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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陕西【省人民政府令— ,第18?9号
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2016年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娄勤—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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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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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基础—测绘管理办法
】第一条 《 为:。加,。强基础测绘管理规】范基础测绘活动保障!国民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对基础测绘】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基础测绘条》。例陕西省测绘成果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陕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
【第三条 基础【测绘是国《。。家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工作的领导明确主!。管部门将基》础测绘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财政》。。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基本建】设,项,目的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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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基础测绘】。的有关工作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国:。家基础测绘》规划、本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组织】编制基础测》绘规划?。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国务院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等有关部】门根据本省基础测绘!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基】础测绘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一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 经批准的】基础测?绘规划应当依法公】布
第六条 】基础测绘年度计【。划是:基础测绘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
】 , 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全省基】础,。测绘规划、当年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全省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列入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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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会同同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基础测绘年度计【划并:分别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对基?础测绘规划和基【础测绘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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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统,筹组织实施基—础测绘?项目
第》九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 (一【)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基?础上:建立、维护全省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重力控制网!和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
?。 (二【)获取测《绘分级管《理中:省级基础《。测,绘航空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
】 (三《)测制与更新全省】1∶50《00、1∶10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
!(四)建立》、,维护与更新省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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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编制出版全省】基础地?理底图和基本地图】集(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出版全省行政】区地:图;
! (六)监测—本省地?理国情;
— (【七)省人民政府根据!全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需要所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条 !市、县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下列基础《测绘项目
!。 (《一)建?立、维护统一的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卫星导航定位连!。续运行基准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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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获取【测绘分级管理—中市、县级基础【测绘航空《影像和卫星》遥感影像;
【 《 (三)测—。制与更新《1∶500、1【∶1:0,00、1∶20【00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测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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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建:立、维护与更新本】级,。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和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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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编制【出版本行政区地图和!基本:地,图集(册);
】 》 (六)根据实【。际需要监测》市、县地理国情【;
!(七)本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公共应急需要所确】定的其他基础—测绘项目
第十一!条 ?从事:基础测绘《活动: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测绘标准—和技:术规范
— 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十条》的规定执行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同一城—市或者?局,。部地区只能建立一】个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基础》。测绘设施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础—测绘设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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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久,性,测量标志是国—家的基础《测绘设施依法受到保!护基:础测绘设施遭受【破坏时所属县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确保基础测绘活动!正常进?行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基础测绘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所需经费按照【基础测绘分级管【理的原则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基础测《绘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应急保障【工作制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装备—。和器材提高基—础测绘应急保障服务!能力:
第十四条 】承担基础测绘项目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测绘资质依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保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地】理信息?的安:全
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基础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基础测绘成果【经依法设立的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提供使用【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行政区!域界:线、地名《、水系、交通、居】民点:、植被等《地,理信息的变》。化情况?定期:更新基础测绘成果】
【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信息收集【工作予以支持和配】合及:。时向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用于?基础地理信息更【新的数?据,、信息
》第十七条 本省基!础测绘成果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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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全省统一布设的测】绘,控制网十年更—新一次?;
》 ? (二)《1∶5000、1∶!1,0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至少三】年更: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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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50《0、1∶1000、!1,∶2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自然灾害》多发地区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的基础测!绘成果应《当及:时更新
第十八】条 省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目录实!行动态更新向社【会公布?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机制和信!息交换制度编—制相关规《划,应采用统一的—基,础地理信息成果
!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应用!建立和完善》基础测绘《成果分发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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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 — 基础?测绘成果和财—。政投资完成》的,其他测?绘成果用于》国家机关决策和社会!公益:。性,事业的应当无—偿提供
》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军队因—防灾、减《灾、国?防建设等公》共利益需要的可【以无偿使用》。基础测绘成果 【
》 无偿获得【的基:础测绘?成果不得《转让或?者提供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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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除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无偿提供和】使用的情况外基础测!。绘成:果依法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 ? 基础测绘成果有偿!使用的收费标准【由省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基础测绘成果的】加,工、整合和》应用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改善基础测绘成】果存储管理的条【件构:建统一的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
》 基础测—绘成果服务平台应】当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实行【。资源共享向》。社会提供服务
】
,第二十三条 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书】面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有《适宜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充分】利用避免《重复测绘
第二】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测绘标》准,实施情况和基础【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市县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及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由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未充分—利用已有《基础测绘成果造成重!复测绘的对主要【负责人由其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一) 】提供未经检验的【基础测?绘成:果;
《 (二】)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进行:认定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另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县级以上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依法履行【规定职责《的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由其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条 ? 本办法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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