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惠州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合理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 依法建设城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惠州实际制定!本规定
》 :
第二—。条 在惠州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实?施,城市规划和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定
—
第三条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城市规划】是进行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一经《。依法制?定未:经法定程《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废止
第!五条: 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下列!原则
》
?。
(一)》与,珠江三角洲》城市发?展战略相衔》接与惠州《市城镇体系规划相协!调正确处理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以利于?经济的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
(二【),应当采?用组团式的城市【。布局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和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 ?。
(三!)保持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合理《确定土地使用强度】有效控?制人口密《度
】
(四)保》障社会公《众利益统《筹兼顾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和市容景观
】
(—五)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水源发展城—市绿化保护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水!面、:风景名胜《区、城市景观河段】和具有历史意—义、文化艺术—、科学?研究价值的文物古】迹、建筑物》。、建筑群等 —
—
(六)旧城改造】应当与加强维护【、调整布局和—实行统一规划—成片分步《实施相?结合合理调》整,用地降低建筑密度】改善:城市环境、交—通增加公《共绿地、公建公【益用地完善生活【服务配?套设施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增强城市的综合【功能 ?
—
,(七)新区》建设应?当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和统一规划统!一征地统一开发【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建设程《序
【
(八)在同一】个城市?规划区内应当采用和!执行:统一的城市规—划,标准、建设标准与准!则,
【
(:九)惠州《市区的旧《城改造应以西湖【景区为主调以—保护西湖景》。。区和湖岸、江岸景】观为:前提严格《控制建?筑功能性质、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建筑风格扩大!和预留公《共活:动广场?、绿化广场和空【间视线通廓丰—富沿湖、《沿江建筑空间—轮廊线与西湖自【然山水景观相—协,调 ?
:
第六条》 城市规划》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规范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
第七条 惠州市!规划局是惠》。州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全市!城市规划及惠州【市区规?划区内(含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规划?管理工作和》组织实施本规定【
】各县(市)规—划局是?本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全县【(,市)的城市》规,划及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的规【划管理工作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是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本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惠城【区规划办是惠城【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主管惠【州市区规划区—外城区政府所—辖各镇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
各》建制镇?按,市、县(《市、区)《 人:民政:府,赋,予的规划管理职权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
第八条 各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接受上一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
计—划、国土、房产【、公用事业、园【林、公安、消防、工!商、供电、邮电【、供水、水利、燃气!管道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规:。定协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
【
,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协助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管辖区内的违—法建设
】
第九条 市、县(!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城市规!划监察机构》分别负?责其区?域内的城《市规划监察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领导
》
第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本】规定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十一【条, 编:制城市规划必须遵循!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遵守》有关:城市规划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 第十二条 【编制:城市规划一般—按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两个阶段进—行在编制总体规划前!应,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在总?体规划?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可编制分《区规划
》 ,
?编,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及—。。其它:各项建?设规划必须有城市空!间,景观环境设》计的内容《应加强城《市轴线、道路对【景、视线通廊和城市!的第五立面》设计
】
纳入惠州市南部!地区规划范围—的各镇总体》规划必须按》惠州市南部地区规划!。要求进行编制、【。修编
【 ,
:在惠州市《区、惠阳市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各县城】镇城市规划区—内的行政《区、建制镇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不?再编制行政区、建制!镇的总体规划
!。
?
城市的重要地区!、重要专项设—。施规划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
第十三条— 城市规《划,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进】行编制编制规划必须!具备勘察、测量及其!它必:要的基础资料—使用:的地形图《一律采用1》9,54年北《京座标系统和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
—
第十》四条: 惠:。州,市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总体规划【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由其审批的重点镇!的总体规《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其它建制镇的总【体规划?在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
第十五条 】。惠州市区规划区内】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详细规划由!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编【制;各县《(,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州市区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
第十六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制度》。
【
惠:州,市城镇体系规划、】惠州市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阳市市区总】体规划和现状人口】在10?万(含10万)【以上镇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审批;】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及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的?重点镇的总体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其余各镇《总体规划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备案
!
