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梅市府办》[20?04]?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梅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
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
第三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也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以》及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其它方式规避招标】
,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招《标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省—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办法建!立监督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
!
,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工程建设项目!及有关的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应招标项目应】按,规定在有形建筑市】。场招标、发》包梅:江区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
?。
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 6:、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7、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
:。 8、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
9《、,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 10、《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1—1、: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 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
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
3、使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借贷资金—的项目
(】三)国家融资—的项目
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项目;
《
?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
】 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
:
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
【。。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四)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1、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2、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六)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七)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八:)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一)工程施—工,、货物采购
】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一千—三,百平方米以上—。的,;
:
2、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 (二?)工:程服务
【1、勘?察、设计《、监理、《咨询、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二十五】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3、》国有或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 4?、使:用财政性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三)?总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
第《十,条 依法应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进行公!开招标
》第十一条《 应招标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 【必须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市、》县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管—。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第十《四条 招标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规定需要审批【的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二:)资金来《源已落实《有新开工审批要【求的资金;
】 (三)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 (一)发展【计划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主体选择!)进行核准;—
(二)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
经《贸部门要将核—准情况抄送》发展计划部门—具体核准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
第十六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法人!资格;
《
: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
: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项目
》第,十七: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十八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必须保密
!
第十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期,限;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者!管理、服务者—;,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
第二十《二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三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 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第》二十四条 须—公开招?标的市、县审批的项!目其招标《公告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梅】州,日报、市《。和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等发布(市【级发布媒体由—。市发展计划部门视】情况变?化适时调整)但必】须同时在至少一【。家指定的报纸—和一家指定网站【发布收费标准—。按粤府?办〔2003—〕5:。5,号文执行国家、省】审批:的项:目从其?规定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文件《。
指定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体应当—自招标?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
(二》)资:信证明;
》
: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咨询!、设计等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的个:人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 ,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二十九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第!三十条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公开进行
【第三:十一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 (一)未密封的!;
?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
(四)未【提供有效投标—文件的
《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二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的确【定及专?家库的组《建、:。。管理按规定办理
!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情况评标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第三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三十:五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五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
: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第三十六【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 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
第:三十八条《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九条】 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二)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 ,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第四十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
: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经批准增加的—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第五章【 行政监督
【第四十一条 —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下】列,。。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依法【进行招?标的
(二】)招标?投标活动《。不按法定程序—和规则进行的
】 1、《。招标项目不具备【招标条件;
【 2、招标人不按!照核准方式和原则】。。开展招标工作;
! :3、招?标文件内容》不合法;
—。。 4、《招标、评标过程不】公正、不公平;
】
, 5、中标人【的确定不合》法
(—三,)合同签《订,、,履行的?情,况
《 1、?合同签?。订与招标结果不【一致的;
【。 ,。。2、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
【。。 3、实施过【程中概?算控:制情况?与合同确定不一【致的;?
? 4、履《行质量、进》度等情况与招标文件!及合同不一致的
】
第:四十二条 行政【监督部门可以通过】检查:、现场监督》等方式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招标投标各】方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
行政监督部】门应:当接受单位、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核实、!查处
《第四十三条 项目】审,批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实施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不得随!意增加招标投标审】批、核准事项—;不得干涉或者利】用,审批权侵犯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资格》审查、?编制:标底、确定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评标、确定!中标人和签订合同等!事项的自主权
】第四十四《条 监?察机关依法对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监察《对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法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
【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招投标各方!、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领导干部(含离】退休干?部)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违反规—。。定,的对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广东省】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以及】。相应:的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4年【6月:1日:起施:行梅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梅【。市,府,〔,1995〕》30号)、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规:定(梅市府〔—1998〕4—2号:)、梅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梅市府〔《20:00〕13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