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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 】 ?关于印发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办【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梅州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梅市规—[20?。10:],1,7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有关!单位 》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办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梅州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为加强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的监督管理—规范城?。镇规划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市、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公示【活动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的建设工程除】外 ? —第三:条 规划部—门根据审批部门【组织公示工作的原则!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前公示工作!并负责?对,公示内容进行把关 ! 第】四条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应当采用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两种形》式进行公示 ! 第五条 !公,示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 :。   ?  (一《)建:设项目完成方—案设计后应报—送规划部门审—查,经审:核通过?。后应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采用网上公示的!由规划部门负责在】本级政府《网站或规划部门网】站进行公示》;采:用现场公示的建设】单位(个人)—。应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及》指定的位置》制作、设置公示牌】按规划部《门指定公示》。方式、公示内容、】公示地点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显】眼位置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 !     (三)!现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个—人):负责公?示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公示文件的清晰、】完整如?现场:公示损?坏、丢?。失该公示将视为无效!应重:新公示; 【     (四)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依?法进行?规划:审批;对公示期间有!反馈意见的由—规,划部门收集整理【公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六》条 公示文件由!。文字:说明和相关图纸【组成包括设计—总平:面图(比例不小【于,1500)、文【字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  公示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掺杂!。。虚假:信息或主观》意见公示中应告【知市民有反馈意【见的权利、方式及公!。示期限公示》内容:。中应包含规划—部门联系电话 ! 第七【条 : 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批前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 第?。八条: 公示反馈—意见的收集》和处理 —   ?  (一)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公《示期内通过网上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由规划部》门主办科(股)室】负责收集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公示事《项与其有土地权属】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    (二—。。)公示反馈意见处】理,。规划部门应》当,对反馈意见予—以答复并在行—政审批决定予—以参考;对合理【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意《见应予采纳》对反馈意见》较集中、《矛,盾较大的公示事【项可以通过听—证、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 【 , ?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