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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高度、【间距:、面积误差处理的办!法
— : 为妥善解决建【设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误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特制:订如下规定本规定】适用范?围为梅州《市城市?规划区内(梅—县,。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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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核实测《量建筑面积与规【划许可?建筑面积《两者之?间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建筑面积指计容积率!面积)1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平方!米)部?分3%;1》00:0~500》0平:方米以内(含500!0平方米)部分2】%;5000~10!。000平方米以内】(,含1000》0,平方米)部分1.5!%,;10000平【方米以上部分—1.3%《累进计算《的建筑面积》合理:误差:不得超过《50:0平方米
— 1、建!设工程按报批建筑】设计图纸《施,工规划核《实测量建筑面—积在误差允许—范围内的视为建筑面!积符合规划》要求;规划核实测量!。建筑面积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按违法建设》处理
》 : , 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实】测建:筑面积低于许可建筑!面,。积的部分《相关规费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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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误差允许范围】内实测建筑面积【。超,。出许可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实测建筑《面积补交相关规【费
》 : 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建设故意超建】。建筑面积均按违法】建设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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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间距!、建筑高度》在满足消防及民航限!高要求等技术规【定要求的前提下建】设工程竣工实测建】。筑间距、高度—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的】建筑间距、高度的数!值允许一定范围的】误差允许误差范【围为
【 ?1、建筑《间距误差控制在【0.2?M以内超出允许【范围的按违》法建设处理
【 : 2》、建筑高度的合理误!差按:以下规定累进—计算:
? (一)】20米以内》(含20米)—部,分为0.5%—。。;
《 ? (二《),20~1《00米(含100】米)之间《部分为0.》25%;
【 , : , (三?)100米》以上部分《为0.1%》;
【 , 累进计算的建筑高!度合:理误差不《得超:过0.5米
】 建筑【高度超高部分超过合!理误差范围的建设】单,位应:当提交日《照分:析报告使周边建【筑,不能达到日照—标准的均认定为【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情:形;:能达到日照标准【的按违?法建设处罚后给【予补办除上述情【形外建筑高度超高】部分在合理误差范围!内且没有其》他违法建设情形的可!以视为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
超!高建筑投资额计算】。公式
[(—实测建筑高度-许】可建筑高度》),/标准层《高(3M)]—×,层总面积×标—准投资额
【 :。 3、室内》地坪高?。度误差控《制在0.1》M以内
— ? :4、超过关》于统一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办法的通】知(梅市规[2【011]1》3号)层高规定造成!超建的建筑面积【按违法建《设处理
】
: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梅?州市城乡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核实高度、【间距:、面积误差处理【的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梅—。州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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