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的,通知
《建建发[20—15]5《17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宁波市城市【管理局绍兴市建管】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安!全文明管理水平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控!制和治理促》进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9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现对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规定如下 —
一、】调整: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组成及费率标准】在,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以下》简称“基本费—。”)的基《础上增加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增加费(以—下简称“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三项费用》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 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等三项费率调整表】详见附件1 —。
】 (一)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 1.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费,是指按大气污染【防治:和城市?建筑工?地、道?路扬尘的管理要【求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及治理所需!的费用
— : ? — 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的基—。本,内容已经《包含在基《本费中?对因扬尘管理要求】提高所需增加—的费:用作为?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进】行计:取,费用明细详见附【件2
— 《 , , ,(二)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 《1.标化工地施工费!的基本内容已经包含!在基本费中但获【得国家、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应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 》2.招标文》件中对招《标工程有创建国【家、省、设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应按《照相关标准暂计【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按照暂列《金额单?。独列项 《
】 3】.合同约定有创【国家:、省、设《区市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而实际未创建的不!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要】求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可按《实际创标《化工地等《级,相应费率《标准:的75%~10【0%计算创标化工】地增加费
【 二、依法!进行工程《招标的?项目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并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等的具体要求确【。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和?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按?本通知中公布—费率:的中值或《基准费率编制并【随招标文件》公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以低于本通—知中:公布费率《的下限,或基—准费率的90%竞价!
《 三、施—工合同中对》安全文明施工费的】基本费、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的》预付:、支付计划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合同工?期在一年以内的建设!单位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合同工?期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预—付,。费,用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3【。0%其余费》。。用,应当按照施工进【。度支付
》。
《 四、?。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相应费率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各专业工《程的综合费用费率乘!系数1.《25其?他不变
— : 五、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工!作建设单位要—做到安全费用计取】到位、支付到位【施工企业《要做到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确保施工安全 !。
—六、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中!各,专业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以及关【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有关费—用,项目和费《率调整的通知(浙】建站计〔2》013〕64号)中!关于“各《专业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相应专业《费率乘系《数1.7”和—。“,建设:工程概算费率中的综!合费用费率乘系数】1.18其他不变”!的条款?停,止使用 《
?。 七、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在此!之前已招《标或已签署施工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约定:。条款:执行:如合同约定可调整】的2016年2【月1日?后发生的《工程量?可,据,此,调整
】。 :。 附件
— 】1.: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调整表
】 《 : 2.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费明细!表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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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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