城市总体—。规划在审批前应按】审批权限由》相应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技】术,论证和鉴定》;各级?人民政?府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批总体规《划前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
惠—州市区规划》区内的分《。区规:划和惠州市人民【政,府指定?地段:的详细规划》及占地面积超—过10公顷(—含10公顷下同【)的详?细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惠州:市区规划区》内涉及水《口、马安、陈—江、汤泉等地段【及其它用地不—足,10公顷的详细规划!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详—细规划经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
惠州【市区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经惠城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惠城—区人民政府审—批;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经大亚湾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
!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规划区!。。的分区规划及其指定!地段详细规》划和用地在5公顷(!含5公顷《下同)以上》的详细规划经各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用地不【足5公顷的详细规】划及各县(》市):所辖镇的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由各》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
》
惠州市区重要地!区、重要设施的【专项规划和》惠州:市辖区内重要地段建!设规划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各县(市》)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重要地【。区、重要设》。。施的专项规划和【重要地段建设—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中涉及与【市区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的报惠】州市人民政府审批】
?
?
:凡被国家、省—列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风景名—胜保护区《域的规划建设项目由!惠州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并?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
第?。十七:条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重》要建设项目规划经批!准后:城市人民政府应【予公布
【
第?十八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中的道路网络【。、,公共用地、绿—化用:地等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
—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涉及】前款局部《调整及重大变更的】按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三【章 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十九【条 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在编制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阶段《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按以下权限】受理申请后在法定工!作日30《日,内核发选址意见书
!
!。(一)建《。设项目?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的选址意见】书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二)建《设,项目在县(市、【区):内的其项目》建议书属惠州市和】县(市、区)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选址意见书由!。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 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的由其规划!办)核发其项—目建议书属国家、】省计划主管部门【审批的选址意见书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后由省【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第》二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先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土地手续《
】(一)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的;
】
(二)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 】
,
《
(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由农业!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 ?
?
(四—)单位或个人—购买私有房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
?
第二十一条 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之日—起应当在法定工作】日30日内》审批经审核同意的】发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审核不同意【的应:以书面答复
】。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满一年《。仍未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用地又未】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的其持有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并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予以公】告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需》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所核—定的土地使》用性质、位》置、:界,限等内容《必,须先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依法批准变》更的:方可: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
建设用地【批准文件《。载明的用地单位【、,界址、面积、使【用性质?等内容?必须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
:
,
第二?十三条?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参照年度《。城市:建设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和实施城》市规划的需》要确定?年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用地《总量 ?
《
第二十四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但在惠州市区城!市总体规划》重要控制区内的核】发前应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转】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根:据批准的详》细规划提《供出让地块的位置、!范围、规划》用地:性质、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场《(,库)、配套设—施等项规划要求后】 由:国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
以协议、招标!、拍卖?等方式出让的受【让方:应持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到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由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手续 《
《
第二十六》。。条 国有土》地使用权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进行转!让的受?让方应当执行原出让!合同:中规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并由受让方持】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的土》地转让?合,同,书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在—开发和经营土—地活动中《。未经原审批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变更出让合同【中的规划《要求
》
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分《割转让的该土—地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项目必须在分割转!让合:同中明确受让的【实,施责任
【
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在抵押?期间:内不得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使《用性:质,和规:。划要求;因债务需】要处分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处分后必!须持有效法律—文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换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城市道路【、,广场、?绿地、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保护区、—市政公用设施、学】校、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公共?停,车,场、车站等现有和规!划的用地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使用性】质 : ,
:
,
第二十九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临时建《设用地?必须先向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其核发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国,土主管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建设用地—。使用证
!
批?准临时建设用地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两年超—过期限的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
】
临时建设用地有!。效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原审批部门!可以作出终止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退出临时用地时使用!单位或个人应按【规划要求整治环境 !
?
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第四章 】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第三十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所有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报建手续取【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
第三十一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权限》。核,。发
(一!)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内的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 《
《
(二《)在各县(》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及所辖各】镇,。内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由各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在】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外惠城区人民政府所!辖各镇内的由—惠城区规划办核【发,; 其中《与,惠州市区城市控制】区相衔接《的建设工程在核发前!应先报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
第三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下列程序《办理
】
,
(:。一)持书面申—请报告、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效复印》件、土地使用的【批准文件及用—地红线图《有效复?印件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收齐上【。述资料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提供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及规划与建筑设计条!件
—
(《二)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红线】及规划与建筑设计】条件编制《的建设工程》规划与建筑设计【方案提交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
(三)】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定的设】计方案作出并—。持建设工程施工图】件正式办理报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应自正!式报建之日起2【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符》合规划要求的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
(四)申请【者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室)交付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保证金后方可】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第三十三条 建设工!程应按规划要求的期!限开工和完》工建设工程的—主体工程逾期未建成!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依据城】市技:术,规范、社会公共【利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作出变更【设计的决定
!
