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3号令
已!经,20:13:年9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
第一条 》。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文物消》防科研工作》对,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确保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需要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尚未建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第八】条 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应当!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 (【二)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三)协!。调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经!费并提供组织保【。。障,。;
?。
,。 ?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与本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
? (五)】依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
】 , ?(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 (【三)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
》。 ,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
, (五】)管理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组织防—火巡查?和日常训练、演【练,;
【。 : (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 (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八)】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 (一)学习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 (二)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常—。识;:
《 (三)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消防!设施;?
— :(四)参《与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组织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
》 , ,。 , (六)—。向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反映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设置消?防供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检!测,
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火灾防控需【要设置?建筑分布式》高压喷雾《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可靠的消防安全防】。。控技术装备
第】十四条? , 文物保护》单位内现有的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第十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经常通行处和重!要场所?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安全告示牌—
第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殿?堂除照明、安全【防护设备外禁止安】装使用其他电—气设施
【 文物—。保护单位内应当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照明灯具以及其他】电,器设施并与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电《气设施对不》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要!求的电气设施—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 承建》安,装、改造文物保护单!位电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专:业电气施工》安装资格并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施工》
第十《七条 ?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火【源,等进入文物》保护单位
》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
【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内堆放柴!。草、木料、油料等】易燃可?燃物;文物》保护单位《内确需堆放柴草、】木,料、油料等易—燃可燃物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放】置,在安全地带》
第十八》条, 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建筑等重点保护】区内严禁生产、生活!用火
— 文物保护单!。位内生活用火—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生活用》火区与?。重点保护区之—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点灯焚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 (一)在指—定的:消防安全《区域内指定专人看管!并在:明显处设置灭—火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 : : (二)长明灯、】。香炉:、酥油灯等应当【与周边易燃》可燃:物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 , (三)供奉!香火的器具应当使用!不燃:隔热材料;
【 (四)!集,中,供,奉酥油灯《的应当独立设—置,在安全地带主要【殿堂内不得集中供奉!酥油灯;
— ,。 (五【)指:定,。专人每?天定:时清理香炉、—酥油灯?
第二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文物建筑物修缮】、恢复性重建—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
! (一)文物!保,护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共同制《定消防?安全保护《。措,施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二)!施工单位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 (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 (四)建!立健全?施工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擅自敷【。设、:搭接电气线路或者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在文物保《护单位内《使用电焊、》气焊及明火作业的】应当经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作?业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五)施工《现,场不:得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的易燃易爆—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在施工现场【外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消防安全措施不得】。。在施工作业》。现场分?装、调料《;,
? 《 (七)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区:内搭建临时施工建】筑施工?。单位:的办公、《生活区?应当设置《在安全地带;
! (—八)及时清理—废料、垃圾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 , (九)》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消》。。防器材和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施工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警?、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 经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内拍?摄电影、《电视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
: 《 (一《),制订消防安全措【施并对拍摄时间、布!景材料、用火用【电方案、消防安全】防,护等作出规定;
】
: , ? (二)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拍摄活动!并将拍?摄有关事宜》书面告知《文物:保护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 (三)《指定:专,人负责?拍摄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文化(》文,物)、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 , (四)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布景;
!。 (五)禁止在!有经:书、书画《、丝绸?纺织物、帷幕、壁】画等文物的建筑【内,使用强光灯;
】 , : ?(六)指《定专人看《护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应当避开《易燃可燃物》易爆灯具应当—配有防爆、防碎装】置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当及时切断电【源,;,
(!七)配备必要消【防设施?;
《 (八)道!具、布景《和其他?拍摄器材《使用后应《当及时拆除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应当》将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殿堂、僧舍】、厨房等作为基【本单元纳入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 ?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为—。每个基本单》元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时【开,展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传统节假日和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文物!保护单位《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 : (一)文物!保护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二)文物保护单位!内宗教活动、学习】、工作、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
》 ? (三)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完?好有效;
! (四)—文物:建筑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五)受理核》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第二《十六条 对传【统节假日《、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 : (一)是》否,制定:了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二】),活动现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 (三)活】动,现场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 》(四)活动》现场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 (五《)活动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对各类宗教】活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由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对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或:者处理;拒不改正的!禁止其入内》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拍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终—止其拍摄活动—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
第三十一条 】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文】。。化(文物)、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