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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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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
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 姜晓亭
】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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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 凡在?乐山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对?征收、?。征用、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实施拆迁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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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生态环境的维】。护与改善保护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
】 , 第:四条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乐山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中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房屋的】拆迁由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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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
?第六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
: , (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 (六)】产权自有《。、未设定抵押权的补!偿安置用《房证:明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房源、标准、—地点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第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款专《用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扣除安置—现房:价值后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总额】。安置现房的价值应当!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随】。机抽取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说明由?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的金融】机构拨付 》 ,
—被拆迁?人有权向《拆迁人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索取【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和安置—现房:评估报告的副本或者!复印件金《融机构?出具虚假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第九条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拆迁安!置
— ? (一)不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的; !
《 , (二)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或者!。有权属纠《纷的;
— 》(三)已被》查封:、冻结、抵押或者租!赁的
—。
?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向市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出具了—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取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国有土【地储:备,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向:临时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查,拆迁申请《时应当征求》包括被?拆迁人代表在内的有!关方面对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建设项目!名称:、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工作人】员、补偿方式、【安,置地点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 《 (四?)装饰、《装修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建设、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受拆迁!人或:者拆迁人《委托的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指派从?事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协商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的拆】迁工作人员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充任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也不【得设立房屋拆迁【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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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与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签订书面】拆迁:委托合同并在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接受委托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拆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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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建!设项目转让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房屋拆【迁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时间需》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许可: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拆迁?的申请?批准延?长,期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未实施—拆迁也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申:。请未获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拆!迁人应当《。重新提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应当在该项目拆迁!任,。。务完成后30—日,。内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
第十九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 (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以及搬迁—期限; 《
》 (二)》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 (三》。)实行产权调换的】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过【渡费用等《;
】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
(五)!其它约?。定事项?
》 解决争议的方式】为仲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约定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乐山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乐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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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搬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听证—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可以作出缺席—裁决:。;发现新的事实需要!查,证的:可以作?出中止裁《决决定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申:。请人:撤回裁决申请—的可:以作出终结裁决决】定
】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 (四》。),。裁决的?事项;
】 ?(五)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按,照行政裁决》对,被拆迁人已》作出货币补偿或者对!。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提供了—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屋、: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所在的同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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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按【照乐山市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规定执?行
?
?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安置《。。用房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
公—安,、教育?、供电、《。供水、供气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及时】。办理被拆迁人的户口!迁移、学生转学【、电话移机、有【线,电视迁(安)—装和水、电》、气供应等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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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被【拆除房屋面积—和使用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公告!发布前?的,住宅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城《市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的按照》非,住宅用房《进行补?偿
—。 :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作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
《。 第二十五条 】 ,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
第二】十六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拆迁当事》人协议作价》;协商不《成的以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作出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房屋—拆迁许可证》逾期:失效的估价时—。点为重新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房:屋,拆迁分期《分段实施的估价时点!为,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估价:报告应当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由估价机【构同时印《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拆【迁当:事,人就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拆迁当事人随【机抽取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
第二—十七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安置《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的面积
】
第二十八条【 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
】 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
— 第二十九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只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第三:。。十条: ,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重新!设置抵押权或—者抵:押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作产权调换】
【
第三》十一条 《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或者: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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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条 拆除住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 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
》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需》要过渡的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 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给予45日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三十三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
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从—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 非住宅房屋超过!过渡期限的应当加发!停产、停《业补偿费用
!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拆迁【发生的被拆迁人的】电,话,。、水:、电、气、有线电】视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时合?法,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
—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 ? (三)未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 ,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 (六)违法转让】拆迁业务的
!
,
第三十六【条 :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分别依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一)?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 ,
《 (二)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
】 》(三)?。未按规定向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四)擅自》实施强制拆迁—的
】 第三十七条— , 拆迁人的违法【拆迁行为给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造》成损:。失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拆迁人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八?条 辱骂、—殴打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九条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乐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四!十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四十一条 ! 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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