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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3号令】
已经20—1,3年9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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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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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文物】消防科?研工作对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确保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需要!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尚未建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第八《条 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应当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 , (二》)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 , , (三)协调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经费并提供组织保!障;
!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与本: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 (五)依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
?
》 (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第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 ?(三)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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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 (?五)管理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组织防火巡查和日常!训,练、:演练;?
】 (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 (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 (八)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 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学习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 (二)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常识;!
? (三)!。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消防设施;
! (四—),。参与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组织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
! (六)》向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反:映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
? 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设置消防—供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检测
! 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火灾防控需要【设置建筑分布式高压!喷雾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可靠的消防安全【防控:技术装备《
:第十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内现有?的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第十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经常通行处和】重要:场,所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安全告?示牌
?
第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殿堂除照明、安【全防护?设备外禁《止安装使用其—。他电气设施
! 文物—保护单位内应—当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照明灯具以及其】他电器设《施并与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电,气设:施对不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要求!的电气设施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承建安!装、改造文物—保,护,单位电?。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专业电气施工安装】资格并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施工—
:第十七条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火》。源等进入文》物保护单位
】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
】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内堆放】柴草、木料、油料】等易燃可《燃物;文物保护单位!内确:需堆放?柴草、?木料、油料等—易燃可燃物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放《置在安全《地带:
第?十八:条 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建筑》。等重点保《。护区内严《禁生产、生活用火
!
文】物保护单位内—生活用火《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生活用火区】与重点保护》区,之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 : 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点灯焚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在】。指定的消防》安全:区域内指《定专人看管并在【明显处设《置灭:火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
? 《(,二)长明灯》、香炉、酥油灯等】应当与周边易燃可燃!物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 , ,。(三)?。供奉香火的器具应】当使用不燃》。隔热:材料;?
(!四)集中供》奉酥油灯的应当独】立,设置在安全》地带:主要:殿堂内不得》集中供奉酥油灯;
!
【(五)指定专—人每天定时清理【香炉、酥油灯—。
第二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文物?建筑物?修缮:、恢复性重建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
】 (一)文—物,保护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共同制定消防【安全保护措施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二)施《工,单位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
《 : (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 (四)!建立健全施工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擅!自敷设、搭接电气】线路或者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在文物保护单位内】使用电焊、气焊【及明:火作业的应当经【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作业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五)施工现场不得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的【易燃易爆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在施工【现场:外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消防安全措施不得在!施工作业《现场分装、》调料;
】 : (七)《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区内—搭建临时施工—建筑施工单位的办】公,。、,生活区应当设—置在安全地带;
! —(八)及时清理废料!、垃圾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 (九)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消防器材和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施工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警、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内拍摄电影、【电视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
《 (一】)制:订消防安全措施并】对拍:摄时间、布景—材料:、用火用《电方:案,、消防安全防护等作!出规定;
【。 (—。二)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拍摄活动并将【。拍摄有关事宜书【面告知文物保护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三)指定《专人负责拍》摄,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文化《(文物)、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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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布景;】
】(五)禁止在有【经书、书画、—丝绸纺?。织物:、帷:幕、壁画等文物的建!筑内使用强光灯;】
(!六)指定专人看护】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应当避开易—。燃可燃物易》爆灯具应当配有防】爆、防碎《装置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当及时【。。切断:电源;
》 (【。七)配备必要—消防设施;
【 (【八)道具、布景和其!他拍:摄,器材:使,用后应当及时拆除
!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应当将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殿堂—、僧:。舍、厨房等作为【。基本单元纳入—。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为每个】基本单元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时开》展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传统节假日和!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文物保护单位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一,)文:物,保护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二)!文物保护单》位内宗教活动—、学习、《工作、?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
—。 , (三)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完:好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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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文物建筑—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 (五)受理!核,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第二十六条 — 对传统节假日、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
(】一):是否制?定,了,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活《动现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 (三)活动—现场: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 《 (四)活—动现场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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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活动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对!各类宗教《活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由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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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对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或者《处理;拒不》改正的禁止其入【内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拍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终止【其拍摄活动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文化(文】物)、?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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