,
第三十《四条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尚未开工—又,未事先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即自】行失效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名!称应与?用地、项目批文【等证件上的》单位或个人》。名,称相一致 —
第》三十:五条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在办完施工手】续后应在开工前【20个法定工作日】内报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现场】放线、?验线后?。方可施工
】
第三十六—条 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提】供的设计要求及有关!设计规范、规—定,进行设计建筑单体】方,案和群体方案的设】计应考虑地方风【貌,和特色形式要多样化!。空间艺术和第五立】面要丰?富
》
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和核定《的座标、高程要求进!行施:工不得侵占城市公共!用地:作为施工场地 【
第三十】七条 建《。设工程经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确需修改立面—。、结:构设计和《变更使?用性质、功》能,布,局的:必须报原审批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
竣工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未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使用性质和】擅自开(堵)外墙门!窗、封闭阳台、搭建!棚盖或在《天台上建设建(构)!筑,物
》。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纪念性建筑区、【城市绿地、体育【运动场所《、学校?、机关办公场所等区!域内不得建设—与其无关的建(构】),筑,物不得拆除围—墙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
》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物的退缩地带为!绿化和人流集散地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
【
在城市—立交桥控制》范围:内和城?市桥梁、高架路、】人行天桥引》桥下不得建设建【(构)筑物城市【立交:。桥,的控制?范围内应进行绿化】
—
:公路两侧规划红线】外在国道各20米省!。道各15米地方【道,路各1?0米范围内应进行】绿化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 《
:
第三十九条 !在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中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应按—规划配套《建设和?交付使用未》按规划?配套建设又不—改正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暂缓受理该!项目的城市规划管】理验收和该建设单】位其他建《设工程的《报,建 ?
第四—十条 ?旧,城,区应实行《。分区成片《改造不得单栋改建】。、扩建和拆建旧城区!。内危房?的维修只《准按:原高度、原》结构在?不影响四邻安—全基本符合》消防要求的前提【下,。进行
】第四十一条》 东江惠《州辖区河段、西【。枝,江惠州辖《。区河段整治和岸【线利用应符合城市防!洪排涝、水质保护】、道路?交通、滨江绿化【、文物保护及沿【江建筑景观等要求】建设环境优美的风】景游:览,河段
— :
惠州辖区内海】岸线开?发、利用《应符合渔业》、资源利用保护、港!口,发展、环境保护【和发展?滨海旅游《的要:求建设海滨游览海岸!
第【四十二条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必须报经【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协调其他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
《(一)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现有道路《、规划?。道路及建筑退缩地带! ,
》。
(二)临时建】(构)筑物不得【超过二层高度不超过!7米 《。
》
(三)《临时建(构)筑物不!。得妨碍?交通和消《防通道
!
(四)不得超过!批,准的使用期限不【得办理产权证书和】买卖;使用期满【应自:。。行拆除?和按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要!求清理?现场:环境
—。
(五)在】批准的有效使—用期限内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提前【拆除的决《定
《
第四十三条 !户外:广告的设置应符合】。城,市规划设置户—外广告?的地区、《路段和设置要求【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城管—、,公安等有《关部门划定;—广告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会【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户外广《告申请进行会—审重要?地区、路《段广告?牌和:单板面积或拼—装,总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广告牌等的设【置应:经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同!意
】
户外广告的设置不!得阻碍城市景—观,视,线不得?影响交?。通消防安全不得在】。国家:机关、学校、公园、!纪念碑和文物保护】单位周?围的建筑控》制地带及各级人民】政,府禁止设置、张【贴户外广告的区【域内设?置,、张贴户外广告【
》
第四十四条 设置!户外城市雕塑—。。、纪念?碑应报县《级以:上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
《
第四十五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在办理专业管理!其他:验收和全面验收前】。应,。报原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规划!验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法定工作日》20日内《予以验收符合城市规!划管理要求的应核】。发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的不得—投入使用和办理【接电、接水及房地】产确权登《记 :。 ,。
第四—十六条 建设—工程验收合格—6个月内《建设单位和个人应】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报送该项建》设工程的全套规划】与建设竣工》档案资料(》含,地下工程与》管网及配《套,建设竣工资料)【经城建档案馆(室】)签收后如数—退还档案资料保【证金:逾,。期6个月未报送或报!。送的档案资料不全】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城建档案—馆(:室)补?测补:绘该项工程的—档案:资料费用在该项目】工程保证金中—列支
第五章! 城《市勘测的规划管理
!
