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
建】建发(2013【)27?3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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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相关【要求为使规范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做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全面推行】清单计?价模式 《
【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制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工—程建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建设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秩序的》建,立提高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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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各方《主体:自觉:。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招标控—制价应?按本省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招标《控制价对预》防围标串标》、虚抬价格的作【用遏:制不合理压低工程】造价的行为
】 ?。 二《、结合实际稳妥做好!。规范贯?彻实施工作
! 我省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规》范为保持我省现行】计价:依据:(政策、规则)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本省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规定【仍,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规则)执行同时【结合规范对以下【方面做相《应调整 《
? 《 ? , 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2!. :措施项目《清单按我省计价规】则,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其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编制并按!44号文要求取消】。检验试验费项目【(检验试《验费并入企》业管理费)增加工】程定位复测》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二个措【施项目清单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其他规!。定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执【行,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省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规定》。的下限费率 —
! : 3.规费和—税,金必须按我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 4.】按44?号文要求本省现【。行规:费中取消“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意外伤害保险—费,”作为企《业管理费的内容【单独列项计算—。其他规费项目仍【按,我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各市《要按我省统一要求】。加强工伤保险费【。率的测算和制—定
》。 【 ?5. 清单》工程量必须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 , :。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计价》行为
! 》 1.做》好,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市场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继续!。健全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动态调【整和发布机制
! 【 2.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合同条《。款内容审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履约监!管规范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建设》工程发承包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施工《企业应提高风险意识!精心:制,定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 !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完善!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将计》价依据争议解释【、,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 ?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根!。据本通知及》4,4号文要求制—定相关?的综合解释调整施】工取费相关费率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抓紧】编制完成《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 ,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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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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