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建》建发[2015【]51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
【
?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和治—。理促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现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规定—如下 ?
一、】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及费率》标,。准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基本费”)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以【下简:称“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三项费用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等三项费率调】整表:详见附件1
】 ?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 : ? ,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是指:按,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的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治理所《需的费用
【 《 》 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的基本内》容已经包含在基本费!中对因扬尘管理要】求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进行:计取费用明细详【见附件2
!。 (【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 1.标化—工地施工费的基本】内,容已经包含》在基本费中》但获得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应,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 》。 2.招标文】件中对招《标工程有创》建国家、省、设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应】按照相关标准暂计】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单独列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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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合同约定】。有创国家、省、【设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而实!。际未创建的不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按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相应费率》标准的75%~10!0%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二、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并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等的】具体要求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本《通知中公布费—率的中值或基准【费率编制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本通【知中:。公布费率的下限,】。或基准费《率,的90%竞价— ,
: 三、施【。工合同中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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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相应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各专业工程】的综:合费用费率乘系【数1.25》其他不变《 ,
—五、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建》设单位要做到安全】。费用:计取到?。位、支付到位施工企!业要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
六、】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各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以及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4号)中关于“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专业费【率,乘系:数1.7《”和“?建设工?程概算费《率中的?综合费用《费率乘系《数1.1《8其他不《变”的条款停—止使:用,
七、!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招标》或已签署《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合同约定《可调整的20—16:年2:月1日后《。发,生的工程量可据此】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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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
》
? , 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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