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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 关于印发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 汕:府[2012]【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    汕尾市】区“三?边一中”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业经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乡规划局反映 】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二O一一》年四:。月十一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把—汕尾市区建设成为】现代化宜居宜业【滨海新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规范:“三边一《中”规划建设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三边一中”—是,指汕尾市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山边、《路边、海(湖)【边以及新城区中轴】线两侧等重》点区域(以下简称】“三:边一中”)凡在上】。。述区域内的规划【建设应当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三边一】中”:的规:划建:设必须在保证区域防!洪减灾安全的基础上!依据自?然,生态:特,征和区域规划要求充!分体现汕尾的历【史文:化特色和现代滨海城!市特色 — 第二章 严【格控制“三边一中】”建设用《地严把用地》审批关 》第四条? 在?。本区域内建设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属新征】用地的用《地功能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选址必须!报市政?府批准 《    !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必》须,在一年内申请—用地逾期未》申请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 , 第五条《 在本区域内土地!依法转让重新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如规划》。条件不变应提供转让!地块的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条件:、变:更登记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协?议如规划条件有变化!应按法定程》序变更规划条件后重!新签订? <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 】 第六条 “【。三边一中”涉及【历史用地补》办规划许可》手续和规划条—件的必须提供—。市政府的相》关,批准文件;中—轴线两侧道路边线】向外各1《0,。0米以内不应作为】。集体留?用地该区域内的建】。。设必须按规划—实施;沿山边—的建设?。不,得,擅自开挖山体—未经批准不得因项】目建设改《变海(湖)》及山体的地貌—原,状 》 第七《条 ?“三:边一:中”建设用地—需“分宗、合—宗”的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报市政府《批准 — 第八条》 , “:。三边一中《”建设项目》的用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应进?行整合 《  《  (《一)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为:。1500平方—米;    ! (二)高层—居住建筑为250】0平方米; 【    (【三)高层公共—建筑为3000【平方米 【第三:章, 严把建筑方—案审批关建》设具有汕尾》特色的滨海新城 !第九条 《 在本区域》内新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建筑物退距城市【道路红线的最小距离!。(,米)如下 》 注快速路包】括城市外《环路交通性主干道包!括红海湾大道、海】汕路、汕马路汽车】站以:。西段、汕尾大道景观!性,主,干道包括《沿湖道路《、新湖大道 !  已办理用—地规划许《可手续的《按原规划《条件执行 — 第十条 】 “:三边一中”》的,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 (一)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80:米;  【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小于!或等于60》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70米;《    (!三)建筑高》度大于60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不大于6】。0米; 【   (四)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较—。高建筑高度执行 】 》第十一条 “三】边一中”的》建,筑风格应有汕—尾历史文脉和—滨海特色建筑方【案应:有,两个:以上效果图要—求,建筑主立面色彩【进行多种色彩搭配方!案比选效果》图上应标注色号和】。材质说明要》求在:设计说明时引入场】所分析用《于解释该设计成果如!。何在色?彩上协?调;对于沿路—(街)、《。沿,海(湖)、沿—山建筑的设计要求】附带沿路(街)立】面、沿海《(,湖)立面、山体仿真!立面效果图图—片效果不《得带有?特殊处?理建筑环境不—得使用大片》绿地或城市高楼的素!材而必须使用原【地周围环境的真【。实照片 】 第十?二条 《为塑造?统一和谐《、丰富有《序的城市建筑形象】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张《扬滨海城市形—象特色 “三【边,一中”的居住建【。筑,不得有板式悬—。挑阳台或《板式悬挑《露台阳台悬挑不【应超过2米阳台【长度总和不》应超过建筑总长度的!1/3 】 第十三《条 在本区—域内:所有报建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应:依法报批 》 :。 第四章 依【法依规严惩违—反规:定条款的行为严保管!理规定的《质量:关 第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的由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    《 (《。一)未经批准擅【自转让以划拨—或减免地价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二!)不符合《法定条?件或出让合同规定】条,件而擅自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 《   ? (三)未》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实施倒卖—或以合作开发、入】股,。联营等方式转让土地!的,; 《    (—四)法律、法规【。规定属非法转让土地!的其他行《为 《 第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拆除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 ,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 ? ,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第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市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第,十九:条 ?违反土地《。和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阻挠或妨碍》土地和规划》管理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 : 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