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3 给 —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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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给水】系统宜根据生—产及生活对水质、水!量、:水压的不《同要求分区、—分质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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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2】 生产、生活水泵!应有备用备用泵【的能力?不应小于最大单【台工作?泵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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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 ! 消防水泵的备用台!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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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4 冷却水水质应!满足设备要求—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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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 冷》却塔及冷却》水池: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的有关规定】冷,却塔宜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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