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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梅市?府办[?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  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其】。它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及有:关的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应招标《项目应按《规定在?有形建筑市场—招标:、发包梅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  —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 ,  5、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   6、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7、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  9、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1!0、: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 11、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的项目   】。(,三)国家融资—的,项目 《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 ,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六)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七)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八】)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工程施工、货物采购!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一千三百平方米以上!的; 《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二【)工程服务 —。   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国有《。或,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 4、使用财政【性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   (三)总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 ?。第十条 《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 应招标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市、:县,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管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四条 《招标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规定—需要审?批的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二)资金来源!已落实有新》开工审批要求的【资金; 《   ?(三)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  (一《)发展计划》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选择)进行核准; !   (二)—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  经贸部门要将】核准情况抄送发【展计划部门具体【核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项目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八: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必须—保密 第》十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期限!;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者管】理、服务《者;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  :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三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第二十四【条 须公开》招标的市、县—审批:的项:目其:招标:公告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梅州日报、市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发?布,(市级发布媒体由市!发展计?划部门视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但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发布收费标准按粤府!办〔2?003〕5》5号文执行国—家,、省审批的项—目,从其规定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文【件   指定【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体《应当自招《标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  : (二?)资信证明》;,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咨?询、设?计,等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的!个人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九【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 ,第三十条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公:开进行? 第三《十一:。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   (一)未【密封的?; ?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  (四)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确【定及专?。家库:的组建?、,管理按规定办理 !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评标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五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五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三十八条《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  (?二)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 第四十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经】批准增加的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 第五章《 行政监督 【。第四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  2、招标人不】按照核准方》式和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3】、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4、—招标、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  : 5、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第四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单位】、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 ? 第四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不得!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不得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 】。 第四十四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招!投标各方、》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以及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梅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梅市府〔199【5〕30号)、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梅市府〔199!8〕:42号?)、梅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梅市府〔《2,00:0〕13号》。)同:。时废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