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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8-09》-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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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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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指?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第《三条 本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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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规划优!先、合理布局、【保障资金、配套【建,设的原?则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第六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第七【条, 市、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公布实施
!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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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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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编》制或审批新区开发、!旧区改建《方案时必须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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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位置及界线—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并严格加》以控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转作他用
第【九,条 ?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时【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数量及【。规模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30个班左右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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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30个?班左右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
— (三)每5!000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
》。 :城市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的:面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学校建《设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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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纳【入基本建设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 对捐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表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及教育教学!设施;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教职工住宅】
: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
第十】三条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或》者占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场地【的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设后拆—迁,的原则?在保持?校园:完整性?的,。前提下就《近补偿建《。设或者重新建设【补,偿,建设或者重新建设】的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用地《面积学校的存量资】产,不得减?少拆迁和重新建设工!作不得影响或中断】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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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审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建设项目时】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途、建筑物高度及!。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间距《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通】风、采光、消防等符!合要求不得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危及师》生安全
第十【五条 ? ,中小学校、幼儿园】现有校舍《的改建、扩建或者】。部分拆除《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建—设,手续
》 : 中:小,学校停?办、合并、分—立、置换、搬—迁需要对用地进行】调整的由市或—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通过》置换、交换等—方式:进行调整《的应当保证学校的】存量资产不得减少】
第十六》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场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50米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正门两侧》各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垃:圾站、机动车停车场!及妨碍学生通—行安全的设施禁止设!立集贸?市,场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正!。。门,和侧门前的道路【上,设置规范的机—动车减速缓行设【施,并保持清《晰完好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确需》临时开挖、截断【中,小,学校、幼儿园外部通!行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7日【前书面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侵占》、截留或者挪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的由教】育、审计和监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占、破?坏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及教育教学设施!。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教职》工住宅的由教育【、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校舍及其土地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分别由】。文化、公安》、,工商、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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