滨海!新城
第九条 】 在:本区域内新》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建筑《物退:距城市?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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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快》速路包?。括城:市外环路交通性主干!道包括红海湾大道、!海汕路、《汕马路?。汽车站以西段、汕】尾大道景观性主干】道包括沿湖》道,路、新湖大道
】 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按原规划条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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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三边一中”—的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8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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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等—于,。。60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7】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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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高度大《于60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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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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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三边一《中”的建筑风—格应有汕尾历史【文脉和滨海特—色建筑?方案应有两个以上】效果图?要求建筑主立面色彩!进行多种色彩搭配】方案:比选效果图》上应标注色号和材】质说明?要求在设计说明时引!入场所分析用于解】释该设计成果—如何在色彩上协调;!对于沿路(街)、】沿海:(湖)、沿山建筑的!设,计要:求附带?沿路(街)立—面、沿海(湖)【立面、山体仿真立】。。面效果?图图片效果不得【带有特殊处》。理建:筑环:境不得使用大—片绿地或《城市高楼的素材【而必须使用原地周】围环:境的真实照片—
—第十二条 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张扬《滨海:城,。。。市形象特色 “】三边一中”的—居住建筑不得有板】式悬:挑阳台?或,板式悬挑露台阳台】悬挑不应超》过2米阳台长度【总和:不应超过建筑—总,长度的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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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在:本区域?内所有报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应依—法报批? ,
第《四章: 依法依规严惩】违反规定条款的行为!严保管?理规定的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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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的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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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擅自转?让以:划拨或减免地价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出让合—同规定条件而擅【。自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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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施!倒卖或以合作开发】、入股联营等方【式转:让土:。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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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律、法规规定属非】法转让土地的其【他行为
!第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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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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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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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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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九条? 违反《土地和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阻挠或妨碍】土地和?规划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五章 附 !。 则
《第二:十条: , 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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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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