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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
!乐山市?人民政府令第 4】 号
乐山—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市长【 姜晓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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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城,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乐山!。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凡在乐山—市城镇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对征【收、征?用、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的房屋实施【。。拆迁不适用》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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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 城市?房屋拆迁《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有利!于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生《态环境的维护与【改善:保护历?史文化?和文物?古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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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条 — 拆迁人必须—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安,置;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
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 ,
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
—第五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乐山市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中乐山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房屋!的拆迁由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 《
—市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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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房【屋拆迁实《。行拆迁许可证制度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得实施拆》。迁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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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
《。。。 :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 (五)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
】 (六)《产权自?有、未设《定抵押权的补偿安置!用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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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计划【应,。当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 ? ,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房源、标准、地点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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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由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实行专户《储存,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款专用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存款额度应当不】少于扣除安置—现房价值后该项目】的补偿?安置总额安置现【房的价值应当—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随》机,抽取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确定 ?
》 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使用《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出具资金《用途的说明由—出具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的金融机《构拨:付
】 ,被拆迁人有》权向拆迁《人或者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索取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和【安置现房评估—报告:的副本或者复印【件金融机构出具虚】。假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
第九条 ! 拆迁人提供的安置!房屋应当具备—。基本的居住和生【活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用于拆迁【安置 ?
— ?(一)?不符合国家房屋质量!安全:标准:的;:。
】(二)不《具备合法产权—。证明或者有权—属纠纷?的;
】 (三)》已被查?。封、冻结、抵押【或者:租赁的
【
: , 第:十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拆》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可以向市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委托的出具了符合要!求的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并取得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的国《有土地储备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向临:时机: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审查拆《迁申:请,时应当征求》。包括:被拆迁人代表在内的!。有关方面《对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
第十一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将,建设:项目名称、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拆迁工作人员、】补偿方式、安置地点!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
第—十二条 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 :。 (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
—(三)租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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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装饰?、装修房屋》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规划建设、公安】。、国土资《源、工商《等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
第》十三条 拆迁人可!以自行?拆,迁也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
《 受拆迁人】或者:拆迁人?委托的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指派从事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协商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的拆【迁工作人《员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不得充任拆迁人或者!接受拆迁委托也不得!设立房?屋拆:迁公司 《
第—十四条 拆迁人委!托拆:迁的:应当与接受委—托拆迁的单位签订】书,面,。拆迁委托合同并在申!办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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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拆迁!业务 《
第》十五条 《 尚未完成拆迁【安置补偿《的建设项目转让【应当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变》更手续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让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十六条 拆—迁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内实施《。房屋拆迁
】 ? 房屋拆迁许可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时间!需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许可期限届—满1:5日前提出》延期拆迁的》。申请批准延长期限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期限内未实【施拆迁也未申请【延期或者延期申请】未获: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拆!迁人应当重新提【出城市房屋拆迁许可!申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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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 法律、《法,规对拆迁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应当在该项目拆迁!任,务完成后30—。日内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备案【 ,。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拆迁档案资料!的管理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房屋需要—拆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经公证机构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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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条 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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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拆迁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以及《搬迁:期限;
! :。(,二)补偿方》式、补偿标》准和结算方式—; :
》 (三)实行产权!调换的载明安置房屋!的权属、地址—、建筑面《积、用途、结—构、楼层和》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过!渡费用等; —
》 (四)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
《。 ,。。 (五)其它约!定事项
】 解决?争议的方式为仲【裁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应当约定!凡,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乐山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二十!条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乐山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仲裁和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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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条 【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经协商?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搬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政:裁决被拆迁人—是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
》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超过百?。分之二十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听证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
【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受理裁决【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书》面裁:决,被申请人在规定时】间未:到场的可以作—出缺席裁决;发现】。新的:事实需要查证的【可以作出中止—裁决决定中止时间】不计入?裁决时限《;申请人撤》回裁决申请》的可以作《出,终结裁决决定 】
—裁决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 (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 ,(二)争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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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裁决的依—据、理由;
!。 (四)裁】。决的事项; —
— (五)《。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及期限;
! (六)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的】名称裁决《日期并加盖公章【
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按》照行政裁《决对被拆迁人—已作出?货币补偿或》者,对,被拆迁?人、房屋使用人提供!。了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的安置房屋!、周转用房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
第二十二!条,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作出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所在的同级【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 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按照乐山市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程序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三条 !拆迁人?应当在安置用房交付!使用之日起3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安置】用房产权登记和【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被拆:迁人应当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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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教育、供电、供【。水、供气和》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及时办理被拆迁】人的:户口迁移、学生转】学、电?话移机、有线电【视迁(安)装和【水、电?。、气:供应等有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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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对被拆除】房屋面?积和使用性质的认】定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公告发《布前的住宅房屋【已经依法取得城市】规划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改变用途的批准【文件的按照非住宅用!房进行补偿 — :
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作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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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 拆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被拆迁—人有权选《择补偿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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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的位》置、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由拆迁当《事人协?议作价;《协商不成的以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作出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
? 》城市房屋拆迁价格评!估的估?价时点一般》为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房屋【拆迁:许,可证:逾期:失效的估价时点为重!。新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之日房屋拆迁分【期分段实施的—估价时点为当期(段!)房屋?拆迁实施之日估价】报告应当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由估价》机构同时印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 拆迁当事人—就房屋拆迁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组织拆迁当事】人随:机抽取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拆?迁,人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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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安置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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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 !
》 》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
》
? , 第:二十九?条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成协?议,或者被拆迁人对承租!人进行了安》置,。的只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
》 第三十条 】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和抵押权人重—新设置抵押权—或者抵?。押,人清偿债《务的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抵押人不】能,清偿债务或不—能重新?设置抵押权的只【作产权调《换
《。
— 第三十一条 【 拆迁产权不—明确的房屋或者所有!权、使?用权:、抵:押权有纠纷》的,房屋拆迁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拆迁《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迁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构办—理证:据保全
【 :
第三十二条! 拆除《住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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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拆除非住宅!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由【市和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制定
!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的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
?。。 搬迁补助费【由拆迁人一次性支】付;需要过渡—的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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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给予?45日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第—三十三条 —实行产权调换的过渡!期不超过18—个月
【 因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人延长过渡期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从签订协议并搬迁交!房,之日起逾《期,不足:6个月的按》月增:加0.?5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用房过》渡的被拆《迁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月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逾期1年以】上的按月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
非—住宅:房屋超过过渡—期限的应当》加发:停,。产、停业补偿费用 !
》第三十四条 因】房,屋拆迁发生》的,被拆迁人的电—话、:水,、电、气、有线电视!迁装等费用由—拆迁人按《照拆迁?时合法的收费标准】补偿被拆迁》人或者房《屋使用人《 :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分别依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 (一—)未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
】。(,二)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
— (三—)未按拆《迁许可证确定的拆】。迁,范围:实,施,房屋拆迁的;
】
: ? (四)委托不【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的;?
】(五)擅自延—长拆迁期《限的;
【 : (六)违法【转让拆迁业务的
!
》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分别依照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
? , (一—)挪用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 !
(二!)出具不实》估价报告《的;
》 (三)未!。按,规,定向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
! , (四)擅—自实施强制》拆迁的?。
》
?第三十七条 【拆迁:人的违法《拆迁行?为给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造:成损失?。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拆迁人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三十八】条 辱骂、殴打】。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阻碍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三!十九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按照乐山《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四十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乐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