第四十七条 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勘察测绘业务!。由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各县】。(市、区)》。的城市规划》勘,察测绘业《务由各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
【。第四十八条 城市规!划区地形图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国家—19:54年北京坐—标,系统、195—6年黄海高程系统以!及统:一的图?幅分幅和编号
】
第》四十九条 凡—进入惠州市辖区内】。城,市规划区从事城【市,勘察:测绘: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需!向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交验省】建委:统一核发的》城市规划勘测资【格证书? :
承【担城市勘察测—绘,业务的单位必—须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勘察测绘规范】、标准和《。规程勘察测绘成果】、资料必须经当【地城市规《划勘察测绘管—理部:。门审: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要【求提供使用》
第【五,十条 规划测绘资料!属国家保密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抄、转》借和复制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
第五十一条 !城市规?划专用测量标—志是实施城市测绘】工作的依据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损坏测量标志如】需移动?须按审批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章 !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二条 违法】建,。设的查处按》以下分工进行
!。 :
:。
(一)经审】批的建设工》程建设和使用过程中!发生:违,法建设?的,由审批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二)越权【审批和其它违法审批!建设的由上一—级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三)未经审批的违!法建设惠州市区【。(含惠?城区范围)的按市、!区、各镇(办事【处,)三级责任书的【规定分级查处;各】县(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由】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四)】重要地区的》违,法,建设、重大违法建】设以及认为应—当,由其直?接管辖的违法建【。设由惠州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查处 】
第五十】三条: 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各项建设工程的检】查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阻挠和】刁难
【
第五十四条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通—知协助制《止和处理违法—建设对?不执行违法》处理的建设工程【不予拨款、工程结】算不予供水、供电】不予办理《户口入户、工—商营:业执照、房地—产,确权登记 》。
第七》章 ?处 罚《
第五十五条 】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构)筑物
!
第】五十六?条 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准的用地单》位,、位置、《界址或使用性—质的由?原审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停止—受理建设《工程:的申报手续;逾期】不改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
【 :
第五十》。七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又不能】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造成—公用设施《和其他设施损—坏的当事人应当修】复或负赔偿责任;影!响城市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市】、县(?市,、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补办手续 —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后未—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改变【使用性质和建筑面】。。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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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项罚款?。的数额为单项工程】土建总造《价的5%至1—5,% ?
第》五十:八条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使:用期限届满未退出】的,或使用期限未满【但城市建设管理需要!限期退出而不退【出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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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条 !。违法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不予补办】报建手续和办理【产权确认的不得【。。给,。予补办报建手续和确!权登记?;明确保《留使用或暂时—。使,用的:违法建设《部,份不得买卖》、租赁?。和转让房《。屋产权登记时应注明!违法建?设面积、位置和处理!结论因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需要拆除时违!法,部,份不予补偿和—安置 《
第六—十,条 违?反本规定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广:告,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拆除】逾期不?改正:或拆除的依法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
第六十【一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不停止违法建设强行!施工的城《市规划监察队可采】取,措施强行停止施工】;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不!拆除限期拆除的违】法建(构)筑物【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强】行停止施工费、依】法强制拆除费—由违法建设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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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 违!法建:设,当,事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不按期到【指,定单位缴交罚款的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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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当事人】未执行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暂不受—。理,该当事人其他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报建:。。申请和竣《工,验收等事项直至行政!处罚执行《完毕 《
第六十三条! 对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作出如下处理】
《。。
(一) 对!房地:产开发、设计—、施工的单》位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警告、罚》款、降低其资格等级!或取销其资格的处】分
!(二) 《对建设、设计、【。。施,。工单位的有》关责任人提》请其:所在单位《或其上级《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
第六》十四条? 单位或《个人违反旧》城区房屋《改建、扩建规定危】及四邻建(》。构)筑物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采补救措施—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第六—十五条 拒绝、【阻碍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及城市《。规划监察机构—工作人员执行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六十六【条 对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本规定造【成违法?的审批责任人—。由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
?
