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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汕尾【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汕》尾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市质安站 》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部令第5号)!第九条关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工程质量状况逐【步建立工程质量信用!档案”的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指】导意见(粤建—。意见[20》11]?240号)的—精神我?局结合?本市工程施工质量状!况的: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至相关施—工,企业并?认真贯?彻执行 —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各地必】须予以?重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使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内容能《够充分反映施工【企业的实《际质量?状况加强社会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促进【施工企业落实质量】责任:和义务 《 :   ? 各地在执—行过程时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到我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以便!进一步完《善 《 特此通知 附汕!尾市:。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暂!行,规,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第一《条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指—导意见等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暂行规定 】 : 第二【条 : 在汕尾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对【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适用:本,规,定  《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 第三—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管理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将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状【况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有利于全社会了解施!工企业的工程施工】质,量信用状况加大【社会:监督:的力度增《强施工企业》的质量责任》意识促进工程施【工质量优胜》。劣汰机制《的完善 —。 ?第四:。条 :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专用于记》录施工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承建工程的—质量信用情》况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质量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两》部分    ! 良好记录为施【工企业或所承—建的:工程项目获得—地级以上市工—程施:工质量奖或奖—励以及因工程优【质而获得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和《。表彰的情况 —    不良!记录为施工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对所承?建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保修责【任、同一家》企业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产权所》有人或用户有效【投诉:达3次及以上—、因施?工质量问题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等情况 ! 第?五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的采集记录】工,作分工省级及以上】工程施工《质量奖和奖励—、表彰内容的采集】记录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地市级?工程施工质量奖和奖!励、表彰内》容的采集记录由【。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不良记录的采—集记录由负责工程项!目监:管或发出通报批评】。的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 《 第:六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的采集记录!应本着实《事,求是、证据》充,分的原则《现,。场证据核查需—两,名以上公职人员参加!并做好相《关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拍摄拟记【录在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不《良记:录应书面告知相【关施工?企业允许企业进行】陈述和申辩对于申辩!证据充分《的,不予记录;》良好记录《应核实无误》后,记录 】第七条 建立【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审批程序相!关人员?对,记录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 全市工程》施工质量良好记【录,统一由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获?质量奖、奖励、【通报:表彰情况并经核实】无,误后:记录:其审批程序是由【经办科室报分—管副局长审核—再报局长审批同意】后(详见附件—一):、在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   全市—工程施工质》量不良记《录由:各县(市、区)质】安站:书面报各自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同意后、再】报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网其:程序是质安站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书面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附—件二审批后报送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上网向社会公【开,;市属工程施—工质量不良记录的审!批程序由市质安站根!据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书面:报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由其《按附件一审批后上】网向社会公》开 《 第八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的,内容通过省、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供社会】查询和监督 — , 第》九,条 不良记录的】公开期限因施工质量!问题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记录【公开期限为》。6个月因《施工质量《问题:引起产?权所有人或用户投】诉3次及以上记【录公开?期限为1年》工程:项目发生工程施工】质量事故、因施工】原因留下永久质量缺!陷,、,对所:承建工程项目不依】法履行保修责任三种!情,况之一者《其记:录公开期限均—。为3年 【 , 第十条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由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期保留 — , :第十:一条 本暂行规定!自通知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汕尾市住建局【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请示审【批表 部》门       】   ?      —         !      —       【  【 — ? : ? ? 《 【。 》 编号 【 , 《 —。 】事,请 】 项示 !   】 ? 内容摘!要 : ?   》 , ! 科《承办人意见 ! 承办人(】签,。名)      】 , ,     》      —    《 【 】 】 : 年 【 ,。  月   — 日 —。 》 科!长,审核意见 】。 科长(签名】)   《       【    《         ! 【 , 《 ! 【年 :   《 月    — 日? : 》 《 : 局领导审批【。。意见 !。副,局,长(签?名)      】     》        】     】 ! 【 :。。 年【 ? ,  月   — 日 【 — 《 局长(签名)  !    《     》       【   ?   ? 《 《 , 【 ? 【。 年    】月  ?  日》 ? 》 附件二 】 — 》。        】   工程》施,工质量信用档—案内:容请示审《批,表 ?部门   》。    《      —。      —      —   ?。     》 ,    《  【 : ? 《 ! : ? 【 编【。号 】。 】 事请】 —。 项示》 【 , ! ? 内容摘要 】 , :  ? 《 【 股承办人【意见 !承办人(签名)  !     》   ?    《 ,   ?     》 , — —。 , ? 》 《 , 年 ?    月 【  : 日 ! — 股长审【核意:见 ? , , 股长(签名)!。。。     》     》      —        】 】 《 》 》 年 【    》。月    日】 !。 , 局领导】审批意见 ! 副?局长(签名)— ,。       【    《       【  : ,  ? ! ?。 ? 》 , 》年,   》 月   》 日 》 —。 — 局长(签名)】         !       【        ! 】 】 : : ? : 年  —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