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依法?建设: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
第二!。条 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一经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废止 》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下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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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珠,。江三角洲城》市,发展战略相》衔接与惠《州市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
》
:(二)应当采用组团!式的城市布局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
—
(三)保持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有效:控制人口密度 【
《
:。
(四)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统筹—兼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 《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水源发展城》市,。绿,化保护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水面、风景!名胜区、城市景观】河段和具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古迹、建!筑,物,、,建,筑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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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旧城改造!。应当与?加,强维护、调整布局】和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分】步,实施相结合合理调整!。用地降低建筑密度】改善:城市:环境:、交:通增加公《。。共绿地、公建公益】用地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
《
《(七)新区》建设应当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建设程序 —
(八)!在,同一个城市》。。规划区内应当采【用和执行统一的城】市规划标准》。。、建设?标准与准则 —
》
(九)惠州【市区的旧《城改:造应以西湖景区【为主调以保护—。西湖:景区和湖岸、江【岸景观为《前提严格《控,制建:筑,。功能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扩大和【预留:公共活动《广场、绿化广场【和空:间视线通廓》丰富沿湖、》沿江建?筑,空间轮?廊线与西湖自然山】水景观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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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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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惠州市规划局】是惠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及惠州市区规划】区内:。(,含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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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规划局【是本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全—县(市)的城市规】划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是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
惠城区规划【办是惠城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惠州市区【规划:区外城区政府所【辖各镇?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各建】制镇按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赋予的规!划管理?职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第八条 【。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接受上一】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
计划【、国土、《房产、公用事业、】园林:、公安、消防—、工商、供电、邮】电、供水、水利、】燃气管道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协】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 —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管辖区内《的违法建设 【
第九条 市!、,县(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规划监察机构!分别负责其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领导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定》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循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遵守有关城市规划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按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在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分:区规划
—
编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其它各《项,建设规?划必须有城市空间景!观环境设计》的内容应《加强:城市轴线《、道:路对景、视线—通廊:和城市?的,第五立面设》计,。
?
纳入惠】。州市南部地区—规划范围《的各镇总体》规划必须按惠州市】南部地区规》划,要,求进:行编制、修编 】
在惠】州市:区、惠阳市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内的行政区、【建制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编制行政【区、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
【城,市的:重要地区、重要【专项设施规划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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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规划必须具备】勘察、测《量及:其它必要的》基础资?。。料使用的地形图一】律采用1954【年北京?座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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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惠—。州市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由其审批的重点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它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
第十五》条 惠州》市区规划区内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详《细规划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各】县,(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区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 ,。
,
》惠州市城《镇体系规《划、惠州市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市市区总体规!划和现状人口在1】0万(含10万)以!上镇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重点镇的》总体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余各镇总体规】。划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城【市总体规划在审批前!应按审批权限由【相应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鉴!定;各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批!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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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区规划区内的分【区规划?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地段的详—细规划及占地面【。积超过10公顷【(含:10公顷下同)【。的详细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惠州市区规】。划区内涉及水口、马!安、:陈江、汤泉等地段】及其它用《地不足1《。0公顷?的详细规《划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详:细规划经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 ,
惠州市区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经惠城?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惠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经大?。亚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
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的分区规—划及其指定地段详】细规划和《用地在?5公顷(含5公顷下!同)以?上的详细《规划经各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用地不《足5公顷的详细【规划及各县(市【)所辖镇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各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
惠州市区重—。要地区、重要设施】的专项规划》和惠州市辖区—内,重要地段《建设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各:县(市)《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地区、重要设】施的专项规》划和重要地》段建设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中涉及—与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
,凡被国家《。。、省列?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风景名?胜保护区域》的规划?建设项目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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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中的道【路网络?。、公共用地、绿化】用地等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涉!及,前,款局部调整》及重大?变更的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 !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以下《权限受理申请—后在法定工作日3】0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
】
, (一《)建设项《目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的选址意见书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 ,
(二)建设项】目在县?(,市、:区)内的其项目建议!书属惠州市和—县(市、区》。)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选址?意,见书由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的由其规!划办:。。)核发其项目建【议书属国家、省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
,第,二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土地手续
!
