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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