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贯彻: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等国:家标准的通知
!
建建?。发(2?013)273号
!
各市建委(—建设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以,下统称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相关要求为使—规范在工程》造价:。管理中发《挥更大作《用,。进一:步,做,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全面》。推行清单计价模【式
! 全:面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制度有利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充分发挥【市场在工程建设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促进建设市场】公开:、公正、公平—秩序:的,。建立提高投》资,效益
《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依《法加:强对建设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各方主体自觉】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应: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招!。标控制价应按—本省计价依据的相】关,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应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其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加!强对招标控制价【编制质量的监管【充分发挥招》标控制价对预防围标!串标、虚抬价—格,的作用遏制》不合理压低工程造价!的行为
】 二、—结合实际稳》。妥做好规《范贯彻实施工作【
】 我省自2》014年1》月1:日起实施规范为保持!我省现行计价—依据:(政策?。、规则)稳定性【和可操作性》本省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规定仍》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规则!),执行同时结》合规范对以下方面做!相应调?整
》 : — 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载明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必须:根,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 《
《 【 2.?。 措:施,项目清单按我省计】价规:则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其中】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编制并按—44号文要求取【消,检验试?验费项目(检—。验,试验费并入企业管】理费:)增加工《程定位复测费和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二个措施项—目清:单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的其他规定—按本省?现行计价依据执【行 措施项目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本省—计价依据的规定【计算不得低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规定的下】限费率
》
】 , 3.规费和税】金必须?按我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 4!.按44号文—要求本省《现行规费中》取,消“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意外伤害!保险费”作为企业】管理费的《内容单独《。列项计算《其他规?费项目?。仍按我?省计价依《据规:定,计算各市要按—我省统一要求加强工!伤保险费率的—测算和制定
【
! 5. 清【单工程量必须按照】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采用单!价合同的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工程量】。确,定
?
, 《。 三《、健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计价行为 —
! ? 1.做好》招标控制价、—中标价?、竣工结算价信息报!送和市场工》程造价信息采集【发布:工作继续《健全人?工、材料、机械价】格动态?调整和发布机制
!
】 : , 2.推《。行,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严格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合同条款【内容审查强化工程】建设各方履》约监管?规范工程造价风险】分担行?为建设工程发承包】。时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明确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其》范围不得采》用无限风险、—。所有风险或类—似语句规定》计,价中的风险内容及】范围施工企》业应:提高风险意识精【心制定施《工方:案,合理确定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工》程,完工后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
》 【 3.?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完善工程计价—纠纷投诉处理机制】将计价?。依据争议解释—、认定工作落—到实处
【。 》 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应根据本》通知及44号文【要求制定相关的综合!解释调整施》工,取费相关费率依据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国家!标准抓紧编》制完成各专业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 【 各市在实》施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二,O一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