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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颁!布日期2《008-09—-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驻马店市城》市,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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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的管理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校、幼儿园是】指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幼儿园
第三】条, 本市市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和建设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城—市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应当坚持规划优先】、合理布局》、保障资金、配套建!设,。的原则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模、数量与城—市发展和人口增【长相:适应
第六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分级负责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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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县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并【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后】公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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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批准后应》当向社?会公布
— 经《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第八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在编制或—审批新区开发、旧区!改建:。。方案时必须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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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位置及界线!由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并《严格加以控》制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转作: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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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时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数量及】规模应当符合下列】标准
【 ,(一)?。每2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30个班左右规【模的中学建设用地;!
(二】)每1?万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30个班左—右,规模的小《学建:设用地?;
(三!)每500》0人口区域内预留一!所6:个班规模的幼儿园建!设用地
— 城市规划【预留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的面积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学校建设标准的】规定
第十—条 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应—当广泛征求专家、】公,众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必要时应当进】行听证
第十一条! 政府举办的中】小学:校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纳入基本—建设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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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捐【资,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境】。内外组织和个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给予鼓励、!表,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及教育?教学设施《;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教》职工:住宅
—。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不《。得改变用《途不得转《为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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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拆迁或者占用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舍场地的《应当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按照先】建设后拆《迁的原则在保持【校园完整性的前提下!就近补偿建设或者】重新建?。。设补偿建设或—者重新建设》的用地?面,积不:得少于?。原用地面积学校【的存量资产不得【减少拆迁《。和重新建设工作不得!影响或中断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在审批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建设项目时【。应当:严格:控制建设项》目用途、建》筑物高度及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间距保证!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通风!、,采光、消防》等符合要求不得影响!中小学校、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不【得危及师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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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现有校舍《。的改建、扩》建或者部《分拆除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建》设手续
》 , 中小学校停办!、合并、分立、【置换、?搬迁需要对用地进】。行调整的由市或【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根【据,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的原?。则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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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土,地、校?。。舍,通过置换、交换【等方式进行》调整的应当保证学】校的:存量资产不得减【少
第十六—条 禁止在中小学!校周围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室等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场:所;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50《米范围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正门两侧各50米!范围内禁止修建垃圾!站、机动《车停:车,场及:妨碍学生通》。行安全的设施禁止设!立,集贸市?。场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正?门和侧门《前的道?路上设置规范的【。机动车?减速缓行设施并保持!清晰完好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八—条 因《城市建设确需临【时开:挖、截?断中小学校、幼儿】园外:部通行?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7?日前书?面通知中小学—校、幼儿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九条 ? ,擅,自变更?已批准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的由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对有—关单位、《。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侵占、截—留,或者:挪用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资金的由教育、【审计和监察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建:议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 侵占》、破坏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及教育教学设施的!在中小学校、幼儿】园用地范围内—新,建、扩建教职工住】宅的由?教育、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二条? 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校舍及其土地【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分别由文化、公!安、:工商:、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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