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城市规【划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按照】行政复议《条例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 ,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八章 》附 ?则
第六十八条 !本规定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等建?筑工程和《各类城市基础设施工!程
》
?
: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专项设施、!服务设施项目
】
(一)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涵渠、排水【等市政设施》工程; 》
《
,
(:二)城市供水、【供电、燃《气、供热《。、邮政、电信、公交!。站场、停车场(库】、亭)等公用事业设!。施工程; —
,
:
(三》。)城市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环卫《、环:保设施?工,程;
!
,(四)城市防洪、排!涝、防?火,、,人防:、防震等防灾设施工!程,; :
? :
(五)》城市公园、绿地(】带)等园林绿化设】施工程;
】
(六)城市!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等交?通设施?工程; 》
《
:(七)城市教育【、体育、医》疗保健设施工程; !
?
(》八)其他《。设施:。工程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
重要地区是【指市、县(市、区】)党政领导机关和驻!军领导机关驻地的】控制范围风景名【胜区、?旅游区、海岸沿线】、东江、西枝—江惠州辖区河段【两,岸、30米以上主干!道两侧?及交叉口、城—市广场、公共—。绿地、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保护区—、传统民居区—、近现代保》护建筑等建设—控制:地带火车站及其广】场、汽车《客运总站、内河【航运:。码,头、水源保护—区、体育运》动中心?、跨东?江、西枝江各大桥】的桥头广场、城市互!通式立交及其控【制范围 》
《
重要专项—设施是指市、县【(市、区)总体规划!的控制区内的重要】基础设施如机场、】港口:、,铁路客运、》。货运站场《、铁路编组》。站,、铁路、轻轨、高速!公路、危险品仓库】、垃圾填埋场、大】型电厂、变》电站:、高压供电》管线、通信管线、消!防站、消《防,给水、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和商品【。交,易市场等
【
重—要地段是《指市域内的海—岸线、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控制《区、国?道、省道、惠澳【大道两侧控制区、东!江、西枝江水—源保护区和惠州【市区城市规划区【。及各县(市)镇【城市规划区内河段】两岸、西湖周—边控制区、风景【名胜、旅游》资,源保护控《制区等
—
》组团式城《市布局?是指在一定地域【内由:于地理条件等—。因素自然分》隔,成几块在城市规【。划时结合地形等自】。然条件把《功能和性能相近的相!对集中呈块》状布置每块都具自】成体系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形成一个组团组团】之间:以自然山体、河、】湖,、农地、绿带等【分隔保持一》定距离并有》便,捷的交通联》系这种相对》成组团的布局形式】既可保持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又可获得较》高的综合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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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南部地区是指—惠州市域内广汕公】路(3?2,4 国道)沿线以】南城镇及其区域 !
—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包括与城市】发展密切相》关的水源地、—机场、港《口、交通枢纽及【对外:交通主干线》沿线:、电力、电讯—走廊、无《线电讯保《。护区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控制!地段和重《要生:产建设基地》、风:景名胜旅游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
市区是指》。。城市:。建成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基本覆】盖的区域 —
《
近郊区是指紧】靠市区的居民居住】区,、蔬菜及主要副食品!生,产基地、《近期城市建设用地等!与市区关系密—切的区域 —
区是指!惠城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
重要地区!、重:要地段的具体—范围本规《定,和,城市总体规划—未明确的由市、县(!市)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决定
】
,第七十?条 本规定所—。述重点镇《是指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重要建制镇】总体规划报》市政府审《批,的通知? (惠?办函[?1993]12【4号文)所列各镇】(不含小金口镇【) ?
第七十一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八—年1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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