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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浙江:省现行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建建发[!2009]13【5,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 为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经研究决—定对本省200【3版计价依据的定额!人工单价作》如下调整《
》 一、调整范围】。
— 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按?现行2003版【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规!定调整定额人—工工日单价 —
: 《二、调整内》容
— ,。 浙江省《2003版计价【依据中的一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1?元二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4!元三类人《工工日单价调—整到3?9元 ?
上【调,定额:人工单价后施—工取费费《率应作相应调整【具体费率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另行?。发文公布
—
:。 定额》人,工工日单《价调整?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
《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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