(一)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的; 《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
!(,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
(四—)单位或个人购买】。私有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应当】在法定工作日—30:。日,内审批?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核不:同意的应以书面【答,复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满一年仍未】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又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的其持有》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并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第二十二【条, 需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位:置、界限等内容【必须先?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变更【的方可?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载明的用地单位】、,界址、面积》。、使用性《质等内容必须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参照年《度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确定?年,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总量 —
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但在:惠,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内的核发前应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第二《十五条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场(库)、配!套,设施等项规划要求后! 由国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的受让方应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第二十六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进行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执行原出让》合同中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并由受让方持—。。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转让合同《书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开—发和经营土地活动】中未经原审批—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变—更,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要求
—
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分割转》让的:。该土地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必须《。在分割?转让:合同中明确受让的实!施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因【。债,务需要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处分后必须持有效!法律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第二—十八条 《城市道路《、,广场、绿地、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公共停车场、车站!等现:有和规?划的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临—时建设?用地必?须先:向,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其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使用证》
—
批准《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期限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
》 ,
临时建设—用地有效《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原审批部【门可以?作出终止《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
,
:
?退出临时《。用地:时,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划要求整治】环境 ?。
:
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
第四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所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权!。限核:发
—。
(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
:(二)?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及所辖各】镇内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由各!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内《的由惠城区规划办核!发; 其中与—惠州:。市区城市控》制区相衔接的建设工!程在核发前应先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一)】持,。书,面,申请报告、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及用?地红线图有效—。复印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收?齐上述资料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提供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及】规划:与建筑?设,计条件?。
《。
(二)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及规划与《建筑:设计条件编制的【建设:工程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
(三)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作出并持建设!工程施工图》件正式办《理报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正式—报建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四)申请者—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交付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按规划要《求,的期限开工和完工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逾期未建成】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城—市技术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作—出变更设计》的决定?。
?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尚未开工又未事】先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即,自行失效 —
,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名》称应与用地、项目】。批文等证件》上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相一致
【
?第三十五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办完施工】手续后应在开工【前20个法》定工:作日内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现场》放线、验线后方【可施工?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设计】要求及有关》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建筑单体【方案和?群体方案的设—。。计应:考虑地方《风貌和特色》形式要多样化空【间艺术和第》五立:面要丰富
】 :
,
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和核定】的座标、高程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侵占《城市:。公,共用地作《为施工?场地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确需修改!立面:、,结构设计和变更使】用性质、功能—布局:的必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竣【。工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未!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纪念!性建:筑区、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机》关办公场所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
?
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物的退?缩地带为绿化和【人流集散《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
在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和城市桥梁【、高架路《、人:行天桥?引桥下不得建设建】(,构)筑?物城:市立交桥的控制范围!内应进行绿化
!
公路两】。侧规划红线外在国】道各20米》省道各15米地【方道路各1》0米范围内应—进行:绿化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
第三十》九条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应?按规划配套》建设和交付使—用未按规划配套【建设又不改正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暂缓!受理该?项目的城市规划管理!验收和该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工程!的报建? :
第四十【条 旧城区应实【行分区成片》改,造不得单栋改—建、扩?建和拆建旧城区内】。危房的维修》只,准按原高度、原【结构在不影》响四:邻安全基本符合消】防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
,
第四十一条【 东:江,惠州辖区河段、西枝!江惠州辖区河—段整:治和:。岸线利用应符—合城市防洪排涝、水!质,保护、道路交通、】。滨江绿化、文—物保护及沿江建筑】景观等要《求,建,。设环境优美的风【景游览?河段:
—
惠州辖区内海岸!线开发、利用应【符合渔?业、资源利用保护】、,港口发展、》环境保护和》发展滨海《旅,游的要?求建设?海,。。滨游览海岸 【
,
: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必须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协调其他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现有》道路:、规:划道:路及建筑《。退缩地带 》 ,
》。
(二)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二层高度不超过【7米 ?
《。
(三)临【时建(构)筑物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通道
》
(四【。。),不得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不得办理产权证【书和买卖;使用期】。。满应自行《拆除和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清《理现场环境
】
》(五)在批准的有】效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提,前拆除的决》定
》
第四十三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划】定;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户外】广告:申请进行《会审重要地区、路段!广告:牌和单板面积或拼装!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广告牌【等,的设置应《经,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
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阻碍【城市景观视线—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在国家机【关、学校、公园【、纪念碑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及各:级,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户外广告的】区域内设置、张贴户!外广告 》
第四十【四条 设置户—。外城市?。雕塑、纪《。念,碑应报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
》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在办理专业管【理其他?验收和全面验收【前应报?原,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规划【验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工作日20【日内予以验》收符合城市规划管理!要求的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接:电、:接水及房地》产确权登记
!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6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该》。项建设?工程的全套规划【与建设竣工》档案资料(含—地下工?程与管网及配—套建设竣工资料)】经城建档案馆(【室)签收后如—数退:还档案?资,料保:证金逾期《6个月未《报,。送或报送《的档案资料不全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城建档!案馆(室《)补:测补:绘该项工程的—档案资料费用在该】项目工程《保证金中列》支
第五章】 城市勘测【的规划管理
第四!十七条 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勘察测绘】业务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县—(市、区)的城市规!划勘察测绘业务由】。各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地形图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国家?195?4年北京坐标系统】、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以及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
? ,
第四十九条【 凡进入惠》州市辖区《内城:市规划区《从事城市勘》察测绘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需?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交验省建!委,统一核发的》城市规划勘测资格】证书
—
《承担城市勘察测【绘业务的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勘察测绘规》范、标?。准和规程勘》察测绘成果》、资料必须经当地城!市规划勘察》测,绘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供使用 》
?
