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余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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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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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煤矿瓦—斯发电工程内—及,。周,边,。有热用户时宜利用】瓦,斯发电机《组,余热供热/冷;经】综合技术经济方案比!较合:理后可利用烟—气余热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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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余热锅炉应选择无补!燃型
7!.1:.3 《利用煤矿瓦》斯发电机《组烟气余热进—行供:热/冷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锅炉房设计!规范G?B :50:04:1的有关规定;发电!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小型火力发】电厂设计规》范GB 5》0049《等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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