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89号
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16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娄勤俭
《
2016》年3月20日—
《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对基础测绘!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本办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第三条 】 基础测绘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基】。本建:设,项目:的保:障工作
【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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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基!础测绘规划、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 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应当依】法公布
第六条】 :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是基础测绘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
【
: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当,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全】省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
: : 市、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对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一)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基—础上:建立、维护》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重—力控制网和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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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二)获取—测绘分级管理中省】。级基础测绘航空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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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测制《。与更新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
》 (四)建】立、维护与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
【 (五)编】制出版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集(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出版全!省行:政区地图;
【 , (六)监!测本省地理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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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需要《所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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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 (一)建立、维护!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
》 : , , (二)获—。取测绘分级》管理中市、县—级基:础测绘航空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
《
【(三)测制与更新】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
! 》 (四)建立—、维:。护,与更新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
】 《 ,。(五)编制出版本行!政区地图《和,。基本地图《集(:册);
》 (【六)根据实际—需要监测市、县【地理国情;
】 (七【)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需要》所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一条 !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测绘标准和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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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条—的规定执《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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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础测》绘设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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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测量—标志是国《家的基础测绘—设施依?。法受到保护基—础测绘设施遭受破】坏时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所需经费—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基础测绘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提高基础【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 承担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地?。理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经依《法设立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定】期更新基础测绘成果!
? 《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数据、信息
】
第:十七条 》本,省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更新—
(!一)全省《统一:布设的测绘控制网十!。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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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1∶5【000、1∶1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至少三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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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500、1∶!1000、1—∶2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实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换制度编制】相关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成果?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应用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成果分发—服务体系《
第二十条—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
】 无偿获【得的:基,础测绘成果》不得转让或》者提:供,他人使?用
第二十—一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无偿提供和》使用的情况外—基础: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 基础测【。绘成果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成果的加工、整合!和应:用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改善基础测绘成果】存储管理的条件【构建统?一的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
】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实行资源—共享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十三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书面?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有适:宜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测?绘
第二十四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标准实施情况和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市县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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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充分利用已【有基:础测绘成《果,。造成重复测绘的【对主要负《责,人由其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一)? 提供未经检验的】基础测绘《成果;
》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认定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规定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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