:第五十条《 规:划测绘?资料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抄、转《借和:复制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五十一条 —城市规划专用测【量,标志是实施城市测】绘工作的依》据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测量标志《。如需移动须按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
第六《章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违法建设!的查处按以》下分工进《行
! (?一)经审批的—建设: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违法建设》。的由审批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二)—。越权审批和其它违】法审批建设的由上一!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三)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惠州!市区(含惠城区【范围)?的按市、区、—各镇(办事处)三级!责,任书的规定分—级查处;各县(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由!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四)重要地区—的违法建设、重【大违法?建设以及认为应当】由其直接管辖的违法!建,设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第五十》三条 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各项:。建设工程的检查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阻挠和《刁难 ?
第五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通知协【助,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对不执行—违法处理的建设工程!不予:拨款、工《程结算不《予供水、供》电不予办《理,户口入户、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确!权登记 《
第七章 】处 罚
第五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
第五!十六条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的】用地单位、》位置、界《址或使用性质的由原!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停止《受理:建设工程的申报【手续;逾期不—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
?
第五》十七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造成公用设施和其!他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修复或》负赔偿责任;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改变使用性质和建!筑面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
以上各项罚!款的数额为》单,项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至15《%
》
第?五十八?条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届满【未退出的或使用期】限,未满但?城市建设管》理需要限期》。退出而不退出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
第:五十九条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不予补办【报建:手续和?办理产权确认的不】得给予补办报—建手续和确权登【记;明确《保留使用或暂时使】用的违法建设部份不!得买卖、租赁和【转,让房:屋,。产权登记时应注明】违,法建设面积》、位置?。和处理结论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时【违法部份不》予补:偿和安置
!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广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
第六【十一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强行—施工的城市》规划监察队》可采取?措施强行《停止施工;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限期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强行停止施工费】、依法强制拆—。除费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
第六十【二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期到指?定单位缴交罚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
,
违法当事人未执】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暂《不受理该当事—人其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申请和竣》工验收等事》项直: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
,
?
(一) —对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的单位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降低《其,资格等级或》取销其资格的处分 !
?
?。
(二)《 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提请?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
第六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旧城区!。房屋改建《、扩建?规定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采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第六十五条》 拒绝、阻碍—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城市规划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造成违法的审批】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等建筑工程和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专项设施【、,服务设施《项目
?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涵渠、排【水等市政设》施,。工程;?
】(二)?城市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邮政!、电:信、:。公交站场、停车场】(库:、亭)等公用事业】设施工程;
】
:。
(三)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卫?、环保设施工程;】
》
(四)城市防!洪、排涝、防火、】人防、防震等防灾设!施工程;
】
《。(五)城市公园、绿!地(带?。)等园林《绿化设施工程; 】 ,。
—(六:)城市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工程:; ?
》
(七)城市—教育、体育》、医:疗保健设施工—。程;
—
《(八)其《他设施工程》
《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重要《地区:是指市、县(市、】区):党政领导机关和驻军!领导机关驻地的控制!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海岸【沿线、东江、西【枝江惠州辖》区河段两岸、30】。米,以上主干道》。两侧及交叉口—、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区、?传统民居区、近现代!保护建筑等建—设控制地带火车站】及其广场《、汽车?客运总站《、内河航运码—头、水源保护区【、体育运动中心、】。跨东江、西》枝江各?大桥的桥头广场、城!市互通?式立交及其》控制:范围:
《
重要专项】设施是指《市、县(市、区)】总体规?划的:。控制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如机—场、港?口、铁路客运—、货运站场、铁路】编组站、铁》路、轻轨、高速公】路、危险品仓库、垃!。圾填埋?场、大型电厂—、变电站、高压供】电管线、《通信管?线、消防站、消防给!。水、:。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
—
重要地段是指】市域内的海岸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控】。制,区、国道、省道、】惠澳大道两》侧控制区、》东江、西枝》江水源?保护区和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镇!城市规划《区内:河段:。两岸、西湖》。周边控?制,区、风景名胜—、旅游?。资源保护控》制区等 》
组【团,式城:。市布局是指》在一定地《域内由于《地理条件等因—素自然分《隔成几块在》城市规划时结合【地形等自然条—件把功?能和性能《相近的相对》。集中呈块状布置每】块都具自成体系【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形成一个!组团组团之》。间以自然山体、河】、湖、农地、绿带】等分:隔保持一定距—离并有便捷》的交通联系这种【相对:成组团的布局形【。式既可?。保持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又可获得较高—的综合效率》
【
惠州市南部—地区:是指惠州市域内广汕!公路(324— 国道)《沿线以南《城镇:及其区域 》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水源地、!机场、港口、交通枢!纽及:对外交通主干线【沿线、电力、—电讯:走廊:、无线电讯保护【区,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控!制,地段:和重要生《产建设基地》、风景名胜旅—游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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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 《 ,
近郊区!是指紧靠市区的【居民居?住区、蔬菜及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近期城市建设用地】等与:市区关系密切的区域!
】区是指惠城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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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地区、重要地段的】具体范围本》规定和城市总体规】。划未明确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决定 《
第七十条】 本规定所述—重点镇是《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要建制镇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批的通知】 (惠?办函[1993]1!24号?文)所列各》镇(:。不,。含小:金口镇)
】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八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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