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3 给— ?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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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1? :给水系统《宜根据生产及生活对!水质、水量、—水压的不同要—求分区、分质供【水
》
14.3—.2 生产、生】活水泵应有备用【备用泵的能力—不应小于《最大单?台,工作泵?的能:力,
》
14?.,3.3 消—防水泵的备》用台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14】.3.4 冷【却,水水质应满足—设备要求冷却—水应:循环使用
】
14.3.【5 冷《。却塔及冷却水—池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的—。有关规定冷却塔宜采!用机力通风冷—却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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