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建建发[2008]102号 建标库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

建建发[2008]102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宁波市发改委: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测算、发布工作自2008年第二季度起实施。
    二、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测算、发布与工程造价计价密切相关,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做好该项工作。已测算、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或人工价格指数的地区应做好有关衔接工作。
    三、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在测算、发布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联系电话:0571-88822279。

浙江省建设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浙江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发布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本省建设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正确引导发承包双方合理确定建设工程人工费用,客观地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根据《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73号)和省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浙建建〔2004〕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布人工市场信息价,是推进工程造价计价模式的改革进程,逐步完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的动态管理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建设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有利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有利于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评定合理的人工成本。
    本办法是本省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园林及仿古建筑、房屋修缮、人防工程测算、发布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依据,发布的人工市场信息价也是计算建设工程人工费用的参考依据。

二、人工市场信息价的发布
    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实行省、市两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分工负责、分级发布。
    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当按季测算本市行政区域内适用的建设人工市场信息价格,并在当地《工程造价信息》和造价信息网上以文本形式发布,在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同时于每季第三个月20日前将测算结果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省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根据国家及省级有关部门现行的政策和规定,制定本省建设工程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统一测算、发布和使用办法,汇总各市测算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

三、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组成和测算
    人工市场信息价(工日单价)指建筑安装等生产工人在测算期,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单位工作日(8小时工作制)内包括的所有费用,包括工资总额、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职工月计薪天数调整为21.75天,人工市场信息价(工日单价)换算成月工资后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1.人工市场信息价的组成
        (1)工资总额
        指建筑安装生产工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三部分。
            ①基本工资,指发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②工资性补贴,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补贴等。
            ③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职工福利费
        指按规定计提的职工福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职工福利费按工资总额的14%计取。
        (3)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
        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
        (4)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基金指根据社会保障机构规定,职工个人需支付的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五险。
            ①养老保险基金
            由职工工资中支付的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价格补贴,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异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休金、六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按规定支付给离退休干部的各项经费。根据《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职工工资的增长逐步提高,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的8%,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制定。
            ②医疗保险基金
            由职工工资中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③失业保险基金
            由职工工资中支付失业保险费用。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农民合同制职工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④工伤保险基金
            根据《浙江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浙社基[2000]28号),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⑤生育保险基金
            根据《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5)住房公积金
        企业按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2.人工市场信息价的测算
        (1)按建筑工种人工成本数据进行测算
            ①选定样本工程
            根据施工企业报送的建筑工种人工成本测算样本工程,另行增加两组数据:一组数据是指样本工程项目按本省03版定额计算的人工费合计和分别按一、二、三类人工归类统计的人工工日数;另一组数据是指样本工程项目按建筑工程十八类工种统计的实际人工工日单价和每类工种实际用工的工日数。同时必须详细说明建筑工程工种人工单价是否包含了社会基本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当包含口径与定额不同时应作出修正。
            ②按两种方法分别计算一、二、三类人工的费用
            首先按照03版定额计算样本工程一、二、三类人工费,然后按照《18类建筑工种与本省03版定额人工类别对照表》(附表),计算实际支付的一、二、三类人工费。
            ③设定样本工程的权数,进行数据综合;
            ④分别计算三类定额人工费与实际人工费的比例系数;
            ⑤确定每类人工的调整系数,计算一、二、三类人工的市场信息价
        (2)按建设工程人工费项目的组成进行验算
        工资总额、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由施工企业、劳务公司市场调研测算,社会保险费根据各市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计算,住房公积金根据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规定计算。
            ①根据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测算的结果,获取建筑工程18类工种日工资单价;
            ②按照《18类建筑工种与本省03版定额人工类别对照表》,把18类建筑工种人工转换成一、二、三类人工;
            ③按高、中、低工资级别计算一、二、三类人工算术平均价;
            ④分别设定高、中、低工资级别的权数,计算一、二、三类人工加权平均单价;
            ⑤根据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种人工成本信息的内容组成规定,人工工种信息不包含社保基金和公积金等费用,因此人工市场信息价需根据当地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的规定,在工种工资基础上,增加计算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费用;
            ⑥确定人工调整系数
            考虑劳务工人作业时间、工作强度、是否携带简易生产工具、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额度以及定额人工消耗量等因素,综合确定人工调整系数(一般在0.9~1.0之间)。
            ⑦计算人工市场信息价
            人工市场信息价=(人工加权平均单价+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人工调整系数
            ⑧将验算结果与测算的人工市场信息价对比分析;
            ⑨根据对比结果,确定是否需要修正人工调整系数,若有修正,则重新计算人工市场信息价。

四、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使用
    1.人工市场信息价按一类、二类、三类人工测算,按季发布,本季适用;
    2.人工市场信息价,可作为按照03版计价依据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投标报价、标底的参考依据,其中与定额取定的人工费价差部分列入工程造价,仅计取税金,不作为取费基数;
    3.施工企业在工程投标报价过程中,可根据人工市场信息价,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人工单价水平,并在合同中约定;
    4.人工费价差=∑(人工市场信息价—定额人工单价)×定额人工消耗量 ?(指一、二、三类人工)

五、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