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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 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3!号令 已》经201《3年9月18—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西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制定并【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工作文物保护【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  《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支持】文物消防《科研工作对》在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和科研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条 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负责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安排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专!项经:费确保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需要 第七条】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  :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尚未建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文》物保护单位由县【。(市、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第八条】 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应当加》强文物保护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   —  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加强对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 第九条 文!物,保护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 ,(一)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    — (二)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 :     (【三)协?。调落实本《单位的消防》工作经?费并提供组织—保障; 》   》  (四)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与本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     (【五)依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  】 ,  (六)》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一】)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二)】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实施演【练; ?  》   (《三)组织实施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     (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    (五—)管理?专职消?防队或者志愿消防队!组织防火巡查和日】常训练、演练;【    】 (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 ,    》 (七)《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     】(八)?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第?十一条 文—物保护单位工—作,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     (一)】学习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    ! (:二):参,加消防知识培训掌握!。防火、灭火常识【;    ! (三?)参与消《防安全管《理维护消防设施;】 :     (四】)参与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 :     》(五)发现火情及】时报:警并立即组》织扑救和引》导人员?疏散; 《。    — (六)向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反映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二条 【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并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装备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   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其他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建立政府专职—消防队或志愿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设置消防供!水,、火:灾报警、自动灭火等!设施配?置移动?式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检测 —    自治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应当根—据火灾防《控需:要设置建筑分布式高!压喷雾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可靠的】消防安全《防控技术装》备 第十》。四条 文》物,保护单?位内现有《的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堵塞或占用 ! 第十五条》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在经》常通行处和重—要场所?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安全【告示牌 第十六条! 文?物保:护单:位,电器:产品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应当】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 》    文物保护】单位主要殿堂除【照明、安《全,防护设备外禁止安】装使:用其他电《气设施  】   文物保—护单位内应当使用】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照明【灯具:以及其?他电器设《。施并与?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 :   ?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定期检测电气设!施对不符合电气安】全标准?要求的电气》设施应当及时—维修或者更》换 》    承建安装】、改:造,文物保护单位电【气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专业电气施!工安装资格并严【格按照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施工 —第十七条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火—源等进?入文物保护单位【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内吸烟 》     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建筑内堆放柴草【、木料?、油料等易》燃可燃?物;文物保护—单,。位内确需堆放柴草、!木料、油料等易燃可!燃物:。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放》。置在安全地》带 第十》八,条 文物》。保护单位主》要建筑等重点保【护区内严禁生产【、生活用火 —。。 ,     文【物保护单位内生【活,。用火应当设置在【安全地?。点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生活用火区》与重:点保护区之》间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内点灯》。焚,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在指定的《消防:安全:区域内?。指定专人看》管并在明显处设置】灭火:器材和其他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安全; 【 ,  ?   (二)长明灯!、香炉、酥》油,灯等:应当与?周边易燃可燃物之间!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采取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 】     (三)】供奉香火的器—具,应当使用不燃隔热材!料;   】  (四)集中供】奉酥油灯的应当【独立设置在安—全地带?主要殿堂内不—得集中供奉》。酥油灯; —  ?  : (五?)指:定专人每天定—时清理香炉》、酥油灯 —第二十条《 , 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文物:建,筑物修缮、》恢复:性重建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   】  (一)》文物:保,护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共同制定消防!安全保护措施明【确双:方消防安全职责【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   ?  (二)》施工单位确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  :   (四》。)建立健全施工用】电用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擅】。。自敷设?、搭接电气线—路或者安装、使用电!气设备在文物保护】单位:内,使用电焊、气焊及】明火作业的应当【经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负责人【同意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作业规程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     (】五)施?工现场不得》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的《易燃易爆物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在施工】现场外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    — (六?),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消防》安全措施不得—在施工作业现—场,分装:。、调:料; —    《(,七)禁止在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区内搭建临【时施工建筑》施工单?位的办公、生—活区应当设置—。在安全地带; 】     (八)!及时清理废料、垃】圾保:证消防疏散通道【畅通; 【。    (》九)在施工》。现场明显处设—置消防器《材和临时消》防给水设施施工人】。员应当?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具备】报警、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在【文,物保护单位内拍摄】电影、电视的应当遵!守下:列消防安全规—定 》。    (一)制订!消防安全措》施并对拍摄》时间、布景》材料、用火用电方案!、消防?安全防护等作—出规定;《     】(二)在《批准:的范围内从》事拍摄活动并将【拍摄有关事宜—书面告知文物保护】单位和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    (三)指】定专人负《责,拍摄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文化(文【物)、宗《教事务管理部门及】文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和监督《;,。     】。(四)禁止使用易】燃材料布景; 【    — (:。。五)禁止在有经书、!书,。画,、丝绸?纺,织物、帷幕》、壁画等文物的【建筑内使用强—。光灯:; 《    《 ,(,六)指定专人看护】电,气设备照明灯具应当!。。避开易燃可燃物易爆!灯具应当配有防爆】、防碎装置》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当及时切【断电源; 】   ? (七)配备—必要消?防设施; 】    (》八)道具《。、布景和其》他拍:摄,器材使用后应当及时!拆除 ? 第:二十:二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应当将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殿堂、僧!。舍、厨房等》作为基本单元—纳入:消防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    — 文物保护单位【应当为每个基—本单元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时开展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火灾多发季【节、传统节假日和】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组织消防监】督,。检查存在《火灾隐患的应—当书面告知文物【保护:单位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对文?物保护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文物保护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消防安全—检查: :。第二十?五条 ?。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驻文—物保护单位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主要检查下列内】容 ?   《  (一)》文,物,保护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二【)文物保护单位【内宗教?活动、学习》、工作、生活—区域的消《防安:全情况; 】    (三)消】防设施?配备是?否符合要《求并:完好有效; 【   《  (四)文物建】筑维修?工程施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 ?     (【五):受理核查《。。消防:安,全违法行为; 【。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内容 第二十【六条 ? 对传统节假—日、举办大》型宗教活《动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除检查—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     (【一)是否制》定了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二)》活动现场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 —  : , , (三)活动现【场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     (!。四,)活动现场用火、】用,电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 ?    (五)【活动现场《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  ?  : 对:各类宗教活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通!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 第!二十七?条 文《物保护单位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由文化《(文物)行政部门】对文物保《护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二十八条 —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款、:第十七条和》。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对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或者处《理;:拒不改?正,。的禁止其《入内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其!立,即停止拍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终《止其拍摄活动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的:其他行为《其他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 !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文?化(:文物)、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8月1】。日起施?行的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