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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尾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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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尾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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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5号)第九条【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的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指》导意见(粤建意【见[20《11]240号)】的精神我《局结合本《市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的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相关施工企】业,。并认真贯彻》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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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各地必!须予以重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使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施工企业的实—际质量状况加强社】会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促进【。施工企业《落实质量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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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在】执行过程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以便进一【步完善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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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汕尾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暂!行规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指导意见等】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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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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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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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将?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状,况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全社会了】解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状—况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增《强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促进工程施工质量】优胜劣汰机制—的完善
!第四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专用【于记录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承建工程】的质量信《用情况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质量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两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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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记》录为施工企业或【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地级?以上市工程施—工质:量奖或奖励以—及因工?程优质?而获得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和表】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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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记录为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对所承》。建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保修责任、同】一,。家企业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产权】所有人或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及以【上、因施《。工质量问题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 【
《。。第五条 《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的采集【记录工作分工—。省级及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奖》和奖励、《表,彰内:容的采?集记: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地市:级工程施工质量【奖和:奖励、表彰》内容:的采集记录由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不良记录【的采集记录由—负责工程项目—监管或发出》通,报批评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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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的采集记录应【本着实事求是、【证据:充分的原则现场证据!核查需两名以上公】。职,人员参加并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拍摄拟《记录在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不良记录应书—面告知相《关施工企业》允许企业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于申辩】证据充分的》不予:记录;良好》记录:应核实无《误后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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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建立!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审批程序相关!。人员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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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程!施工质量良》好记录统一》由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获质量【奖、奖励、通报表】彰情况并经核实无】误后:记录其审批程序是】由经办科室报分管副!局长审核《再报局?。长审批同意后—(详见附件一—)、在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
全市!工程施工质量不良记!录,由各:县(市、区)质安】站书:面报:各自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后、再报》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网其程】序是质?安站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书面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附件二审批后报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网向【社会公开;》市属工程施工质量不!良记录的审批—程序由市质》安站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书】面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由其按附件一审!批后上网向》。社会公开 》
第八条 !。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内,容通过省、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供社会查《询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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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不【良记录的《公开期限因》施工质?量问题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公开期《限为6个月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产权所有人或】用户:投诉3次及以上记录!。公开期?限为1?。年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对所】承建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保修责任三【。种,情况:。之一者其记录公开期!限,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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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由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期保留 》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汕尾市—住建局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请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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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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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承】办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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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长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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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 】 】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请示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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