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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实施办法 ! 关?于印发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办: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梅州: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 梅市规[2—0,10]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有关单位 》。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办法、梅《州市城?镇规划区《房屋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梅州》。市市政?工程规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第一条 【 为加强梅州市城镇!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审,批的监?督管理规范城镇规划!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列入市、《县(市、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规划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的公示活【动适用本办》法涉及国家》机密、军事秘密的】建设工程除外 【 《 ,。 第三条 规划!部门根据《审批:部,门组织公示工作的原!则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批!。前公示工作》并负:。责对公示内容进【行把关? : 》 第:四条 《城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规划批前—公示应当采用—网上公示和现场公】示两种形式进—行公:示 】 第五?条 公《示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建设项目完成方!案设计后应报送【规划部门审查经【。审,核通过后应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  ? ,  (?。二)采?用网:。上公示的由规—划部门负责在—本级政府《网站或规划部门网】站进行公示;—采用现场公》示的建设单位(个人!)应:按规划?部门的要求及指定的!位置制作、设置公】示牌按规划》部,门指:定公:示方式、《公示内容、公示【地点在建《设用地范围内—显眼位置设立公示牌!进,行公示; 【     》。(三)现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个:人,),负责公示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公《示文件的清晰、【。完整如现场》公示损?坏、丢失《该公示将视为无效】应重新公《示;    ! (四)公示—期满对公《示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依法进行》规划审批;对公示】期间有反馈》意,见的由规划部—门收集整理》公示意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第六条 公示!。文件由文《字说:明和:。相关图纸组成包【括,设,计,总平面图《(,比例不小《于1:500)、文—字,说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内容 !     》公示内?容要求真实、准【确,不得掺杂虚假】。信息或主观》意见公示中应告知市!。民有反馈《意见的权利》、方:式及公示期限—公,示内容中应包含规划!部,门联系电《话 】 第:七条 建设—工程规?划项:目批前公示》期限:不少于7日 【 第【八条 《公示反馈《意见:的收集和处》理 》   ? (一)公示反馈意!见收集对公》示事项?有异议?的应在规定》的公示?期内通过网》上,电子邮件、电—话,或信函等方式反【馈意见反馈意—见由规划部门—主办科(股)室负】责收集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公】示事项与其有土【地权属等利害关系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 ,    (二—),公示反馈意见—处理规划部》门应当对反馈意见】予以:答复:并,在行政审批决定予】以参考;对》合理的、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意见应予采纳对!反馈:意见较集中》、矛盾较大的公示事!项可以通过》听证、专家评审等】形式进行充分论证 ! ? 第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